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末工程师>第九百二十四章 小厮
  许有雨推着自行车走出了自己租住的小别墅,立即引起周围邻居的一阵侧目。那些帮儿女带孙子孙女的老头老太纷纷主动和许有雨打招呼。

  “许家大郎,又骑车上班去啊?”

  “许家老大,这骑自行车去上班啊?”

  许有雨看着对自己分外客气的街坊们,暗道这自行车真是个引人注意的宝贝。

  以前,这些邻居都是不太瞧得起自己的,哪里会主动和自己说话?

  许有雨是十二岁那年,也就是七年前搬到范家庄来的。

  然而和那些被郡王所直接雇佣的幸运儿不同,许有雨一家五口人都是零工小贩。许有雨的爹妈在菜市场里贩卖蔬菜,许有雨自己在酒馆里做小厮,是范家庄的最底层。

  为客人点菜,端盘子上菜,这些都是不需要任何技术的工作,在范家庄平均月钱四两七钱。真的是四两七钱,几乎没有一点奖金和其他收入。

  要是在天津和山东之外的外省,四两七千月钱是一笔巨款。但是在范家庄,这样的收入就当真是社会底层。和王爷工厂里那些动辄分田庄的工人比起来,许有雨这样的酒馆小厮就真的是最最劳碌贫苦的。

  要不是王爷大力扩建范家庄,不断建设新的别墅,许有雨一家人怕是连小别墅都买不起。

  去年,为了许有雨能有资格成亲,许有雨的父母给他在城墙边上买了一套便宜的小别墅。别墅位置在范家庄最靠近城墙的角落里,价格七十五两。

  但即便有了一套便宜别墅,许有雨的婚事依旧是个大问题。像他这样在私人酒楼里做小厮的人,好人家的姑娘都看不上。而许有雨人长的颇为英挺,那些不好看的姑娘,许有雨又相不中。

  一拖,就已经十九岁了。

  许有雨搬到这里后,每天步行半个多小时去城北的酒楼上班。邻居们也不太看得起他,见面最多点点头。

  然而在许有雨买了这一架自行车,每日骑着自行车上下班后,那些漠视许有雨的街坊高看了许有雨一眼。

  这自行车真是个实用的新东西,骑在自行车上,许有雨的身躯仿佛都高大了些。

  许有雨把自行车上的车锁打开,朝那些和自己打招呼的老头回答道:“是呀!上班去了!”

  跨上车座,许有雨一踩车踏板骑了出去,转眼就消失在小巷尽头。

  那些老头老妇看着许有雨骑走,一个个赞道:“这自行车真是好东西,若是我年轻二十岁,我也去买一架来!”m.χIùmЬ.CǒM

  “听说许家大郎骑自行车到城北,只需要十分钟。”

  “比骑马都好!”

  “许家老大是个有本事的后生,我以前小看他了!”

  众人看着巷子口,赞叹了一阵,各自散了。

  许有雨踩着自行车骑在街道的中间,时不时超过那些慢慢前进的马车,十分地惬意。

  突然,许有雨看到一个在道路边上撒腿狂奔的女孩。

  那女孩叫白蓉,是许有雨原先的邻居。许有雨在那老巷子里住了六年,几乎是和这个女孩一起长大的。白蓉是那条小巷子里最漂亮的姑娘,而且十六岁一满,就在父母的推荐下进入了纺织工厂做女工。

  和许有雨这样的酒馆小厮比起来,纺织厂女工就完全是另外一个社会阶级了。过几年分一些田庄,地租收入恐怕比月钱还要高。

  其实白蓉的容貌性格,是许有雨心里理想的妻子。但是许有雨也知道,他这样一个酒馆小厮配不上白蓉。所以虽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许有雨却从不敢去白家提亲。

  不过这不阻碍许有雨和白蓉相熟。

  看到白蓉跑得满头是汗,许有雨骑车上去问道:“白蓉,你怎么跑得这么慌张?”

  白蓉转身一看,看到是许有雨叫住自己,眼睛里有些烦躁。但看到许有雨骑着的自行车,白蓉眼里的那一丝烦躁却又消失了。

  “我要赶着去城北上班,要迟到了!”

  许有雨哈哈一笑,说道:“你睡迟了啊?”

  白蓉一跺脚,说道:“你不上班啊?有空来笑话我?”

  许有雨拍了拍自己的自行车,说道:“我不急,我骑自行车,十分钟就到城北了。”

  白蓉打量着许有雨的自行车,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芒。

  “这自行车如今只限售五千架,你买到了啊。排了好久的队吧?”

  许有雨笑道:“不需要排队!十五两银子交上去,在家等一个月就可以了。”

  看着一头细汗的白蓉,许有雨突然壮着胆子说道:“你若是担心迟到,不如坐我的车后座,我载你去纺织工厂。”

  白蓉看了看自行车的后座,咬着嘴唇没有说话。

  李植在范家庄经营十五年,如今范家庄的社会风气和以前大不一样。现在妇女的地位大为提高了,妇女不但可以读书识字,出门工作,而且也可以和异性有正常的交往了。

  如果白蓉坐许有雨的自行车后座,虽然有些暧昧,但在范家庄也算不上惊世骇俗。

  而且此时白蓉真的是害怕迟到。这个月白蓉已经迟到一次了,再迟到几次就真的要被开除了!这纺织工厂的差事是个宝贝,被开除了就全完了。

  白蓉一跺脚,说道:“好,你载我去!”

  白蓉坐到了许有雨的车后座上,脸上突然红了起来,把头一低。

  许有雨十分振奋,大喊一声“坐好了!”,就踩动踏板往前方骑去。

  自行车在范家庄平坦的水泥道路上行使,穿街走巷,速度很快。

  白蓉当真是第一次感受到这么快的速度,感觉比做马车还要快。她抬头看着城北的钟塔,发现自己肯定不会迟到了。

  白蓉欢喜起来,在后座上左看右看。

  她突然一拍许有雨的后背,问道:“许家大郎,你一个酒楼小厮好大的本事,还会骑自行车哩。”

  见白蓉歧视自己的工作,许有雨哈哈一笑。

  白蓉又问道:“你去年买了别墅搬走了,如今说到媳妇没有?”

  许有雨脸上一红,说道:“还没说到…”

  白蓉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话咯咯笑了起来。

  许有雨听到白蓉的笑声,眨了眨眼睛,壮着胆子问道:“你呢?你都十六岁了,许了人家没有?”

  白蓉大声说道:“没有啊,今天坐了你的自行车,我嫁不出去了哩。”

  听到白蓉的玩笑,许有雨手上一抖,差点把自行车骑进下水道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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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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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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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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