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门很薄,并不是实心木材,就是两层中空的薄木板粘合而成,防君子不防小人,成年男子用力一撞恐怕就能撞个窟窿,不过为了避免惊醒邻居,可能撬锁是更好的方式,反正锁很好撬。
直到天蒙蒙亮,听到楼下有清洁工人扫大街的声音,她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下来,昏昏沉沉地睡去。
这一睡,令她睡过了正常上学时间,直到父母下夜班回家,她才惊醒。
以前她只是偷偷逃课,父母看到她还在赖床,以为她已经堕落到正大光明逃课的程度了,再看到地板上的碎碗片,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蔡美纹惊慌地告诉他们昨天晚上的事,说有个陌生男人在家门口徘徊,但他们充满怀疑的眼神,分明把这当成她逃课的借口,连一个字都不肯相信,让她别多想,赶紧去上学。
无怪他们不信,她平日里经常说谎、逃课的表现已经令她的信誉降到冰点,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一样。
唯一能证明她没有说谎的,却是一条不会说话的狗。
她快气疯了,歇斯底里地冲他们大吼了一顿,气冲冲地连早饭都没吃就去上学了。
老师们对她的迟到和旷课早就已以为常,对她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只当没看见,反正她将来堕落成什么样跟他们又没关系——老师们也很无奈,一旦管得严了,问题少年和少女们纠集起来把老师揍一顿也没处说理去。
课间,蔡美纹把昨晚的事告诉她的死党们,向她们求助。
死党们也拿不出什么好主意,好几个死党笑骂她神经过敏,另外几个死党稍微认真些,让她等父母同时上夜班的时候,通知她们一声,她们一起去她家陪她过夜,这样总不用害怕了。
她一听觉得有理,人多胆气壮,就不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
话虽如此,她早该想到的,就像当时的她一样,这些死党们的信誉度也差点了到冰点。
后来父母再同时上夜班的时候,第一次来了三四个死党陪她,第二次就只来了两三个,第三次就全都找借口爽约了,毕竟那时的她们还是初中生,社会风气还没那么开放,行动受限,总是夜不归宿的话家长肯定忍无可忍,有几个死党甚至为此而挨过父母揍。
最关键的是,这几次夜里什么事都没发生,渐渐的大家就不当一回事了。
蔡美纹只能再次一个人过夜,对死党们的失望也令她的心理悄悄发生了转变,所谓意气相投的死党也不过如此,还有谁能靠得住呢?
一来二去,她与死党之间悄然出现了若有似无的隔阂,表面上大家依然每天勾肩搭背嘻嘻哈哈,但放了学之后,她与死党之间的电话联系越来越少,即使偶尔打电话,也是别人打给她。
死党们似乎也察觉到她的怠惰,渐渐的找她的次数也少了。
她多出了很多空闲时间,实在无聊的时候,勉强也看看书,尤其是在父母同时上夜班的夜里,她不敢睡觉,干脆大声朗读语文或者英文课文,直到念着念着睡着为止。
她已经习惯了那条杂毛土狗的存在,不再像刚开始那样强烈排斥它,虽然喂食和遛狗的任务大部分由父母来做,但他们实在抽不出时间的时候,她勉强也会帮帮忙,至少在独处的夜里它也算是一个能喘气的活物,不是么?
