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大明帝国日不落>第四百一十五章:谁主沉浮
  时过境迁黄家火枪手战士已经不是战场初哥,他们的枪法今非昔比。

  面对层层叠叠的敌军骑兵,每一次扣动扳机都不带一丝抖动,火枪手选择混战时不间断射击,毕竟误伤己方战士的几率比击毙建奴的数量少多了。

  打得最来劲的当然是黄胜和黎喜汉,曼度儿和云中来几个也不含糊,边绩成、冯京声两个枪法虽然比一般火枪手正兵强可是在家主的八个专用装填手里排名第七、第八,只好老老实实在给家主装填。

  黄胜一边对着穿得亮晶晶的建奴开枪一边数着,一个、两个、七个、十一个……,此时此刻他没有一丝怜悯,他心里想到的是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想到的是辫子戏。

  车外自由射击的火枪手也混入步兵序列,一边前进一边射杀,往往挥着斩马刀跟明军对砍的建奴就被他们暗算了,瞪着双眼软软的倒下。

  黄家战士打仗从来不讲究公平,只注重最有效给敌人杀伤,身上有大血窟窿的建奴才是好建奴。

  混战在继续,刘国正还是带着亲兵队护在家主的战车周围,一点点去抢军功的意思都没有,他紧张的注视着战场,防止出现任何意外。

  腥风血雨的战场上有一个读书人在心跳气喘,他当然是叶成经,这小子用千里镜细细的看骑兵对决,真真正正看到了铁马冰河英雄浴血,一时间血脉喷张。

  忽然他跳下战马狂吼道:“叶家好汉子,机会难得跟着本公子去砍几个建奴首级啊!”

  叶成经也有黄胜送的装备,他一手拔出装填完毕的双管短铳,一手挥着戚刀,开始奔跑,他的二十个家丁自然不甘落后,纷纷下马挥着家伙跑上前。

  他们都会骑马,但是没有一个人适应骑战,因此都下马狂奔。

  重步兵挂正五品千户的百总胡建峰可高兴了,家主这一次只选了他的百总跟随作战,黄家兵强马壮,战士在年年增加,和家主并肩作战的机会已经不多了,今天可一定要让家主看到自己的百总是多么彪悍。

  这个辽东打行出生的汉子以前混世界的兄弟们大部分都死在建奴铁蹄下,他的家人也无一例外,胡建峰太渴望打回老家,全军冲阵的命令一下达他就带着麾下火速前进。

  人形坦克今天爽了,骑兵太密集,双方都无法对冲时擦肩而过继续回马再战,大家都顶牛了,没有一个人肯让一步,都在比谁更加悍勇,都在互相砍杀。

  失去了冲刺速度的骑兵就天然是长枪手的猎物,胡建峰带着重步兵从战马缝隙里钻出一个劲儿刺、扎、捅,他麾下的战士也是玩儿命的突刺,一个个铁人变成了血人。

  很快骑兵对决的战场上尸积如山,小跑的关前道步兵终于上来了,他们的装备虽然比不上重步兵,但也是身穿明军制式重甲,他们三打一的配合突刺战术是黄家体系战士的必修课,也是冷兵器乡勇天天操练的课程。

  这些战士人人都知道战神黄大人在跟他们并肩战斗呢,人人都渴望立功被大人看上以后成为黄家家丁战士。

  宁远步兵也上来了,没有人督战他们同样一往无前,乱刺乱捅一个个狂喊大叫状如疯魔。

  不扔“飞震天雷”的掷弹兵也没闲着,他们左手拔出腰上别着的双管短铳,右手拔出刀鞘里带护手的窄刃马刀,跑近建奴几乎面对面开枪。

  很快明军兵力优势拉大了,变成了二比一,慢慢的变成三比一,眼看着快要变成四打一时,建奴崩溃了。

  五千余残兵败将开始往东逃窜,里面还有镶蓝旗主阿敏,这小子不是运气好,而是有几十个巴牙喇卫兵一直在护卫着主子,现在跟着逃离战场的只有十几个了。

  二货贝勒终于知道明军根本不是打炮,而是扔会飞得很远的能够一炸一大片的铁疙瘩。

  太可怕了,二货还心有余悸,看着曾经认为天下无敌的麾下此时此刻急急慌慌如惊弓之鸟,连一个准备回马一战的都没有发现。

  野蛮人悲从中来忽然大哭道:“如此惨败奇耻大辱,本贝勒不活了。”

  二货贝勒猛的抽出腰间的顺刀就要抹脖子,他是个莽汉倒不是玩伎俩,真的想不开要寻死觅活。

  他身边的巴牙喇都是百战勇士,反应快捷,早有人发现他们的贝勒爷今天不对劲,才听见阿敏的干嚎就暗暗戒备,发现情况不对马上打落了二货贝勒的顺刀。

  建奴落荒而逃!

  追,往死里打!奋起神勇追残敌!战场上有战斗力的骑兵都往东而去,只留下了步兵和伤员,这一战明军伤亡也有四千余,还是骑兵居多。

  射屁股是黄家骑兵和内喀尔喀骑兵的最爱,所有的明军骑兵都喜欢,只不过以前几千建奴败逃这样的景象根本没有出现过。

  盼了好久终于等来了这一天,明军一个个撒着欢儿一路掩杀,不断有逃跑的建奴落马,明军骑兵踏着敌人的尸体穷追不舍。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呼啸的西北风从冰天雪地刮过,一具具冰冷的尸体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有足够的武力谁都可以主沉浮,没有什么好得瑟!连建奴那样愚昧加野蛮的兽类都做到了,只会骑马射箭的蒙古人也成功了。

  得民心者得天下这句话要改一改,只要加一个字就显得真实。“骗”得民心者得天下!

  或者说武力独大者得天下,要不然蒙古、女真得了天下如何解释?难道鞑子、建奴得民心也?

  仗打了一个时辰,打扫战场用了三个时辰,砍下了八千余建奴首级,得到甲喇额真战旗七面,牛录额真的战旗一时间不耐烦统计。

  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蓝彩儿和如梦在举办答谢南直隶各级官吏和士子、乡绅的联欢晚会。

  在北直隶被建奴践踏的时候,举办如此奢靡的歌舞晚会很明显不合时宜啊?

  可是北方燃烧的战火根本没有浇灭南直隶追星族的热情,身穿绫罗绸缎的达官贵人纷至沓来。

  彩儿、如梦已经在苏州、无锡、扬州、镇江、松江府演出了一百五十场,应南直隶诸位大人邀请来到秦淮河大剧院再次演出了十五场。

  她们在南直隶娱乐界号召力空前绝后,网罗了太多江南名角参加排演新剧,新剧的班子足三套,而且阵容强大。Χiυmъ.cοΜ

  每一家出名的院子都以有姑娘被黄家邀请为荣,太多院子门口贴出海报写着本院某某某有幸参加“血火辽东”剧组新戏的排演。

  这就是水平的展示,这也是实力的体现,往往这些院子的丽人都会被追捧,生意会好得爆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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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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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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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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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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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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