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乘务员都听说了它就是那条斩获柏林电影节最佳男主角的狗,对它照顾有加。
看着高挑的白人空姐那一条条大长腿在犬笼前面晃悠,它突发奇想,觉得如果有可能的话,张子安肯定愿意跟它互换位置……
航班起飞后,周围的喧嚣逐渐远去,有氧舱里温暖而静谧,只能听到换气扇低沉的嗡嗡声。
飞玛斯的精神依旧亢奋,还没有从获奖的狂喜中平静下来。
虽然夜还很漫长,但它认为自己睡不着,只打算趴下来休息一会儿,只是趴下来而已……
几乎是刹那间,它就睡着了。
……
“飞兄!飞兄!醒醒,车队就快出发了。”
飞玛斯晃了晃耳朵,睁开眼睛。
天空有些多云,周围的气温与有氧舱内几乎完全相同,正是一年中最美好的暮春。
老茶笑吟吟地站在它面前,“飞兄,你耳目灵敏,平时车队一有动静,你就最先醒来,怎地今日如此贪睡?”
飞玛斯打了个呵欠,“感觉就像刚睡着一样。”
老茶笑道:“飞兄又在说梦话了,昨夜飞兄刚一趴下就酣然入梦,至少已经睡了五个时辰,何来刚睡着?”
飞玛斯往四下看了看,不远处的村子炊烟袅袅,鸡鸣犬吠遥相呼应。
沉默的汉子们挑着担子、扛着锄头去田间干活,开始几千年如一日的辛勤劳作。
叽叽喳喳的农妇们三五成群往河边走,有的拎着木盆去上游洗衣服,有的拎着马桶去下游倒屎尿,她们的嗓子又高又尖,兴奋地猜测着新娘子的样貌,不时还冒出几个令大姑娘脸红心跳的荤笑话。
伍家送亲的车队昨夜借宿在这座村落里,今天便要继续出发。
世道并不太平,车队每天天亮后才出发,不等天色完全黑下来就寻找村镇住宿,一路上尽量走大道和官道,遇水则渡,逢山则绕,尽量避开山高林密之处,行进路线曲折蜿蜒。
大队人马里有不少娇滴滴的女眷,每天稍微多走一些就直呼腰酸腿痛,满载嫁妆的车辆有时候陷进泥泞里,有时候卡在石缝间,人拉马拽才得以脱困,行程比预计落后很多。
抵达滨海镇的日子遥遥无期,眼看再拖下去可能会误了良辰吉日,伍满城急得满嘴都生了水泡,天不亮就催促大队人马起床洗漱,准备动身。
离得老远,飞玛斯都能听到他的大声吆喝。
自从佛山出发以来,飞玛斯它们三个一直遥遥跟在车队后面,伍凝本想邀它们随自己的马车同行,但伍满城并不同意。
这倒并非是他忘恩负义,侠猫义犬之名在佛山本地流传甚广,但亲家那边尚不知情,万一听信了闲言碎语,把它们当成狐仙鬼怪之属,可能会给这桩婚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伍凝觉得心中愧疚,但飞玛斯和老茶并不在意,因为星海怕人,即使伍凝邀请它们也不能答应,再说混入车队之中多有不便,还不如远远跟在后面。
大队人马收拾妥当,骑着高头大马的伍满城一声令下,马挂銮铃之声不绝于耳,车队缓缓出发,再次踏上行程。
“咱们也过去吃早饭吧。”飞玛斯闻到炊烟,顿觉饥肠辘辘。
老茶自然同意。
“喵呜~”
飞玛斯回头望去,一只黑白双色的小猫从草窠间跃起,探出两只前爪欢快地扑向一只从野花间翩然飞过的蝴蝶。
蝴蝶灵巧地一扭身体,从它双爪的缝隙间逃脱。
“星海,你每天捉蝴蝶也不觉得烦么?”飞玛斯摇摇头,“不用吃东西真好啊……不过我们还是要吃,快跟上。”
“喵呜~”星海恋恋不舍地抛下蝴蝶,跟在老茶和飞玛斯的后面。
飞玛斯总觉得,这个星海跟现实中的星海还是有些微妙的差别,不是指外形,而是更细微更难以形容的差别,比如这只相比于捉迷藏来说,似乎倒是更喜欢捉蝴蝶,当然也可能是这里没人陪它玩捉迷藏的原因。
它吸了吸鼻子,待车队离开后,循着味道在道路旁的林间找到了一块大青石,大青石上倒扣着竹编的饭罩,牛肉大饼和清蒸鱼的味道从饭罩里飘出来。
每天车队上路后,伍凝都会命丫鬟往路边放上食物,放得很隐蔽,反正飞玛斯能靠鼻子找到。
飞玛斯叼开饭罩,一口将大饼卷牛肉叼进嘴里。
老茶慢条斯理地吃着清蒸鱼。
星海呆呆着望着天空。
飞玛斯狼吞虎咽地把大饼卷牛肉吃下去,这是一整天的食物,下一顿要明天早上了。
吃完后它们不着急上路,先消消食再说,车辙印那么明显,不会跟丢了。
“飞兄,昨夜可是发生什么好事了?”老茶捋捋胡须,微带讶异地盯着它,“老朽总觉得今日的飞兄与昨日不同。”
“没有啊。”飞玛斯低头打量一下自己,“老茶你是不是看错了?”
