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丁韶是从动勺子开始就没有停下来的时候,可见味道的美味程度了。
“不能浪费。”丁韶将锅边沾着的一点点米饭细心地刮下来吃掉。
倒不是粘在锅上的,而是刚刚丁韶豪迈的吃相洒在边上的,但是这个肯定是不能放过的。
不浪费一粒米,一滴水,做人就应该有这点追求。
再次检查一遍发现确实没有一粒米的遗漏以后,丁韶才算是放过了已经干净如洗的砂锅了。
“店里的东西什么都好,就是少了点,就这么点量我都吃不饱,幸好我点了好几个菜,虽然感觉有点超量,但吃完以后加强运动就不会胖。”丁韶觉得只要运动得够快,肥肉就追不上她。
然后第二个菜就上来了,是生腌。
这是属于潮汕菜系里面的菜,素来有“潮汕毒药”之美誉,盖指吃过的人用不了太久就会茶饭不思而四处寻觅,这当然是因为味道鲜得有些令人发指的缘故。
生腌很多人都听过,潮汕地区大多都有自己腌制的方子,反正大家都觉得自己做的是最正宗的。这就跟川省家家户户都有泡菜,就没有一家的泡菜味道相同是一样的。
丁韶就吃过好几个版本的,她姥爷的,她妈的,她爸也做过两次,光从味道来说,肯定她姥爷的最好吃,好歹也是名厨。
而且生腌的时间长短一般取决于腌料的情况,要是好的腌料一般是即腌即吃,一般的可能需要腌个一两个小时。
小店里的生腌自然是即腌即吃的,没有丝毫争论。
端上来的是一只白色的大汤碗,里面沉沉浮浮,满满当当的都是海鲜,有常见的血钳,生蚝,还有明虾,虾姑和螃蟹,算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根据入味的情况,袁州还是调整了一下海鲜下腌料的时间的,因此才会在鹅乸饭之后上来。
跟刚才香味浓烈的鹅乸饭不一样,生腌的香味极淡,只能闻到一股新鲜的气息,十分的鲜美,不过就像是清风拂面一般,稍不注意可能就会错过。
“感觉味道比起姥爷做的还要淡一些,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丁韶在心底比较了一下。
虽然味道清淡,但是丁韶还是十分期待的,能够做出那么美味的鹅乸饭的人,怎么可能生腌会不好吃。
挑了一个角落,丁韶夹了一只透明的明虾来尝尝味道。
虾子凑得近了,一股十分绵长的酒香味道就扑鼻而来,不像是一般白酒的刺鼻,此味道里面含着仿佛春天的气息,花香味浓郁,不像是白酒倒像是花做的酒似的。
一般的鲜花酒度数低不便于腌制去腥消毒,因此很少有厨师会选择用鲜花酿制的酒,而且味道处理不好还会相互干扰,用得不好可能还会覆盖原本海鲜的鲜美滋味,因此大多都会用白酒,就是她姥爷也是如此。
袁州用的是自己酿制的十花酒,顾名思义就是用十种鲜花酿制而成的,他觉得这个味道的酒可以充分激发出海鲜的滋味,而且鲜花也不宜过多,不然会有喧宾夺主的嫌疑。
能够为了一道菜就想着酿出一种新酒,如此精益求精的事情也只有袁州会干,只有此家,别无分号了。
说到酒,传说中的猴儿酒也要出世了。
明虾在腌制之前已经处理过了,此时夹起来就可以看到是少了虾足和虾枪,当然背部的伤口,丁韶盯了一会却没有发现,但是完美透明质感的虾肉却让人知道虾线是被人挑了的。
“这刀工,也不是谁都能做到如此完美的。”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是丁韶还是觉得她姥爷都要差上一线,至少她姥爷做的她仔细找找还是能够找到口子的。
塞进嘴里以后,先是一股冲辣的滋味在嘴里散开,然后是一股绵柔的花香夹杂着酒味,虽然绵软,但是后劲十足,综合了辣味,牙齿一咬,鲜甜的虾肉在花香味的衬托下越发鲜甜可口,倒是应了生腌的特色,清而不淡、鲜而不腥、嫩而不生。
确实没有腥味,也没有感觉到吃的是生的,反而带着一点点熟虾才有的滋味,回味悠长。
“这个味道真是绝了,果然换工作才是王道。”丁韶再次给自己英明的决定点赞。
吃了明虾,虾姑和蟹以及带着淡淡褐色的生蚝引起了她的注意,开始一一尝试,每一个都是一种新奇的口感,虽然好像是腌制在一个碗里的,但是表现各不相同,都保留了自己的特性,互不相关,又隐有联系,吃得丁韶十分满意。
等到剩下的两个菜端上来的时候,丁韶有一刻是沉默的,剩下的两个菜她十分熟悉,吃了十好几年的菜了,怎么可能不熟悉,但是就是因为太熟悉了,因此一眼就可以看到差距,不是一般二般的差距,而是有点远了。
不是鸿沟天堑,在丁韶这个外行人都能看出的明显差距,已经是不得了了。
“姥爷这是被人比下去了呀。”丁韶语气里带着复杂。
虽然经常开玩笑埋汰自家姥爷,但是在丁韶心里,自家姥爷在粤菜方面那是绝对的NO.1,尤其是味道,火功方面,她就觉得肯定是最厉害的,但是事实摆在眼前,就有点五味杂陈了。
丁韶沉默地吃完了两道菜,鲜美的滋味差点让她将舌头都吞进去了,但是越是好吃她越是沉默。
吃完了以后,丁韶快步走出小店,摸出手机就照着之前打来的电话,拨了回去。
似乎那边是一直等着电话的,这边刚刚拨通,那边就接了起来。
“姥爷。”丁韶本来是凭着一股子冲劲打的电话,现在电话一接通却不知道说些什么了。m.χIùmЬ.CǒM
“怎么样,味道相当好吧,小袁作为当代第一人,那是真的没话说,我还没有吃过他做的我的拿手菜,但是别的菜已经是相当出色了。”那边倒是没有纠结很是得意道。
“姥爷,你可是粤菜的会长,难道不是你做的才是最好吃的吗?”丁韶心里有种不能言表的委屈。
没错,丁韶的姥爷就是粤菜协会的会长宋铭同志。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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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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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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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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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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