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公主是天子的亲姊姊,能得贵人相助返回中原与天子相聚,这是个皆大欢喜的结果,谁会自讨没趣做恶人。
往事就此揭过,可接下来要面对一个很严峻的现实问题:千金公主归来,必然要前往邺城,那么要不要敲锣打鼓一路宣扬?
千金公主的身份,崔达拏再次当面确认过样貌无异,宇文温也问了几个关于天子样貌特征的问题,千金公主坦然回答,无一错漏,这说明面前女子确系本人,那么为何不能堂而皇之送她回京呢?
很简单,既然嫁作可汗妇,只要千金公主还活着那就是突厥可贺敦,叶护可汗死了,新可汗可以名正言顺的娶千金公主为妻。
也许波斯和突厥的那一场大战之后,突厥人都以为可贺敦宇文氏死了,但如果宇文氏又出现在周国国都邺城,突厥新可汗派人来接可贺敦回去,那该怎么办?
当年的和亲,是政治婚姻,周国需要和突厥维持名义上的亲戚关系,而现在依旧需要,那么天子面对突厥使者的要求,该怎么办?
突厥如今内部不稳,又刚在西边吃了大败仗,想来无暇东顾到中原打草谷,当年那种嚣张的气焰算暂时熄灭,可周国这边也有很多事情要忙,抽不出手对付这个心腹大患。
如果能顺利平陈,之后还得休养生息,毕竟连年大战国力消耗很大,百姓们的负担也很重,想来朝廷暂时不想和突厥翻脸,自然要以和为贵。
那么到时候朝廷极有可能要以‘大局为重’,让千金公主返回草原,继续做突厥的可贺敦,重新跳回那个火坑。
天子会愿意让自己的姊姊回去过那种生活么?丞相会任由天子任性不放人,导致突厥有借口南下袭扰、祸害边境百姓么?
可以预见,届时围绕千金公主是否“回婆家”的问题,会爆发激烈的争论,无论是那一边赢,都会让另一方心存芥蒂。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宇文温很快便想到这个问题,而崔达拏也同样如此,他们觉得还是低调点先送千金公主回京,至于以后是否要公开身份,那就由朝廷诸公决定。
所以要在出发前先征询千金公主的意见,确认对方的想法,不然一路上遮遮掩掩,让千金公主误会他们故意让其难堪,回去之后向天子抱怨,那就是无妄之灾了。
“此事确实有些麻烦,那便不要声张,待我过了黄河,等天子和丞相议定,再决定是否摆开仪仗入城吧。”
千金公主在草原上经历了无数勾心斗角,已经从当年的青涩少女,变成饱经风霜的妇人,她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所以没有太过纠结便作出决定。
她无所谓什么鸣锣开道的“长公主”仪仗,无所谓穿州过郡时必须有地方官出迎,只要能平安回到京城,见到迥然一身的天子,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姑姑,呃...不知那位特鲁斯...”宇文温开始试探,或者说是铺台阶,“不知那位波斯国的特鲁斯,是否愿意去京城呢?毕竟他救姑姑于危难,想来天子也要见见他,当面致谢吧?”
“此是自然,特鲁斯于我有大恩,不能刚到中原就赶人家走不是?”
“那么,不知特鲁斯一行有多少人呢?侄儿也好提前安排,让沿途驿站、传舍做好接待准备。”
“这就得请他过来,当面问清楚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请他过来?关系看来不错...’宇文温心里琢磨着,却不动声色,示意候在门外的吏员去请人。
片刻之后,吏员引着波斯商贾特鲁斯入内,同时进来的还有一位通事,毕竟特鲁斯说起汉语有些磕巴,若说的内容太多,还不如通事将他所说波斯语翻译过来,这样交流起来可能还方便些。
宇文温提问特鲁斯是否愿意去邺城,这个样貌英俊的波斯人十分兴奋:“尊贵的王,能到周国国都,实在是太荣幸了。”
“你的队伍大概有多少人要一起去呢?”
“当然是全都去,海上行船少不了水手。”
“海路?不不不不,长江口正在打仗,特鲁斯,寡人派兵护送公主回京,走的是陆路。”说到这里,宇文温补充了一句:“当然,你的海船只能停在番禹了。”
听得宇文温这么说,特鲁斯先确认来回番禹和邺城大概要花多少时间,片刻后作出决定,他兄妹连带随从、仆人大约一百人,跟着千金公主入京。
其余的随从,连同海船上的水手在番禹居住,等他们从邺城回来,再启程返回波斯。
“寡人很好奇,有一句话不知该不该问。”
“尊贵的王,请您随意问,我必然回答。”特鲁斯直接用汉语回答。
“令妹...你妹妹,此次为何同行呢?”宇文温直接切入主题,不是他好色,也不是他嫉妒,是必须要问,不然日后这帮人进京闹出什么事,他也得负一些责任。
“啊,我的妹妹,之所以来这里,一个原因,是因为和千金公主是好朋友。”特鲁斯笑着说道,笑容看上去十分阳光,“另一个原因,是为了逃婚。”
这种理由很俗,宇文温和崔达拏听了之后表情毫无波动,宇文温甚至还想笑,但总不能直接问“你妹妹是不是企图挤入周国后宫”。
哼哼,我祝你妹妹有情人终成兄妹!
想是这么想,当然不能说出口,宇文温继续问道:“逃婚?寡人认为婚姻必须遵从父母之命,虽然波斯国的风俗与中原有异,但这样做总是不妥吧?”
“尊贵的王,我,泰西封的特鲁斯,按照父母之命,即将迎娶的妻子,是我妹妹阿涅斯,就是方才在码头上的那位女子。”
“啊?”宇文温差点被自己口水呛到,崔达拏则差点揪掉自己的胡须,这种内幕太劲爆了,正常人听了都会悚然动容。
兄妹结婚?这不是乱来么?居然还是父母决定的?
崔达拏如是想,而宇文温的关注点却不一样:兄妹结婚?这不就是实妹...有情人终成兄妹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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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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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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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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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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