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爹窝囊了一世,你娘被他们活活弄死……爹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不敢出声……”
依稀是每个辗转反侧的梦里,那个后半生总与酒精为伴,几乎成为一条酒尸的男人,总是大口吐着血,重复着那句说话。
“爹没有用……给不了你什么,也没能力和胆子和命运对抗……唯有……给你一个争取自由的机会!现在,你的血脉和力量,我已经封印住了,往后……只要你小心避开他们,你就可以自由,可以重生……去寻找你自己的崭新人生吧。”
脚下踉跄,那个全身淋满油与酒的男人,步子却没有半分迟疑,自己就看着他这么冲出去,很快全身着火,成了一个痛苦哀号的火人,却径直冲向那个自己原本准备的地方,跟着,一下震动天地的巨爆,夹着着冲天而起的火光和冲击摧毁了一切。
巨爆引发了混乱,自己趁着混乱,逃出了那个理应是没人能活着离开的绝地,开始了……新的人生。
新生,没有字面上来得那么简单,自己为了这个重活一次的机会,不但抛弃了前半生拥有的一切,后头也不并是全无负担,更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重新开始,踏上崭新的幸福生活的。哪怕是从禁地逃了出来,自己仍要低调做人,就怕有什么风声传到那边,让那些人起疑,之前所有的苦心牺牲都会毁于一旦。
前半生修练的力量、功夫,全数被封住作废;所学习、熟读的文韬武略,全都不能表现出来,以免引人注目,明明有着不凡见识,可以成为不凡之人,却只能强压着自己内心的躁动,成为芸芸众生的一员。
……这份苦,不是旁人能想像,也不是自己跳出来得到新生之前,曾经想像过的。
为了生存,自己什么样的工作都肯干,只为了吃一口饱饭,在流浪的数年中,自己当过码头捆工、当过镖师、当过车夫,也在妓院当过保镳,还在茶馆中跑过堂,学着当说书先生……林林总总,世间三百六十行,自己干过四分之一,也算是见过了世间百态。
如果是太平年间,有这份咬牙干活的毅力,敢拚愿意干,就算不能就此出人头地,至少也通常不愁温饱,但在这个妖魔乱世、征伐不休的年代,很多努力生存的人,依然轻易就死了,只是单纯的想要活下去,所需要的……就不只是努力而已……
数年间尚盖勇工作换了又换,可有不少的时候,他干的就是乞丐,潦倒街边,乞食为生。
灾荒年间,乞丐本来应该很多,流离失所的灾民大多沦落到乞讨度日,但荒到极点,连善心人士都自顾不暇,往日出力维持表面太平的官府大族也再无余力,谁来施舍?大多数的乞丐,最终只能直接拿起刀枪,做贼做匪,甚至投奔妖魔,回来靠着劫掠人族上位。
还能当乞丐的,只有那些拿不起屠刀,在忍无可忍之后,还是只能忍气吞声的食物链最底层,尚盖勇就是这样的处境。
饥寒交迫又逢冬,尚盖勇的这个冬天,并不好过,他病得很重,发烧烧得很厉害,脑子昏昏沉沉的,明明是个大汉子,却在贫病交煎下,瘦得像个皮包骨。
有时候,看着破屋窗外飘落的大雪,掩埋掉那些路倒之后再没能爬起来的死尸,他常常在想:我那么辛辛苦苦追求来的新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从一个牢狱,跳到另一个更大、更苦的监牢,其中意义何在?
……如果就这么死在这里,我的人生,会不会就是个笑话,父亲他要是知道会不会后悔?
每当痛苦中这样的想法上涌,他总是感到强烈的恐惧,但又好像将要得到的是种解脱,就像自己在烈火中解脱了的父亲。
怀着这样的念头,他每日拖着病躯,和一些幸存的乞丐去抢些少有的大户人家施舍的粥饭,为生存做最后的努力。
体乏力疲,没能耐和人推挤,被别人踹倒在地上,不是什么意外结果,他倒在冰冷的雪地上,喘着大气,剧烈咳嗽,仰看着大雪飘落的天空,大片的雪花让天空朦胧,跟着连视线都开始朦胧。
……我这可笑的一生,终于要结束了吗?
周围的人好像忽然呼喊起什么,有些吵闹,自己却再也听不清,也不想去听了,跟着,他眼中忽然出现了一张很美的容颜。
“先生没事吧?啊,你的头很烫啊!”
