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眼就看出许壮壮眼神飘忽不定,明显是在说谎。
“那是什么?”她一指许壮壮身前那只蠕动的毛毛虫。
她虽然跟许壮壮不是一个班的,但她作为学校的红人,对学校里那些出名调皮捣蛋的孩子全都了然于胸,因为她要利用这些熊孩子在老师面前刷存在感,甚至巴不得这些熊孩子再多一些,因为学校里有辣么多老师嘛——不同班级的、不同年级的、负责教学的、负责后勤的、负责行政的……说不定哪个就会成为她未来上升的助力。
所以,她盯着许壮壮的眼神,分明是猎人盯着猎物的眼神,像是在说:来来来,你再皮一下让我看看……
不等许壮壮回答上一个问题,她又指着他手里皱皱巴巴的卫生纸,“你手里拿着卫生纸干什么?要随地大便?我要去报告老师!”
张子安真心觉得,如果有谁能把街道办的严主任整得服服帖帖,那非王雅宁莫属。
诛心的言语攻击令许壮壮慌了神,他可以背上欺负女生的锅,但无论如何也不敢背上随地大便的锅,这要是传出去可是一辈子的污点,洗也洗不清,走到哪儿都会被人指指点点。
“没有!别胡说!我才不是!”
眼见王雅宁已经在掏手机准备拍照了,许壮壮赶紧把卫生纸揣回兜里,低头的时候又看到地上的毛毛虫,飞起一脚打算把它踢到一边。
嗯,这个年纪的熊孩子本来就有多动症倾向,平时走在路上遇到小石子、空瓶子之类的也会踢几脚,许壮壮更是其中的翘楚,看见两只狗连在一起都会去踢,于是他根本没多想,就下意识地动脚了。
现在是夏天,多动且怕热的他已经换了上凉鞋,他踢的时候也没傻到用脚趾暴露在外的部位去踢,而是用的鞋底——如果是一般的毛毛虫,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他不知道前面这只茸毒蛾的蛰毛在应激状态下会自动弹射。
“啊!”
毛毛虫起飞了,而他也一声惨叫,捧着脚丫痛苦地跌坐在地。
“你这是自寻死路啊!”
旁观的张子安很无语,这作死真的是作得想拦都拦不住。
小芹菜和王雅宁不清楚怎么回事,以为他是故意耍诈装可怜,等她们过去帮忙时再突然吓唬她们——他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
张子安知道他是真疼,脸涨得通红,豆粒大的汗珠哗哗滚落,若不是在学校要面子,早就疼得哇哇大哭了,现在只是干咧嘴,强忍着没有哭出声。
他跑过去,掰开许壮壮的手,把鞋扒掉,看到右脚的大脚趾已经红肿,仔细观察的话,还能看到几根淡紫色的蛰毛扎在皮肤上——还好脚趾皮肤的角质层又厚又硬,挡住了一些蛰毛,而且扎得比较浅,换成是身体其他部位的皮肤,就不止这么几根了。
“别乱动,我给你拔出来。”
由于毛毛虫泛滥,他随身带着一小卷医用胶布,先是用手指拔掉那几根淡紫色的蛰毛,然后又用胶布把肉眼可能看不见的细微绒毛粘了两遍。
小芹菜和王雅宁发现许壮壮不是装出来的,也撑着伞走过来看热闹,王雅宁还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把许壮壮比哭还难看的脸孔拍了下来。
“这是……被毛毛虫蛰伤的?什么毛毛虫这么厉害?”
王雅宁并不在意许壮壮的伤势与痛楚,而是出于学霸的本能询问起毛毛虫的事。
“蛰伤他的是茸毒蛾的幼虫。”张子安一边处理伤口一边解释道:“平常说的毛毛虫有两种,一种是能变成蝴蝶的,另一种是能变成蛾子的。能变成蝴蝶的毛毛虫全都没有毒,能变成蛾子的毛毛虫大部分也没毒,比如咱们头顶上那些‘吊死鬼’。”
她小心地抬头盯了一眼随风摇曳的吊死鬼,问道:“那什么是有毒的?”
“有毒的有三种,分别是刺蛾科、毒蛾科和枯叶蛾科。”张子安继续解释,“刺蛾科只要不去手贱摸它们或者让它们落到身上,就不会有事;后两者比较麻烦,它们的毛并不结实,风一吹就可能随风飘,甚至部分毒蛾科的毛毛虫还会主动把蛰毛往外弹射,比如蛰伤他的那只。”
人工树林里的那道沟渠,就是因为毒蛾科和枯叶蛾科毛毛虫的存在,令水中飘荡着很多肉眼看不见的蛰毛,都是被风吹进水里的,一旦喝下去……痛苦可想而知。
许壮壮此时的感觉,大概就像是医生一边给他开刀做手术,一边向旁边的研究生讲解病因一样别扭。
王雅宁还想问这三种有毒的蛾子幼虫有什么明显的特征,但很遗憾这种事一言两语是说不清楚的,而且最稳妥的办法就是——面对毛毛虫,不要作死,全当它们是有毒的。
虽然蛰毛被拔除了,但由于毒液已经渗进皮肤里,许壮壮的脚趾一时半会消不了肿,而他显然是不能走路的,别说沾地了,就连沾鞋都疼痛难忍。
“虫子……虫子在哪?快把它挤出水抹到我脚上……”许壮壮咧着嘴左顾右盼,想要寻找被他踢飞的那只毛毛虫。
张子安:“……这又不是洋辣子,体液抹到伤口上只能更疼。”
毛毛虫的毒液一般是酸性的,需要用碱性的液体来中和,比如肥皂水、淡氨水或者尿之类的……张子安当然不可能脱下裤子对他滋一泡,附近又找不到其他东西,只得把他背到背上,让小芹菜她们在前面领路,带他去学校的保健室,并且打电话通知他爸过来接他。m.χIùmЬ.CǒM
许壮壮的爹是学校的常客,听到儿子又闯祸了,心急火燎地赶过来,话不多说,劈头盖脸就要来一顿胖揍,被老师们拦下了。
不论许壮壮明天能不能请假成功,起码今天,这个不喜欢上学的熊孩子终于可以如愿早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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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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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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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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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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