慢慢的,她发现它也没那么讨厌,除了长得难看些之外,从不乱叫,也从不乱咬,还从不挑食,有什么吃什么,很好养活。
无论她如何冷眼待它,它似乎从来不生她的气,只要她稍微喂它些食物和水,它就高兴地冲她摇尾巴,在她的小腿旁蹭来蹭去,直到她半真半假地生气警告它不要往她腿上撒尿才跑开……
父母给这条狗起名叫乖乖,她嫌太土气,每次都叫它杂毛,但无论叫它乖乖还是杂毛,它都会欢快地跑过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半年过去了,虽然她在独处的夜晚仍然经常担惊受怕,但事实上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所以她也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真的是想多了。
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她的形象和行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疏远了问题少女的圈子,又不被班里的优等生群体接纳,她干脆离群索居,独来独往。
上了初三之后,为了备战中考、提升重点高中的入学率,跟大多数学校一样,她的学校也开始组织补课和上晚自习,而且是强制每个人都要参加。
晚自习从晚上六点一直持续到夜里九点半,等蔡美纹骑自行车回到家时,往往已经过了夜里十点。
有一天,她照常下了晚自习,骑车回到家属小区,把车子放进车棚里锁好,哼着歌进入住宅楼。
她以为今天只是个普通的日子,只有母亲上夜班,父亲在家里看球赛喝啤酒,但实际上前几天厂里接到了一批新订单,父亲所在的工组临时安排了加班任务,今天夜里要上夜班,只是她不知道而已,那时的他们都没手机。
正因为如此,她进入住宅楼之前没有抬头看向自家的窗户,如果她看一眼,就会察觉家里的灯是黑着的,如果父亲或者母亲至少有一个人在家,肯定会亮着灯等她回来再睡觉。
进入楼道,她咚地跺了一下脚,一楼楼道的声控灯亮了,她迈步上楼。
然后是二楼。
在二楼与三楼的中间,她跺脚,却意外地发现三楼的灯没亮。
她以为声音太小,加重跺了一下脚,但三楼的灯还是没亮。
那时的白炽灯是将钨丝通电加热到白炽状态,以发光发热,寿命比现在的LED灯差远了,频繁一亮一灭钨丝很快就会断裂,再说用在楼道里的灯泡也不是什么高档货,不仅经常坏,还经常被人偷回家,声控灯不亮是很常见的事。
她想,灯泡又坏了,或者被人偷了吧?真是的,太没素质了!
这样的想法在她的脑海中闪过,她的脚步只停滞了一两秒,又继续上楼。
否则还能怎样呢?
先不说她以为父亲在家,就算父母都不在家,难道她要因为三楼楼道的灯不亮,就一整夜不回家?睡哪儿?
反正很快就到家了,她加快脚步,眼看只差几级台阶就抵达三楼了,突然从头顶传来狗叫声。
她一下子就听出来了,是她家那条土狗的叫声,声音嘹亮而愤怒,连续不停地吠叫。
它从没在大半夜这么叫过。
跟其他狗一样,杂毛的听觉很灵敏,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家里人只要刚踏进一楼或者二楼,它就能听出家人的脚步声,然后早早跑到门口迎接。
它一定是听到了她的脚步声,但它为什么突然叫起来,而且叫得这么厉害?
蔡美纹猛然想起那个几乎已经被她遗忘的夜晚,心里打了个哆嗦,停住脚步没敢再往上走,而是扶着栏杆,探头向上看。
嘹亮的狗叫声令一、二、六楼的灯全亮了,只有三、四、五楼是黑的。
借着六楼的微弱灯光,她似乎看到在四楼有一道人影也扶着栏杆低头与她对视,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但她的心里却感受到了莫大的恐惧,像是正在被一条毒蛇凝视。
人影缩回了头。
脚步声。
她下意识地尖叫,不顾一切地扭头就跑,用最快的速度冲下楼,跑出楼道,一直跑到小区门口的警卫室才停下。
也许有人会嗤之以鼻,认为她胆子太小了,如果把楼道门口一堵,岂不是瓮中捉鳖?但作为一个初中女生,她没有当场吓瘫在地已经是万幸了。
小区的警卫听完她的哭诉,拿上手电去查看了一番,当然什么都没看到。
楼里的邻居有人听到她的尖叫,出门查看情况,也什么都没看到。
这种情况,显然报警没用,她什么都没看清,什么实质性的损害也没有,警察来了能干什么?