“不,飞兄你眼神澄澈通明,像是已放下执念,莫非是潜心悟道有成?”老茶认真地说。
飞玛斯无奈地说,“老茶你想多了,我哪里会悟道?”
老茶微微一笑,仰头长吟道:
“放下执念不问经,
一朝悟道心已明。
功过荣辱回头望,
堪破天机百年行!”
飞玛斯听得很懵,摇头道:“老茶你能不能用白话说,我实在听不懂……”
老茶似有深意地说道:“飞兄,你说自己是来自百年后,那你为何会来到此时此地?”
飞玛斯一怔,它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难道不是出于偶然吗?”它说道,“我能进入其他精灵的心象世界,所以就来了呗。”
老茶不以为然,“冥冥之中,一切皆有定数。老茶认为你来此一定是有更深的原因,能否堪破天机,就要看你自己的了。”
飞玛斯心中一动,为什么自己每次进入进入心象世界都是来到老茶的世界呢?为什么星海也跟来了呢?这个星海又为什么与现实世界中的星海不太一样?
它一直认为自己来到这里只是当一个旁观者,见证老茶随伍凝北上的过程,这趟旅程其实早已在历史中发生过了,有没有它旁观都不会改变历史的进程。
没有它,老茶依然会在荒山中救下伍凝,只是多费些周折而已。
没有它,老茶依然会跟随伍凝北上,只是略微寂寞而已。
那么它和星海在这个心象世界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然而……难道真如老茶所说,这其中还隐藏了莫测的天机?
飞玛斯不擅长思考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想了一会儿头都大了三圈。
“时间不早了,咱们也出发吧。”老茶出言打断它的思绪,“老朽昨夜听说,车队将于今天午时左右渡河,老朽不擅凫水,你我还是早些赶过去随车队乘船,否则恐就此被车队落在后面……”
飞玛斯回过神来,点头道:“我虽然会游泳,但也不想横渡一条河……那咱们就赶紧跟上吧,伍小姐应该会让咱们上船。”
“走吧,星海。”它回头招呼道。
星海一直仰头盯着天空,喃喃说道:“喵呜~好像要下雨了。”
飞玛斯和老茶齐刷刷地仰头。
呼!
带着土腥味的狂风卷起沙尘,飞玛斯眯起眼睛,呸呸地把嘴里的沙子吐掉,心中甚是怀念那副防风护目镜。
漆黑如墨的乌云正以极快的速度从北方涌来,天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黯淡下去,眼看一场瓢泼大雨转瞬即至。
“不好!”老茶脸色剧变。
“怎么了?”飞玛斯不以为然地问道。
它觉得老茶有些大惊小怪,不就是下雨吗?看来就算是强如老茶,也如其他猫一样讨厌身体被水淋湿啊……
飞玛斯倒是挺期待这场豪雨,自从出现在这个心象世界以来还没洗过澡呢,身上恐怕已经臭不可闻。
之前下过几场小雨,但那时它和老茶都待在侠猫义犬祠里,没有尝过淋雨的滋味。它也想过借雨水洗澡,不过当时的温度还太低,它怕感冒,这个世界可没有吹风机。
老茶遥遥凝视西方的地平线,那边群山层峦叠嶂,一眼望不到尽头。
“云势猛恶异常,老茶担心这场雨会引发山洪,河水上涨的话,说不定渡口会被冲垮……甚至可能会决堤……”
山洪?
