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玛斯并不是通过视力认出她来的,她穿什么衣服对它没什么影响。
老茶和飞玛斯走近之后,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因为它们说的话她是听不懂的。琇書蛧
伍凝挥了挥手,让下人们把带来的礼物放下来,自行去一旁休息。
她抬手示意礼物,笑靥如花说道:“二位恩公,那晚匆匆离去,多有失礼,小女子此次前来,一是想亲自向二位致谢,二是想拜会一下二位的主人,不知二位可否引见?”
老茶没什么表示,倒是飞玛斯摇头,意思是我们没有主人。从老茶那里,它知道这个时代的人由于普遍迷信,似乎比现代人更能接受超乎常理的事物。
伍凝一惊,更加断定这一猫一狗极通人性,竟然能听懂她的说话。但是她不清楚摇头是表示没有主人还是不愿引见,于是进一步试探着问道:“是你家主人不愿见?”
飞玛斯又摇头。
“那是……你们没有主人?”
这次飞玛斯先点头,后摇头,意思是有主人,但没在附近。
“寒冬将至,长居深山未免有所不便。既然如此,二位对我有救命之恩,可否移足舍下,让小女子略表地主之谊?”她大致猜到飞玛斯想表达的意思,便邀请它们来家里做客。
飞玛斯和老茶同时摇头,均不愿离开此处。飞玛斯已经尝到了习武的甜头,它觉得继续在此修行下去,也许等回到现实世界中就可以对付那只獒王。老茶不愿离开这里的原因就比较复杂了。
伍凝见它们心意坚决,不便相强,惋惜地笑了笑,又问:“那二位还有什么需要的?”
伍家每天大鱼大肉的招待,飞玛斯没什么特别需要的,老茶想了想,迈腿走到祠堂门口的台阶上,抬起一只猫爪回身向她招了招。
今天来的下人们见自家大小姐一本正经地跟一猫和一狗说话,本来觉得有些好笑,但飞玛斯和老茶除了不会说话以外,对伍凝的问题应答如流,不由地令他们刮目相看,绷紧脸皮,再也不敢嬉笑,生怕这是什么成精的妖物。
伍凝跟着老茶步入祠堂。
老茶抬爪子指了指那两尊拟人化的泥胎雕像,又拍了拍泥胎的长袍下摆。
伍凝很聪明,皱眉略加思索,便猜出了老茶的意思。
“猫恩公是说,想要一身这样的衣服?”
老茶点头,又抬眼向她的头上看,还挥爪子抹了抹自己的头顶。
伍凝下意识地也摸自己的头顶,摸到了毛呢软帽。
“还想要一顶帽子?”
老茶再次点头。
“要什么样的帽子呢?这样的吗?”她摘下软帽,露出一头挽起的秀发,将软帽递到老茶面前。
老茶摇头,却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
“哎哎,你叼我的斗笠干嘛?”
“何兄弟,别追了,这狗救了咱们的大小姐,咱们惹不起,还是算了吧!”
她带来的下人们本来在外面晒太阳休息,突然喧闹起来。伍凝一怔,正想出去看看是什么情况,就见飞玛斯叼着一顶竹斗笠进来了,嘴一松,扔到伍凝的脚下。
伍凝捡起竹斗笠,看了看飞玛斯,又看了看老茶,试探着问道:“是想要这样的斗笠?”
它们又同时点头。
老茶疑惑地侧头望了一眼飞玛斯,不知道它是怎么猜到自己的想法。
伍凝舒了一口气,这样的对话可真够累的,不过总算知道了老茶想要什么,又问飞玛斯:“那犬恩公呢?是否也想要同样的一身?”
飞玛斯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它不觉得裸奔有什么羞耻的。穿衣服多麻烦,钻树林时要小心不要被树枝挂到,练习腿法时还得小心不能扯了裆……好吧,其实那身长袍马褂并没有裆,不过它依然不想穿。
“好,二位稍候。”
伍凝从外面唤来下人,为老茶仔细测量身体各处的尺寸。
“我虽是一身男子的打扮,不过从小跟着母亲学过女红,猫恩公的衣服会由我亲手缝制,斗笠也一定请最好的竹匠编织,请二位恩公放心!”
日头偏西,下人们进来提醒伍凝该出山了,冬天黑得早,一眨眼太阳就落山。荒山野岭,伍凝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就算是带着保镖也不安全。出来之前,伍凝的父母千叮咛万嘱咐,严令她必须在日落前赶回家,否则再也不让她出门。
伍凝心中不舍,但不敢违逆父母的命令,抱拳说道:“二位恩公,小女子今日先告辞了,改日再来拜访。”
老茶短暂地人立而起,两只猫爪交叠在一起,也模仿着她抱拳送客,然后指了指她带来的礼物,做了个推送的手势,让她把这些礼物带走。
伍凝愈发敬畏,她觉得这两只动物,尤其是这只猫,可谓是知书达理,简直跟人没什么两样了。她决定等回去以后,把今天的所见所闻详细跟父母讲述一番。
老茶和飞玛斯把她送到外面,直到她骑着高头大马的身影完全消失,才回到祠堂里。
没过几日,负责送饭的下人背了两个包袱进了山,其中一个包袱里依然是大鱼大肉,另一个包袱打开之后,里面是为老茶量身定做的灰色长袍马褂和一顶小巧的竹斗笠,与现实世界中老茶穿的那一身分毫不差。
帮着老茶试穿马褂的时候,飞玛斯首次注意到一个细节,在马褂的袖口内侧还用红线绣着一行娟秀的小字——“救命之恩,恩同再造,必将结草衔环以报”。
竹斗笠的内侧下沿,也用异色竹条巧妙镶嵌成一个小小的“侠”字。
飞玛斯不由地陷入了回忆,现实世界里老茶的马褂和斗笠上有这些字迹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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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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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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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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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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