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虽然没有游客,但其实这里每一寸土地、每一块断裂的砖瓦和石柱都等同于历史,走在废墟中,就仿佛回到两千多年前这里曾经煊赫一时的时代。
残垣断壁中依稀可见当年的样子。
令人担心的是,这里似乎没有受到妥善的保护,很多处墙体已产生了龟裂,标志性的尖顶受到了较为严重的风化,再这么下去用不了多久就可能倾倒解体了——所谓的不久,是以历史长河的视角而言,实际上只要这里不出现百年一遇的暴雨或者地震,再撑上几十年大概不成问题。
令菲娜意外的是,它从残垣断壁间发现了一些生活化的痕迹,并不是稀少的游客到此一游留下的痕迹,而是只有长期生活在附近才会留下的细微痕迹。
它跳上一处断墙,转头向四周看了看——正巧,张子安也在眺望四周,但他的目光是落在远处的锡瓦镇,而不是像它一样在观察附近。
是了,这里应该有人住过。
它看到另一侧的小土丘脚下有几间明显是近代建起来的房子,每一间都是四四方方的,还有一小截似乎没有任何作用的围墙。
“……”
是谁住在这里吗?
菲娜无名火起。
就算对现在的当地人来说是已经过气的异教神,就算只剩下一片废墟,这里依然是神圣的场所,怎么能让凡人随便住在这里?
它回头看了一眼,张子安和理查德还在谈论一些不知所云的八卦,似乎一时半会儿不会离开。
于是它跳下断墙,往土丘脚下那几间房子跑过去。
土丘很矮,可能也就二三十米高,高度远不及滨海市的高层公寓楼,它在残垣断壁间几次纵跃,很快就来到那几间房子附近。
其中一间似乎是主屋的房门敞开着,但里面没有任何动静和活人的气息,另外几间的房门虽然紧锁,但同样声息皆无。
谨慎起见,菲娜没有走门,而是跳上没有窗户的窗洞。
室内光线很暗,它本能地调整瞳孔的大小,将室内的一切尽收眼底。xiumb.com
人去屋空。
这里显然早已不住人了,到处蒙着厚厚的灰尘,满是清冷之色,只有因为它的突然出现而受到惊吓的虫蚁乱飞乱爬,简陋的家具没有任何价值可言,屋子的主人似乎过着苦行僧一般的生活。
为什么不住在方便的镇内,而要搬到这里居住呢?
菲娜想到那个带着捡到的狗来奇缘宠物店救助的捡瓶子老太太,难道住在这里的人也是捡废品为生的,所以住不起镇里的房子?
它微微摇头,否定自己的判断,因为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这个小镇的房价很高,就算住不起镇中心,至少住在镇边缘也是可以的,没必要住这么远?
这时,它突然注意到墙上刻着一个记号,很模糊的记号,不知道的人可能以为是无意中留下的痕迹或者小孩子的恶作剧。
它跳进屋里,瞳孔迅速适应了黑暗,走到刻有记号的墙边,用爪子抚去记号表面的浮灰与积尘。
居然是这样?
它马上明白了,心中原本的气愤陡然转为敬意,对房子原主人的敬意。
这是守庙人的记号。
过去的两千年里,守庙人的家族竟然一直居住这座小土丘下,默默地守护着神谕殿和阿蒙神庙?就连神谕殿和神庙被毁之后依然如此……
从房间的一些细节判断,守庙人可能直到数年之间还居住在这里,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中断了持续两千余年的职责。
菲娜没有责怪他们的擅离职守,就算法老再临、阿蒙神降世恐怕也没资格责怪他们。
他们能坚持两千余年的守护已经是超越凡人想象的忠诚了,就算他们决定放弃,也不能因此而责怪他们。
更何况,他们未必是放弃了,如果要放弃的话早就可以放弃了,更可能是……后继无人。
菲娜充满敬意地再次打量这间简陋的房子。
它知道人类是群体性社会动物,本能就是生活在社会和团体里,而长达两千余年违抗本能离群索居、生活在土丘脚下这片弹丸之地的陋室里,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
谁会愿意和守庙人结婚生子然后一同生活在这几间陋室里呢?
过去的时代有信仰,信仰法老终将再次走出金字塔、信仰这片黑土地上徘徊着善恶各异的神灵,守庙人凭借强大的信仰虔诚地留守在这里,对守庙人的勇气和虔诚心怀倾慕的女子愿意嫁给守庙人,生出下一代守庙人。
但现在这个时代,信仰早已灰飞烟灭,起码古埃及的信仰如此,没有哪个女子甘愿嫁给守庙人然后终生困守在这里。
所以,当最后一个守庙人离世,后继无人也是很正常的。
守庙人的职责是守护神谕殿和阿蒙神庙,但现在神谕殿和阿蒙神庙已成废墟,他们没有完成自己职责。
菲娜没责怪他们,世俗的力量、历史的洪流不是几个守庙人能够抵挡的,百余年前当地政府炸毁神殿和神庙时,他们未必没有试图阻止,但显然没能成功,这不怪他们,他们忍辱负重地活下来并留下来,已经是最大的忠诚了。
来神谕殿的游客虽少,但毕竟总会有人来的,其中不乏无良游客,神谕殿的残垣断壁间却没有留下很多垃圾,这已经证明了守庙人的尽职尽责。
一个家族几十代、上百代人祖祖辈辈留守在土丘脚下,承担着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职责,无人能想象其中的艰难困苦。
它的心中只有惋惜,如果自己能够早几年来到这里就好了,那样也许可以见到最后一个守庙人,向他说声辛苦了。
菲娜是从窗户跳进来的,离开时它选择从门走出去。
它站在门口,望着空无一人的室内,轻声说道:“谢谢你们!你们守护到此结束!”
一阵风从敞开的门吹入,在室内盘旋几周,又从窗洞吹出,卷着灰尘飞向天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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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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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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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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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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