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从物理和生物的角度讲,他并不孤独,白天有学校、老师和同学,晚上寄宿家庭也很热情周到,然而这一切终归代替不了真正的家。徜徉在异国的土地上,呼吸着异国的空气,吃着异国的食物,耳中听到异国语言,这一切都让孟离很不适应。
在他离开国内之前,也曾踌躇满志,下定决心在国外学业有成之后,尽量留在当地找工作,不回国了。国内有什么好呢?食品安全、空气质量、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社会乱象……然而等他真的来到国外,却怀念起那些令他深恶痛绝的东西——空气质量再差,却很熟悉,食品安全再差,至少好吃,社会乱象又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适应不了环境的并非只有他一个。他们同一批出来的人里,好几个就因为环境的突然变化而迷失了自我。
寄宿家庭很热情。虽然他始终无法融入,但不得不承认,那一家人非常热情好客,没有把他当成外人看,只是他将自己禁锢住了,总觉得有隔阂,总觉得他们是在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他。
那家里养着一只小狗,他起初并未在意,因为国外养宠物的实在很多,太普遍了。另外他不认识这是一种什么狗,在国内从没见过。他问过之后才知道,它叫朱莉,是一只可卡犬。
寄宿家庭的那家人实在很好,他们可能看出孟离有些不开心,就分配给他一个任务——每天一早一晚带着朱莉去外面散步。
这项任务轻松但是很费时间,可卡犬属于猎犬,比普通的犬类更活泼更精力充沛,每次散步时间都很长,同时还要肩负起捡屎的重任。
孟离以前没养过狗,对养狗没有期待但是也不排斥,不过很讨厌在大街上走路踩到狗屎的感觉。不过他来到寄住的这个英国小镇才知道,由于养狗的人多,英国的狗屎泛滥状况一点儿不比国内好多少。
朱莉的样子跟展示柜里的这只很像,都拥有一对又大又圆的褐色眼睛,轮廓分明的脸颊令它在不叫的时候看起来像是个严肃的老年哲学家。孟离经常忘记它其实是一只年轻的雌性犬,总是以“老朱”来称呼它。
可卡犬的毛很长,特别好动,喜欢钻来钻去,这就导致在外面遛狗时,朱莉的毛会被草丛和荆棘勾住,疼得它呜咽哀鸣。当孟离替它将缠住的毛发解开,它就会开开心心地舔舔他的手表达谢意,然后很快忘记疼痛,继续在乱草间钻来钻去。
最开始的时候,孟离只在寄宿家庭的附近遛狗,渐渐地越走越远,甚至一路走到这座小镇的郊外。一来二去,沿路的居民也都认识了他,经常会有熟悉不熟悉的人向他打招呼,偶尔还有人牵着狗追上他,和他一起遛。
日子就这样平淡地过去了,直到他学业结束时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值得记住的大事。毕业后他改变了初衷,决定回国,回到并不完美却很熟悉的祖国。上飞机的前一天夜里,寄宿家庭为他在后院的草坪上搞了个热闹的送别会,很多认识或者素未谋面的小镇居民都来参加了。
他准备了很多礼物,与这家人逐一拥抱并表示感谢,同时也向朱莉告别。朱莉大概是不知道他就要走了,还咬着他的裤角把他往外拖,催促他已经到出门散步的时间了。他拍拍它的头,从它的嘴里抽出了裤角,用中文跟它说了再见,反正它也听不懂。朱莉没有继续纠缠,看了他一眼就跑到送别会上去跟其他人带来的狗追逐打闹。
第二天一大早,由于要赶去大城市的机场坐飞机,他很早就摸黑起床,悄悄地拖着行李箱走出家门,搭上出租车离开了。
没有什么不舍,只有对回国的期待占据了他的内心。
直到他登机,坐在飞机的座位上,透过舷窗望向忙碌的机场时,他的心中才生出一丝怅惘。真的要离开了啊……
空姐正在进行起飞前的最后检查和通告,提醒乘客飞机即将起飞,请将手机关闭。
这时他的手机恰好响了起来,令周围的乘客侧目而视,空姐向他友善地微笑,提醒他关闭手机。
孟离大窘,慌忙将铃音关闭。其实这不是电话的铃音,而是他上的闹铃,每天的这个点儿,都是他牵着朱莉外出散步的时间——他有时候埋首于功课会忘记,哪怕只是晚几分钟,朱莉就会焦躁不安,在家里团团乱转,寄宿家庭的男主人或者女主人则会毫不客气地敲门,提醒他去完成他的工作。这可能是英国人特有的刻板和守时?
一来二去,他也很不好意思,就上了手机闹铃以防自己再忘。当闹铃响起的时候,只要外面没有风霜雨雪,他会放下手头的功课,换好衣服,拿上牵引绳和铲屎工具按时出门,朱莉也会雀跃着等在门口。给它系好牵引绳之后,与其说是他牵着它散步,倒不如说是它迫不及待地拽着他离开家门……
孟离抱歉地向周围的乘客笑了笑表示道歉,将这个每天必响的闹铃取消掉了,因为已经没必要再响了。
他的手指放到了电源开关上,正要长按以关机,这时他收到了寄宿家庭的男主人发来一条信息。信息里有一张照片,朱莉蹲在他的房门口,探出一只爪子搭在房门上,回首望着镜头,眼神里满是迷惘。信息里附有很简短的一句话:它还在等你出门。
直到这一刻,压抑已久的情感爆发出来了。他想起寄宿家庭长期以来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想起小镇居民的友善与热情,想起带着朱莉每天散步的时光,他突然流下了眼泪。
旁边的乘客以为他生病难受,急忙唤来了空姐,而他只能在泪水中微笑,说自己没关系,只是舍不得离开而已。
孟离一直认为自己没有融入英国的生活,其实真的只有他自己这么认为,无论是朱莉还是寄宿家庭,都已经把他当成了家庭的一员,没有把他当成客人,这才会支使他去做这做那。
他突然很后悔,至少应该在早上说一声再见,自己的表现一定像是个懦夫。
在空姐的再三提醒下,他虽然很想回复什么,但还是关上了手机。琇書蛧
飞机起飞,离开了曾经陌生如今熟悉的国度,飞向曾经熟悉如今陌生的祖国……
讲到这里时,张子安听到孟离的衣兜里响起了手机声。
孟离掏出手机,将闹铃界面关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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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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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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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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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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