小区警卫给她的父母打了电话,她父母匆匆请假回来,虽然不太相信她的说辞,但看她哭得梨花带雨,还是很心疼的,安慰她几句,就带她回家睡觉了。
回到熟悉的家里,杂毛依然像平常一样等在门口,向她摇尾巴。
令父母大感吃惊的是,平时总是对杂毛冷眼相加的她,却突然把它抱在怀里,哭得比刚才还伤心。
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杂毛才相信她,只有杂毛才跟她站在同一边。
从那以后,她跟杂毛的感情越来越好,吃饭的时候经常把父母夹给自己的肉喂给它。
父母也并非完全不相信她,但他们能做的很有限,只要他们没上夜班,总会在家属院门口等她下晚自习回家,努力在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错开同时上夜班的日子,除此之外作为一介平民,也没别的办法了。
在父母同时上夜班的夜晚,蔡美纹会要求他们在出门的时候,把杂毛寄存在警卫室,她下了晚自习,在警卫室接了杂毛一起回家——只要每个月送给警卫们几包烟或者两瓶普通的白酒作为人情,警卫们也乐得帮忙。
放学回到小区,她跟警卫们招呼一声,带着杂毛把自行车锁进车棚。
那个年代也不讲究什么遛狗要牵绳,大家都没这个意识。杂毛在她身前身后跑来跑去,不会离得太远。
来到单元楼下,她在楼门口等着,指了指楼道,杂毛像是通人性一样,自己跑进楼里,一口气跑到四楼,确认楼里是安全的,才欢快地跑下来,跟她一起上楼回家。ωωω.χΙυΜЬ.Cǒm
后来有一次,是一个周末的下午,她带着杂毛下楼遛狗,让它自己跑着玩,她找了把椅子坐下来背单词。
过了一会儿,她听到杂毛叫起来,抬眼一看,它是对一个工友在叫,叫得很凶。
那个工友穿着普通的工作服,一看就是刚下班没换衣服就回来了,还戴着一顶鸭舌帽,面目隐藏在帽檐的阴影里。
杂毛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冲他狂吠,甚至有冲上去咬他的架势。
那人猝不及防有些慌张,但这也很正常,谁被狗这么近距离狂吠会不慌张?
那时正是黄昏,小区里其他刚下班的工友,也有很多散步遛弯的工友家属,有人也牵着狗,带着小孩子和小婴儿的妇女也不少。
那人想甩脱杂毛,往旁边快步移动,但杂毛紧跟上去,继续叫。
也不知道他是慌不择路还是故意的,见甩不脱杂毛,他就专门往带小孩子和抱婴儿的妇女身边跑,还不停地嚷嚷道:“这狗怎么回事?疯了?要咬人是怎么着?谁家的狗?没人管吗?”
妇女们唯恐自己的孩子被狗咬伤,胆小的抱着孩子就跑,胆大的冲上去作势欲踢,并且大声呵斥杂毛让它滚开。
她们中的好几个人也认识杂毛,知道这狗平时挺乖的,从不乱叫也从不咬人,然而狗一旦疯起来又怎么讲道理?
蔡美纹愣了一下,马上从椅子上跳起来,冲过去抱起杂毛,连连向周围的妇女们道歉,还挨了一顿训斥。
连惊带吓的妇女们有人安慰她几句,说没事,也有人让她管好自家的狗,甚至有人指桑骂槐地翻出她问题少女的过往,言外之意无非是——你家的家教也就这样了,连女儿都教不好,何况是狗。
说真的,如果她还是问题少女,根本不怕这些长舌妇,无论是对骂还是冲上去挠脸揪头发,她都不怕,但她已经不是以前的她了。
被一群妇女围着七嘴八舌地指责,就算是诸葛亮再世恐怕也无法舌战群雌,更何况杂毛在她怀里依然在叫个不停。
等她抱着杂毛挤出人群,杂毛终于悻悻地不叫了,但她再往周围一看,哪里还找得着之前那个工友的影子?
作为一个大型国企,厂里的职工有几千号,想找一个连相貌都没看清的人谈何容易?
更何况,找到了又能怎样?人家做了什么坏事?
唯一知道真相的,只是一条不会说话的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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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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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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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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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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