将小坛的盖子揭开,露出里面微微带着青色的鸭蛋,确实如老婆婆说的应该是散养的土鸭蛋,一个个个头极大,即使浸泡在盐水里,也不减半分。
“哗啦”
袁州动手捞出三个以后,就要把坛子盖起来,手顿了顿,又再次捞出了好几个鸭蛋才算是作罢。
茄子是现成的,系统准备的,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处理咸蛋,咸蛋黄茄子最主要的两个食材就是咸蛋黄和茄子。
别看不是营业时间,袁州动起手来,也是迅疾如风,速度很快,先将鸭蛋煮熟以后,去掉蛋白,只留下蛋黄,然后动手将蛋黄碾碎成末,然后再开始处理茄子。
作为湘菜中比较老派的菜,受到不少人的喜欢,很多的湘菜馆子里都会有这道菜。
在袁州准备炸茄子的时候,对面的小屋有了动静。
本来正在跟毛熊说话的乌海瞬间站了起来,鼻子皱了皱,立刻道:“圆规在做好吃的,我们赶紧去。”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但毛熊十分信服,也套上一件外套,被乌海牵着,一阵风似的跑到滑梯面前。
“踏踏踏踏”
火速赶到小店门口,乌海也不客气,直接拉着毛熊走了进来,“圆规,你是不是在做好吃的,我和肥熊可以帮忙。”
袁州闻言不由点头,现在都知道帮身边的人多要一份了。
“还没好。”袁州头都没回直接道。
“这鼻子也是没谁了。”袁州日常在心里感慨。
要知道为了不影响二楼的酒客喝酒吃东西,袁州做菜之前特意让系统帮忙将香味屏蔽掉,不要扩散的,其实就跟营业时间锁住香味是一个道理,但是乌海还是来了。
幸好刚才就有预感,因此多捞了好多咸鸭蛋出来就是为了防止出现这样的事情,可以想见确实是很有先见之明了。
“谢谢袁老板。”毛熊先是道谢,然后道:“海哥就是厉害。”
这夸奖并不是那种敷衍式的夸奖,而是目光中真带着崇拜的小星星。
乌海很受用地点头:“这就是首席饭桶的实力。”
在袁州小店,特别是没营业时,乌海还是很自在的,自顾自找了地方坐了下来,还招呼毛熊:“肥熊坐下,闻味道应该快好了,一会我们一起吃。”
“好的,海哥。”毛熊微微一笑,很是乖巧地坐好。
“哐啷”
说是很快,确实是很快,就在两人坐下不久以后,袁州就开始将锅里的茄子装盘。
这次他是准备了一大一小两个盘子装的,大盘子有点类似于饭店摆上一整条鱼,还要做造型的那种大盘,小盘的话,就是普通的装菜的盘子,都是瓷白的颜色,金黄的茄子条一根根被堆叠在一起,十分有序,绝对是强迫症的福音。
小盘子是给自己准备的,吃宵夜还是少点好,刚刚跟殷雅吃完饭没有两个小时,没有乌海那样的胃只能少吃点了。
大盘自然是毛熊和乌海的,不说毛熊,就是乌海都必须用大盘,不然两口就没了。
“你们的,自己动手。”袁州将大盘端到两人面前放好。
他自己则将小盘放到流理台上,然后盛了一碗晶莹的米饭打算开吃了。
按理来说,咸蛋黄茄子颜色金黄,可以看到细细小小的小块的咸蛋黄,这是这道菜的特色,但是现在端上来的茄条除了茄条本身没有其他的东西。
一股夹杂着蛋香味的茄香萦绕鼻尖,不说吃光是闻着就觉得味道很好。
“闻起来好像有蛋黄的味道,就是不知道蛋黄到哪里去了。”乌海象征性地看了看,就招呼毛熊开吃。
夹起一根茄条放进嘴里,表面焦黄,应该是油炸过的,还没有分出软韧,就被粘在上面的浓郁的蛋黄的香气吸引了注意力。
原来蛋黄不是消失不见了,而是裹在了茄条上,因为是跟炸过的焦黄类似的色泽,如果不仔细观察的话,根本就看不见。
牙齿轻轻一咬,脆脆的外壳就碎开,露出里面软软的茄肉,软软嫩嫩的,伴随着丰沛的汁水,混合着外壳的蛋黄,咸香适口,很是好吃。
毛熊和乌海两个拿着筷子,你夹一次我夹一次的,还挺和谐。
袁州也夹了一根茄条放进嘴里,“咔擦”一咬,就断开,脆韧度很好。
“味道还不错,不过应该还有改进的空间。”袁州边吃边琢磨着。
咸香口的菜,下饭是最巴适的,当然不管是腌制的咸蛋还是茄子,咸淡都是刚刚好,不然乌海他们也不会空口一根根吃得很爽快了。
“圆规这个是新菜吧,什么时候上菜单,下次还要试新菜找我就对了,我大乌海为了朋友可以24小时待命。”乌海拍拍胸脯煞有介事道。
“过段时间才上,我还需要再打磨一下。”袁州实事求是道。
以袁州目前的厨艺来说,得到奖励不用花费极多的时间来打磨了,但是要求不一样,需要付出的努力自然不同,之前就说过,基于食客的不同,袁州会进行改进。
“袁老板对自己的要求真严格,我也算是老饕了,但觉得袁老板现在做的,和菜单上的菜也差不多。”毛熊道。
“差不多就代表,还差一些细枝末节。”袁州道:“有时候总觉得要做得更好吃,才能感谢食客们的支持。”
“我的想法就和圆规你不一样,我虽然也感谢别人欣赏我的画,但我画画从来都是为了自己爽。”乌海道。
两人的观点,在这上面很不同。
两只神兽在,东西吃得很快,也知道没有别的吃的了,乌海也不磨蹭,吃完就带着毛熊溜溜达达地从小店回到家里。
而袁州则是看看时间快到酒馆结束的时候了,就没有再回二楼,而是留在小店里,顺便继续整理学习脑子里的那些湘菜知识,“温故才能知新”。
惯例目送毛野坐上末班公交车以后,袁州确认殷雅已经回家了才打算睡觉了。
殷雅今天吃完晚餐就早早走了是因为有闺蜜聚会,一帮子女孩子,袁州肯定是不方便出现的,而且一群人都会住在殷雅那里,也不用他去接了。
还是要确认安全才行,不然袁州觉得不放心,作为未婚夫有必要保证未婚妻的安全。
转眼之间一夜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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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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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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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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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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