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他走在森林里还会查看一下有没有信号,但时间长了也就懒得看了,即使是有公路穿过的地方都不一定有信号,何况是森林深处,不看能还能省电。
昨天为屠宰场的事而折腾,他没怎么掏出手机,昨天夜晚一通瞎跑,今天再一看,原来已经不知不觉地离光团越来越近。
“飞玛斯,现在能闻到梅根的气味么?”他问道。
飞玛斯摇头,“什么都闻不到了。”
也难怪,梅根失踪之后至少下了两场雨,别说她的气味了,如果晚到屠宰场一天,连麦克的气味都会被冲掉。
“屠宰场只是李皮特的一处工作地点,而不是他们那个学会在森林里的老巢。”他说道,“我本来打算找到他们的老巢,不让他们继续欺骗世人,至少也要记录下老巢的地点,然后报警……但现在线索断了,大家有什么意见没?”
飞玛斯说道:“刚才那个费尔南多,他不是被从别处带到屠宰场的吗?他应该知道一些情况吧?”
费尔南多是被李皮特等人开车拉到屠宰场的,就此推论,费尔南多应该是先找到了李皮特,然后李皮特忽悠上了车。
“我问过他,他说在附近的小镇里有人接应他们这些流浪汉,接应者像是慈善组织一样,衣着整洁、满面笑容地招待了他们,然后把他们带到森林附近的一栋房子里,在那里他们接受了某种测试,一部分像他那样的人被李皮特亲自接待,把他们赞美了一通,然后将他们带上车,运到屠宰场,而另一部分看起来是那种……内向、拘谨、没什么主见的人,被带到了其他地方,但具体位置他就不清楚了。”张子安解释道。
从费尔南多的描述来看,就算是这些主动投诚的流浪汉也要经过筛选,那些易于控制的人被带到老巢洗脑,而像费尔南多这种连狗都嫌的,则被弄到屠宰场当炮灰。
不过按理说,梅根似乎不像是没有主见的人,为什么也会被带走呢?难道因为……她是女人?这倒也是,流浪汉里几乎没有女人……只希望她的处境还不至于太糟糕。
费尔南多对其他事一概不知,他满脑子好逸恶劳,更不可能细致观察周围的环境,所以指望他能说出什么有用的线索那是做梦。
弗尔基米尔慷慨激昂地说道:“喵了个咪的!不如咱们再杀回屠宰场,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活捉李皮特,什么事都解决了!”
这个显然不可能,人家人多势众又有很多电击枪,说不定还有更致命的武器,再说李皮特也许已经离开了屠宰场,想捉他谈何容易?
老茶说道:“返回屠宰场太过冒险,但吾等可以顺着那条简易公路走,也许能找到线索也说不定。”
张子安点头,“这倒是个办法,但太费时间了,咱们没车,那条简易公路上没有普通车辆,又不知通向哪里,靠双脚不知道要走多久。”
其他精灵也没有更好的提议了。
张子安又看了看手机屏幕上的光团,说出自己的想法:“我一直在想,这只精灵从旧金山出现,一路跑来这里是为了什么?它不会无缘无故跑来这里,作为精灵来说,它一定有心愿想完成。”
他的视线落在老茶身上,“正如茶老爷子您嫉恶如仇,也许这只精灵同样看不惯李皮特他们的所作所为,它跑来森林里,是怀着和咱们相似的目标——制止李皮特他们蛊惑人心的行为。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测。”m.xiumb.com
虽然只是猜测,但好像也没有其他理由能解释这只精灵跑进原始森林的原因了。
飞玛斯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所以咱们要向那只精灵的位置前进?”
“嗯,这肯定有一定的危险,但不如虎穴焉得虎子?”张子安点头,“而且昨天晚上的事,让我觉得……有时候混水摸鱼也不错,水越混越好。”
昨夜若不是那头黑熊突然出现,他绝没有那么容易脱身,尽管那头黑熊其实是冲他来的,但是混乱中敌我莫辨,敌人也可能变成朋友,而朋友……张子安在这片森林里没有朋友。
现在森林里至少有三股已知的势力——他、李皮特、新的精灵,但如果算上黑熊、鹿或者其他人以及其他动物,形势就变得复杂而微妙。
鹿死谁手,尚未可知,而他的计划,就是把水搅得更混。
“接下来的路,大家要格外提高警惕。”
他背上轻了很多的背包,抬头看了看天色。
雨过天未晴,今天仍然是阴天,像没有继续下雨的迹象。
飞玛斯依然跑在最前面探路,其他精灵们分列左右,扩大搜索与警戒范围,就连掌心不疼了的π也时而爬到树的高处探望四周。
由于昨天晚上一夜没睡,张子安的困意很重,只是强打精神在走路,不时看看指南针与光团的位置。
他很想白天停止前进补觉,但这就意味着要耽误一整天的时间,无论是考虑到身陷魔窟的梅根还是所剩不多的给养,都在无形中催促他抓紧时间,大不了今天晚上早些扎营。
就这样走了一天,天色还没有变暗,正好遇到一条小溪,张子安就决定不再前进,借着这条小溪扎营,今天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一大早继续出发。
“子安,鹿群好像有些不对劲,像是躁动不安的样子,但是我没有闻到什么可疑的气味,是不是那头黑熊又从后面跟来了?”
他刚把帐篷弄好,准备做饭的时候,飞玛斯跑过来,担心地提醒道。
“哦?”张子安打了一半的呵欠与困意一起消失了,“带我去看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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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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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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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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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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