那是一名十多岁的美貌少女,穿着青色的衣裳,头戴金钗,素面对人却显得一对眸子水灵动人,嘴唇更是红润诱人,一看就晓得是有良好教养的千金闺秀,文文雅雅的,气质很好,只是身子看来有些瘦弱。
但这个很秀气的千金小姐,这时却表现出非比寻常的行动力,大声呼喝着在场的家丁,把这名病重的乞丐抬离雪地,还给了他棉袄和热汤,后来还命府中大夫帮忙看病,煎了汤药送去,救了乞丐的性命。
从旁人口中,乞丐知道这位长得很好看的姑娘,是这个大户人家……江北袁家的七小姐,袁婷婷。
这无疑是个很好心的女孩,在袁家这一代的诸女中,她不是最美的一个,却是心最好的一个,据闻正是家主因她所请打动,袁家才会持续施粥放赈,救济城中这些踏在死亡线上的饥民,数年来,不知活人多少,也不晓得造福了多少生民。xǐυmь.℃òm
乞丐得到了救治,捡回了一命,更慢慢养好了病,他觉得这是上天对自己的垂怜,给了自己新的机会,而在心里的某处,他猜想……这或许是因为自己迷失的生命,终于出现了前进的方向。
他想要再见见七小姐……
为此,袁家每日的施粥,变成了他满心期待的时刻,总是焦急的等上一整天,然后在施粥时尽量挤到前面去,甚至常常愣在那里,手足无措,就为了能够离七小姐更近一点,看看她水灵的眼眸,看看她白皙的肌肤,还有那如芙蓉初开般的笑靥。
大多时候,七小姐都是指挥袁家的家丁们施粥、给馒头,但有时候,七小姐会亲自舀粥,倒在大家的碗里,或是亲手捧着馒头,分给饥民。
每遇到这种时候,幸运碰到了七小姐的手,他会兴奋一整夜,反覆看着自己的手掌,回忆着那一瞬的感觉,可能连着几天都充满幸福感。
……有时候,七小姐会对她说上两句话,虽然都是没什么意义的“先生,够吃吗”、“请让一让”、“请慢点吃”,却也让他心中狂喜。
……有时候,七小姐呼出的热气,会吹到他面上……
和七小姐每一个不经意的接触,对已经一无所有的他都弥足珍贵,是他人生中最大的幸福,而慢慢的,他不仅仅满足于每天只能见到短短的一下,想要有更多机会见到七小姐,多看看她的身影。
乞丐,是没有机会的。
经过反覆的考虑……或者压根就没法考虑,他决定卖身入袁府,经过一番努力后,成为袁府的家丁,被赐名“慰亭”,抛弃了祖宗的尊严与姓名,虽然在他看来,这些东西在他新生之后本来就是最想摆脱的东西,能够用来换取一个取得幸福的机会,简直是上天的恩赐。
不得不承认,乞丐的运气确实不坏,被分配成了园丁,还正巧负责几位小姐屋前的花圃与草地,开始了良好的第一步。
他不是农家出身,其实并不懂得种花,最初时手忙脚乱,闹出了不少的笑话,差一点就被逐出家去,关键时刻,还是七小姐善心的遮掩,让他能够继续留下。
“先生,人生难免有很多不顺,还请保重。”
在父兄面前保下这位园丁后,面对他的道谢,袁婷婷笑着回赠了鼓励,而后转身离去。
园丁有些失望,七小姐并没有认出他来,虽然,被认出是以前的乞丐,似乎没有好到哪去,但他仍感到少许失落。
……我希望她能记住我,我希望……她觉得我是个重要的人!
这样的声音,在园丁心里响起,那时的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心情代表什么,只是想努力把握住成为七小姐园丁的机会,努力学习,想早日亲手栽出她喜欢的花。
身在府中,能够见到七小姐的机会大大多了,也从其他家丁口中听到了很多七小姐的故事。
大家都说,七小姐是袁家这一代最好的人,甚至可能是整个袁家最好的一个,又善良,又热心,又愿意放下身段去助人,如果没有她,江北这些年不晓得要枉死多少无辜百姓。
只可惜,除了心善,七小姐在文才、武技方面的天分,乏善可陈,令她得不到家族重视,在这个实力强过一切的时代,这样的她,沦为袁家很边缘的存在。
而这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袁家在当前大势下,同样风雨飘摇,当前的家主已然年迈,更有风声家主和长老会很可能跳过第二代,直接挑选第三代的新血继任家主,所以第三代相互间的竞争早已白热化,更决没有逃避的余地。
权力斗争,卷入了就不能退出,要嘛挤身前列,一路往前最终夺取大位,要嘛输个干净利落,落败身死,哪怕退让不争,也会让胜者担忧日后反口,成为要拔除的眼中钉,轻则被当作政治联姻的工具,远嫁外地,重则死得不明不白。
从这个圈子里跳出来的他,最明白其中的残酷,更不希望这些无奈,沾染到纯真的七小姐身上。
最好,时间就永久的停留在这一刻,她开开心心地生活着,而自己总是在她的屋外,为她种着花,冷清院落,就只有自己与她……
这个心愿,一直持续到很久之后,然而,现实从来就是不予人便,当他终于熟能生巧,能够让满圃的鲜花绽放,馥郁香气连同午后阳光,一起在这小小院落中吐着芬芳时,权力争夺的冷风,也终于席卷了进来,打破了曾经的宁静,为他的人生,带来了新的转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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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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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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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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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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