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隋国灭亡在即,许多隋国文武官员投降,杨素就是其中之一,按说此人有前科,应该追究其罪行。
但宇文乾铿之前已经放过郑译那混蛋,那么追究杨素反倒显得他小肚鸡肠,更别说考虑到收买人心以便和尉迟氏抗衡,所以宇文乾铿最后没有采取实质性惩罚措施。
后来杨素入宫谢罪时,宇文乾铿只是说了些场面话,就让其回去了。
他不追究,当时的丞相尉迟迥也就懒得管,毕竟两军交战各为其主,如果太过不依不饶,那么许多降臣都会心中不安。
虽然只是见过一面,但宇文乾铿觉得对方完好的右眼里,闪烁着莫名的光芒,这让他觉得印象深刻。
此次冒名顶替投宿客栈,宇文乾铿选定的对象就是杨素之子杨玄感,本以为穿帮的几率很小,结果怕什么来什么,然而就在他绝望之际,事情却再次逆转。
方才杨素的举动,明显就是认出了他们之后却不说破,这就意味着,当年差点活捉或者伤害他的那个人,如今竟然要救他。
宇文乾铿知道杨素可以抓他去换功名利禄,可对方没有这么做,所以至少会像尔朱休那样暗中帮助自己,但不知道对方能帮到何种地步,不过他急着逃去关中,所以顾不得那么多,直接开口试探:
“杨爱卿是要去玄州上任么?”
“回陛下,微臣正是要去玄州上任。”杨素说完赶紧补充:“陛下如今蒙难,微臣愿听调遣,以效犬马之劳。”
宇文乾铿看了看宇文化及和刘居士,下定决心搏一把:“朕要去关中,爱卿有何良策?”
“微臣斗胆,不知陛下之前是如何策划的?”
“呃...”
宇文乾铿身为天子,虽然落难却没必要亲口向臣子‘交代’心中所想,所以此事便由宇文化及代劳。
宇文化及是聪明人,他知道杨素既然没有声张,那就一定会帮忙,且不管帮多帮少,这根救命稻草是一定要抓住的。
他将之前的策划一五一十都说了出来,杨素听了之后沉吟片刻,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此事不可行。
杨素认为,无论多困难,天子必须尽快赶去关中,否则即便杞王在关中站稳了脚跟,但若是以为天子遇害,恐怕会即位称帝,到时候,天子就会进退两难。
杨素所说,正是宇文乾铿担心的问题,所以他关心的是杨素能不能想个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陛下所问,正是微臣此时心中所想,为今之计,宜早不宜迟,犬子随微臣北上,其实可去可不去...”
杨素有急智,很快就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让杨玄感‘押送’意图淫奔的堂弟(刘居士冒名)去弘农,但因为如今局势不稳,所以先行绕道荥阳,在杨素之妻郑氏娘家住上一段时间。
为何时局不稳?很简单,杨素这种被边缘化的官员,在邺城都听到风声,说蒲津那边局势不对劲,而山南那边局势也不对劲,这不是时局不稳是什么?
而他在上任途中,遇见淫奔的侄子,一怒之下让儿子押着人回去等候发落,此事情有可原,反正不是直接前往潼关东面的弘农,也不会有人太过在意。
杨玄感是新任玄州刺史之子,可以光明正大的报出身份,在沿途驿站投宿,到了荥阳外祖家,也能名正言顺的住下。
当然这样的行为同样很冒险,沿途必须十分小心,否则容易被人识破刘居士、宇文化及等人的身份。
天子久居宫中,一般人根本就不认得,但刘居士、宇文化及等侍卫,其样貌很容易被人认出来,所以最佳的办法是杨玄感护送宇文乾铿一人上路,这样一来被人认出的几率就小很多。m.xiumb.com
但考虑到天子左右必须有可靠之人伴随,所以杨素的建议是带上刘居士、宇文化及还有少数几人即可,其他侍卫则扮作杨素的随从,一起前往玄州。
杨素到玄州就任刺史,是之前就定下来的事情,所以他一路北上,不会有太多人注意队伍里的随从,但也正是如此,他若无故调头南下,也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所以护送天子去关中的重任,就由其长子杨玄感承担,荥阳距离山南荆州地界不算远,只要好好谋划一番,昼伏夜出赶路,就能抵达荆州地界。
杨素的提议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宇文乾铿想来想去,觉得成功的把握很高,当然这比不上躲进山安全,但事不宜迟,他要赶紧逃到关中,那么先到山南荆州也是不错的选择。
然而隐患不是没有,他们若真的跑到荆州,进入宇文亮一方控制的地盘,那些地方官何以认定来者之中有一位是天子?
万一对方判定来人是敌军细作,拉出去砍了可就万事皆休。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那就得先做好准备。
首先,要让世人都知道天子已经从邺城逃出来;其次,天子要有可靠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最后,一旦逃入山南荆州地界,一定要想办法在公众场合表明自己的身份。
那公众场合是什么地方呢?当然不能是什么酒肆、食坊,那地方必须能够保证当他们公开身份时,尽量让更多的官员或将领知道。
事情闹得众人皆知,至少能让地方官认真对待,多方查证之后,能够确定宇文乾铿的‘真身’,当然具体该怎么做,得细细想过。
若真的抵达宇文亮一方的地盘,再见机行事。
宇文乾铿仔细想了想杨素的提议,觉得确实不错,不过他很快就想到一个问题:“杨爱卿,令郎护送朕到山南,万一事情传播来,杨爱卿该怎么办?”
杨素答得很干脆:“陛下勿忧,过一段时间,罪臣会想办法使出金蝉脱壳之计,折向南面,同样借道荥阳,往山南而去。”
“既如此,那...”
“陛下今晚好好休息,罪臣定会安排妥当。”
宇文乾铿很兴奋,今日的转折真是跌宕起伏,刘居士见着事情有了转机也面有喜色,而宇文化及瞥了一眼杨素,想说些什么,但还是没说出口。
天子这几日情绪波动极大,所以本该想清楚的一个重要问题没有注意到,宇文化及认为刘居士莽夫一个,所以那个问题必然也没想到,而杨素...
肯定是想到了,但刚才却没说,也许是顾忌什么,也许是卖个关子。
所以,我干嘛要说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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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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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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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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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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