飞玛斯眨眨眼睛,无论是在好莱坞还是滨海市,它都没经历过山洪,也没听说过,不过这词听起来不太妙……
“那咱们赶紧追上去吧!”它想到下雨会冲淡车队的气味,也会在路上形成积水掩盖车辙的痕迹,再耽误下去也许会跟丢。
它们不再多言,飞玛斯让老茶和星海都坐到它背上,它迈开腿向北方狂奔。
真正的历史里老茶没有与它聊天,一定早早跟在车队后面,它必须弥补这段时间差。
飞玛斯跑起来又快又稳,老茶隐然觉得它的速度似乎比以前更快,跳得也更高,若是遇到矮树,它根本不躲开,而是直接腾空而起,从树梢上跃过,几乎是以直线向车队的方向撵过去。
意外的是,前方很快就出现车队的踪影,比它们预想中的还要快。可能是因为车队比它们更早看到北方涌来的乌云。
伍满城已经喝令车队暂时停止前进,心中犹豫不决,是应该加快速度赶往河边,试着在暴雨落下之前强行渡河,还是先回转刚才那个村子等雨势过去再说?
前者比较冒险,而后者又会耽误一天时间。
他虽然着急,但还不至于失去冷静,知道孰轻孰重,只犹豫了片刻,便下令后队变前队,前队变后队,留下一两个精明强干的下人继续前进,去河边渡口打探情况,大队人马原路折返,回到刚才那个村子。
来回折腾,车队里的一些人难免有怨言,低声发着牢骚,觉得老爷太过谨慎。
飞玛斯正好遇到折返的车队,刹住脚步,闪开道路,站在一边让车队先过去。
伍凝的马车经过时,她将车帘掀开一线,脸色带着忧郁向它们挥挥手,看来她也很担心继续拖延下去会误了婚期。
像这样的大户人家,撒出去的请帖成百上千,邀请的宾客中有很多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婚期不能说改就改,若是迟到,恐会惹人非议。
飞玛斯和老茶见状,心中很是同情,但它们爱莫能助,毕竟人力难与天势相抗衡,也不值得冒险强渡。
车队前后拖行数百米之长,缓缓回到刚才的村子,重新驻扎下来。村民当然很欢迎他们回来,伍家出手阔绰,人吃马喂一晚上能挣不少钱,顶得上平时一个月的辛劳。
外出种田和洗衣的农夫农妇们也匆忙回到村里。
老茶审时度势,带着飞玛斯和星海在附近找了个高处且避风的小洞窟避雨。
就在车队刚安顿下来不久,天色已经黑得像锅底,一道耀眼的闪电划过天空,照亮狰狞的乌云。
紧接着,一声接一声的炸雷滚滚而来,狂风呼啸,小臂那么粗的树木被吹得像弓一样。www.xiumb.com
咔嚓!
一道闪电劈中山崖上的一棵歪脖树,几团桔色的火球瞬间将树干烧成焦炭。
天地间莫可沛御的雷电之威令观者无不面露惊骇。
作为先头部队的闪电和狂风肆虐过后,黄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自天而降,在布满尘土的路面上砸出一个个凹坑。
暴雨直上直下,在天地间形成半透明的珠帘,不一会儿,地上的积水就汇成了小溪。
所有人都躲在屋檐下,呆呆盯着天色,琢磨这雨势什么时候能停。
雨一直没有停,从白天下到晚上。
前往河边打探的下人们似乎带回不好的消息,伍满城的脸色凝重得都快滴出水来了。
刚才发牢骚的人暗自庆幸老爷做出正确的决定。
入夜了,雨还在下。
哗啦哗啦的雨声仿佛催眠曲,令飞玛斯的眼睛不知不觉地闭上。
肚皮下面紧挨着岩石,又硬又冷,它把身体蜷缩起来,睡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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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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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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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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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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