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安给雌犬和幼犬洗澡用时很久,它想先打个盹,不料却沉沉睡去。
不知不觉中,花香、青草的芬芳、泥土湿润的味道、太阳融融的暖意还有一丝来自少女的若有似无的气息再次将它包围。
它的鼻孔有些瘙痒,“阿嚏”一声,打了个大喷嚏,吸了吸鼻子睁开眼睛。
眼前不是夜里的宠物店,而是在阳光明媚的山谷里,一只讨厌的蜜蜂刚刚落在它的鼻端,被它本能地挥爪赶跑。
“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一位风华正茂的年轻姑娘坐着石头上,屁股下垫着手帕,手里拿着一份竖排版的杂志,读到一半时被飞玛斯的喷嚏打断,于是笑盈盈地抬头望着它。
“犬恩公,可是夜里偶感风寒?”她关切地问道。
伍凝为了方便进山,依然穿的是一身男装,紧身的小西服将她身材曲线勾勒出来,女性柔美的躯体与棱角分明的岩石形成强烈对比。她戴着一顶圆顶小礼帽,脸庞在帽檐的阴影下显得格外白皙。
飞玛斯扭头看了看——老茶趴在另一块岩石上,一边晒太阳一边津津有味地听她朗读报刊杂志上的要闻;星海在稍远的草丛里欢快地扑捉蝴蝶和蜜蜂。Χiυmъ.cοΜ
又回到心象世界里了啊……它马上接受了这一现实,摇摇头,表示自己没感冒。
伍凝喜欢读书看报,接触过西方近代的一些粗浅科学理论,思想比较开明,原本是不信有什么妖魔鬼怪的,但自从被这一猫一狗救下,长期相处之后,她愈发察觉它们两个的神异之处,根本不能用科学来解释。它们能听懂她的话,能够理解她的喜怒哀乐,又不会把她的悄悄话转述出去,是她最理想的倾诉对象。
这一猫一犬长期生活在荒山野岭里,她很担心它们会生病,不过即使它们真的生病了,她也没什么好办法。
见飞玛斯摇头否认,她松了一口气,低头从字里行间找到刚才被打断的地方,继续念下去:“掌柜仍然同平时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
不一会儿,这篇文章念完了,她合上杂志放在一边,揉了揉眼睛,看向草丛里那只黑白小猫。
这只猫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反正有一次她进山时,看到它与两位恩公厮混在一起,似乎彼此很熟悉的样子,大概是它们新交的朋友吧。
它也有神异之处,总是神出鬼没,当她念书读报的时候,经常能听到它刚刚还出现在她左边草丛里打滚儿,一眨眼又跑到了右边嬉闹。她起初有些害怕,以为它是鬼怪之属,不过转念一想,光天化日之下,就算是鬼怪也无法作祟,渐渐地就不再害怕了……再说它很可爱,哪有这么可爱的鬼怪?
“我很喜欢这篇小说,虽然我读不太懂,但总觉得其中饱含着很深刻的寓意。”她回过头,对老茶和飞玛斯说道。
它们当然无法回答她。
老茶凝望远方若有所思,飞玛斯打了个呵欠,觉得嘴里有些没味,就将一朵小白花叼进嘴里,嚼了几口咽下去。
“读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我是这篇小说里的一个角色,我会怎么做呢?”
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自言自语,带来的家仆远远地躺着休息,不会过来打扰她,再说他们也对杂志上的这些文章不感兴趣,大概就像文章里那些麻木不仁的酒客一样。
“我会成为势利的酒店老板,还是会成为围观的酒客之一,或者……会成为那个好笑又令人心酸的孔乙己呢?”她叹息道,“读这篇文章,感觉胸口憋闷得慌,像是快要喘不过气来……写得真好!”
飞玛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她,它对她念的东西也不怎么感兴趣,因为它不了解此时中国的现状,没有代入感,不过听听也好,就像是无聊时把电视打开听个响儿。
伍凝拔起一根小草,捏在手里把玩,将草叶一片片揪下,扔在地上。
她沉默着,像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话。
“两位恩公,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进山了。”
片刻之后,她突然开口道。
飞玛斯的呵欠打了半截就僵住了,老茶也是一怔。
她落寞地笑了笑,“不瞒两位恩公,我父亲把我许配给外地的一户人家,过几天就要去外地成亲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两地相隔千里之遥,就算以后有短暂回娘家探望爹娘的机会,也不可能再进山了。
“那家人与我父亲是至交好友,那位……”她语气一顿,红晕浮上脸颊,颇为羞涩地低声说道:“那位我儿时见过一面,依稀记得是个面目清秀为人正直的少年郎,现在想必已经长成青年才俊……”
飞玛斯侧头望向老茶,想看看老茶有什么反应,但老茶只是微微摇头,表示没有办法——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总不能棒打鸳鸯吧?而且看伍凝的样子,对这门亲事和男方的家世人品也挺满意的,没有阻拦的理由。
说真的,在心象世界里相处了这么久,飞玛斯挺喜欢这位妹子的。最重要的是,她是唯一会跟它们正常对话的人,如果她离开此地,飞玛斯还真觉得有些寂寞,也许时间长了之后,甚至会忘记怎么说话。
伍凝的心里也不太好受,她已经把这一猫一狗当成了无言的朋友。
“我本想找机会报答两位恩公的救命之恩,但看来今生是没有机会了,只望来生有缘相遇,小女子必结草衔环以报大恩……”她说道,从岩石上站起来,把手帕折叠好装进兜里,郑重地向它们鞠躬行礼。
片刻之后,她直起身体,看了看天色不早了,准备向它们告辞:“家父安排我两天后就要出发。父命难违,此去滨海镇千里迢迢,我需要早做准备……”
“啥?”
飞玛斯正有些走神,突然听到她口中说出一个有些熟悉的词语,不由高声叫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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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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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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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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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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