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笔……”
尚盖勇的声音,听来咬牙切齿,脸色生变,额上青筋冒起,眼中迅速泛起血丝,一丝丝怨毒抑制不住地往外溢,狰狞可怖的姿态,他悬挂在胸口的通灵古玉,都受到侵染,微微变色。
“冷静,冷静。”
温去病见状不妙,顾不上吐血吐到头晕眼花,忙站起来劝阻,“就算不替自己身体想,也请替我的钱包想想,这玉很贵……还有,话听得仔细一点,阿笔说的是料到,不是知道。”
“……差别在哪?”
尚盖勇皱起眉头,望向武苍霓,武苍霓一脸无辜,望向温去病,不晓得该怎么解释。
温去病心中暗叹,总算是自家兄弟,老尚还算克制,如果不是遇上韦士笔,换了别个,老尚估计直接就出手,斗个不死不休了。
“……是我不好,没有把话说透。”韦士笔感叹道:“那时候,我早有预感,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事情,历史上可多了,新帝国建立后,以碎星团的势大,李家岂能容忍?我们与李家的冲突,势在必行,既然横竖都是要冲突,他们难道不会先下手为强,在冲突发生之前,先把我们干掉?”
温去病、武苍霓对看一眼,这个道理其实非常简单,也没什么想不到的,事实上,大战中后期,碎星团逐渐崛起时,就有不少聪明人想过这点,温去病、武苍霓更因为晓得这样下去,绝对不会有好事,才强调创团时的理想,想把众人给拉回来。
这并不是什么难以洞见的事,也并不是韦士笔有多高瞻远瞩,事实上,碎星团上上下下,几乎都看到了这个可能,即便那些比较愚钝的,听团里那些聪明人说过几回后,也都心里有数,晓得可能的方向。
问题是,哪怕看到了危险,各人选择的应对策略,仍不相同。
温去病等人所选择的,是收束自身欲望,用纪律节制本身,与外界维持一个均衡,求取一个比较好的远景,希望能共存共荣。
这条路堪称品性高洁,甚至说得上伟大,但……也很反人类,因为正常的人,手握强大力量后,自然也有和力量一样大的欲望,几个人愿意在走向巅峰时,自我节制,收减本身欲望?这根本是痴人说梦。
大部分的碎星者,思维都很直线:
论功绩,我们功盖寰宇,整个人族都是被我们救起来的,大战时期,一切都是迫不得已,朝廷与民众应该要体谅,我们如果不这么做,仗也打不下去,受害的只会是人族全体。
若大家不念前功,想要忘恩负义,来什么兔死狗烹,那么,论实力:碎星团世上无敌,四大武神战无不胜,连那么强大的妖魔,最终都折戟沉沙,区区李家、区区六郡豪族,大战时根本匍匐在妖魔脚下,丑态毕露,不是碎星团力挽狂澜,这些旧势力早都成为历史,有什么资格在战后跳出来叫板?
朝廷忌惮碎星团的实力,那是肯定会发生的事,但只要碎星团继续维持无敌的力量,持续让朝廷高不可攀,朝廷就算再忌惮,也不过想想,人忌惮天,难道还真能把天掀翻过去?
基于这个想法,碎星团就不该沉默,应该加倍夸耀武勇,让世人仰望,让四大武神犹如新世界的真神明,地位无可撼动,把骄兵悍将升格成神兵天将,朝廷不过凡人,只有膜拜的份,又怎会有忌惮?
而碎星团的实力,也不光是自身强大,外头更有诸多盟友,既与金刚寺交好,也和鲲鹏学宫往来密切,封刀盟、天斗剑阁、十字庵这些如日方中的新势力,与其说是与碎星团共同崛起,不如说根本是碎星团一手捧起,关系不是一般的铁,彼此交情稳固,任何人想要对付碎星团,就等于要对付这个大联盟。
就算朝廷真想要兔死狗烹,凭李家的些微力量,又有什么资格去摇撼这个同盟?去挑衅四大武神?别说六郡豪族,恐怕就连最贪利冒险的九外道,都不会有人烧坏脑子,与李家干这等同自杀行为的举动。ωωω.χΙυΜЬ.Cǒm
“……那时候,全团上下,都处在一种没由来的乐观气氛中,相信妖魔败退了,人间从此就是我们说了算,我们向朝廷要什么,朝廷不敢不给,我们是最强大的,只要我们摇头,李家的江山立刻要垮,他们之所以能称皇,不过是因为我们允许、我们不想要,不是因为他们有这实力……”
韦士笔回忆过去,表情迷惘,这让在场三人面面相觑,因为回忆起来,那时的气氛确实就是这样。
“……大家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我怎么想都觉得不对,我读过的史书,古往今来,和我们处境相若的个人或团体,从没有哪个不完蛋的,怎么我们就偏偏志得意满,觉得自己要变成新世界的神了?”
韦士笔握拳道:“最终我发现,关键问题……是在那个人的身上!我们太过倚赖那个人,即使他与我们的关系,始终若即若离,并没有比跟旁人亲密到哪去,我们也一直认为,自己是他一手捧出来的,是他的亲卫队,只要与他同在,什么也不用顾虑。”
这一点,现在听来,不过是废话一句,事实摆在眼前,所有人只能耻笑自己的愚蠢,但若在六年前,这声质问就是暮鼓晨钟,狠狠给碎星团所有人一巴掌,而且打完都还醒不过来。
……谁能相信呢?
碎星团是那个人一手建立起来的,一直以来,从四大武神到团员们,都认为团长不过是个怪人,但碎星团内奇人异士众多,怪人到处都是,相较于那些真正怪到离谱的,团长顶多算是性情乖僻、冷淡,也没有多离经叛道,不足为怪。
那个人,捧起了碎星团,领导着大家一步步走向胜利,打倒了看似不可能被打倒的强大妖魔,虽然四大武神勇不可当,团员们个个效死,可所有人都心里有数,碎星团的奇迹,关键还是团长“领导有方”,是因为有了他,才有碎星团的胜利。
“……我们的一切,因他而来,他是头脑,我们是手脚、是爪牙,忠实完成他交付的每一件任务,享受他给出的好处,看着他坑遍各大势力,让碎星团迅速壮大,在那边对苦主哈哈大笑,从来没有怜悯之心,没有警惕……”
韦士笔道:“这很奇怪,感同身受,是人类的本能,我们都是人,看着别人被坑,我们不生同理心,却在那边爽翻天,从来也不担心类似的事发生在自己头上,我一直觉得……很奇怪,那时我总在思考这个问题。”
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做出这些恶事的是团长,是四大武神,享受利益的是团员全体,当自己也是这个利益体系的一分子,大把好处入袋,谁会怜悯受害者?食物链顶端的存在,对底下的枯骨从无怜悯!
“我们是那个人的手脚,受他驱使,与他是一体的,一个人再怎么性情乖戾,还是需要有手有脚;砍人的刀再怎么锋利,总不会把自己手脚剁下来……我们一直这么深信着,没谁觉得不对,但……万一不是这样呢?”
韦士笔苦笑道:“我是团里的挂名军师兼智囊,那个人的很多动作,都是挂我名字去干,或根本就让我去干的,我与他的接触,比其他人都多,感觉也比其他弟兄要更深刻,我常常觉得……那个人……很可怕,万一……哪天我们发现,一切只是我们自以为是,我们不过是用完就扔的工具,却自以为是手脚……万一哪一天……”
抬起头来,韦士笔满面骇然,似乎仍沉浸在那个恶梦里,历时多年仍无法醒来,而温去病等人的表情,更是复杂,都回想起当初。
与其说没有人想到,不如说,这是一个没有人敢去想的问题。
如果韦士笔在六年前提了这些话,温去病自忖只会拍拍他肩膀,要他别想太多,尚盖勇也只会说他是想多了,人生无常,不如多喝两杯比较实际,褒丽妲更会直斥他尽想些没用的,一点忙也帮不上。
……这问题,是不可以去想的!
……想了又能如何?那意味着对那个人的全面绝裂与反叛!
……一个人,如果提前知道自己的死期,这日子还怎么过?人对于未来,总还是需要希望的。
不去看,不去多想,把恐怖的东西盖起来,埋藏在看不见的地方,对真实的东西视而不见,这是大多数人选择的生活方式。
……很可惜,应该要到来的灾厄,并不会因为这样逃避,就什么都不发生,最终,这杯苦酒成了现实,泼洒向碎星团全体,讨要大家已经积欠很久,本来就该偿还的债……
“……那时候,这些想法,让我压力很大,我不知道怎么去找人说,也不敢说,怕让那个人知道我在想这些……”
韦士笔苦笑一声,望向尚盖勇,“老尚,你还记不记得,封神前夕,我问你要不要干脆联手,推翻了姓李的一家,由我们上位,自己来组政权,自己当皇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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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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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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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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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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