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冯喆辗转难眠。
难道是自己错了?
自己那会跳票成功却被陈飞青一伙排挤走投无路的时候,裘樟清一个电话将自己叫到了省城,说她成为梅山县记,要自己做她的秘书。
冯喆那时候以为是自己,不,是裘樟清和陈飞青一伙秋后算账的时候到了。琇書蛧
可是裘樟清已经到了梅山两个多月了,什么动静也没有。
冯喆也想到,裘樟清曾经问过自己,是谋人重要,还是谋事重要的,自己回答的很明确,处于什么阶段什么身份就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有时候要谋人,有时候就要致力于事。
那裘樟清这会难道不注重谋人,她自己因为感觉很安全了,和人斗争是不需要的?所以将精力放在搞平衡和谋事上?
可是裘樟清回到梅山后几乎是什么事都没做。
难道是自己错了?
宾馆女服务员怀孕绝对是牵扯到了县里某些领导,揪住了这一点势必一拉一大片,肯定会查处几个尸位素餐的家伙,可是由于裘樟清的置之不理,导致了丧失良机,否则这些女服务员不会一夜之间全都离职不见。
还有李聪的跟踪汇报:陈飞青和姜笑梅之间绝对也有不清不白的男女关系,只要控制了姜笑梅,陈飞青不死也得脱层皮!
——可是裘樟清昨天听到那个消息后也无动于衷,自己认为两件都十拿九稳的事情裘樟清就那么淡然的不置可否。
裘樟清到底在想什么?
冯喆陷入了迷惘之中。
凌晨五点多的时候天下起了毛毛细雨,冯喆实在是有些心浮气躁,他好久都没有这样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就起来冲了个澡,然后在书桌上摊开纸,将裘樟清到了梅山当书记以来做的事情几乎全列了一个单子出来,结果他发现只有两件事比较突出,一个是裘樟清回京城的次数多,第二个是比较注重自个的仪容外貌了。
这都是什么重要事情?
回家可以理解,毕竟裘樟清也算是青春年华,她有自己的家庭,有爱人,事业毕竟不是裘樟清的全部,她的根在京城不在梅山,至于容颜,哪个女人不在乎,兴许是自己从前没有接近裘樟清,不太清楚她的生活爱好罢了。
只不过,古往今来发生过无数的例子能够说明,但凡当初毅力过人想成大事的人物,起始时候没有一件事不用心,没有一个细微的细节不注重的,但是一旦大权在握后就会逐渐的懈怠、松散,安于享受不思进取,最终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真可谓其兴也勃也其亡也突也。
为裘樟清的秘书,冯喆不想裘樟清按照那种不良的惯性往下发展,他不想让裘樟清在梅山再次失利,不想让裘樟清这棵大树轰然倒塌,从而使自己今后没有了遮风避雨的场所。
难道是自己想的太多了?
可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陈飞青还是县长,刘奇才虽然住进了医院,但毕竟还是常委,李显贵不也没事似的依旧旁若无人的在耀武扬威?
更何况,明显的县委办主任谢小苗也是陈飞青安插的人,这盘根错节的,梅山究竟还有多少人在等待,在观望?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裘樟清这到底在想什么?
雨终于大了,裘樟清早上起床后,冯喆就安排吃早餐,不知怎么的,冯喆觉得昨夜裘樟清也是没睡好。
“一会,我们去省城。”
冯喆没有迟疑的就答应了一声,裘樟清又说:“我要回京一趟,你在省里休息两天。”
裘樟清又要回京城?
冯喆正在想,手机震动了,一看是高建民打来的。
冯喆这会的手机里存了很多的号码,一般的号码他只输入名字,而像高建民这样的县里主要领导,他备注的就是职位,这样可以在一张口就说出对方的职称,以示尊重。
高建民的电话冯喆要当着裘樟清的面接,而且冯喆很清楚,高建民大早上的来电,只能是有重要的事情给裘樟清汇报,所以,冯喆就没有避让,看看正在喝牛奶的裘樟清,接通了电话:“高书记你好。”
“冯主任,我是高建民,裘书记忙吗?”
冯喆看裘樟清已经放下了牛奶杯子,就说:“裘书记,是高书记的电话。”
裘樟清放下牛奶杯子接过了电话,听了后说我知道了,然后将手机还给了冯喆,等了一会才说:“刘奇才的办公室昨夜被盗了。”
刘奇才的办公室被偷了?
可是刘奇才已经有半个月没上班了,他人住在医院里修养,他的办公室怎么会被盗?那又丢了什么呢?
破案的事情有公安局,有刑警队,有专业的人员处理,冯喆陪裘樟清吃完了饭坐上车就往省里驶去,在经过县府大门口的时候,冯喆看到有二十来个像是工人模样的人举着几个标语整整齐齐的站在县府大门的左侧,他们也不吵闹,就是那么在雨中站着,标语上写着“我要吃饭,我要养家”“要就业,不要失业”之类的话,几个警察并排站在靠大路的一侧,像是在防范闹事,信访局的人已经在和这些工人中的代表对话了,这时候正是上班的时分,从大门进出的县府机关工人员没人对这些上访者多看一眼,他们对这些已经司空见惯。
冯喆从观后镜留意了一下裘樟清的表情,见她没有朝那些上访者多看,脸上平静的,不知在想什么。
或许,裘樟清什么都没有想。
裘樟清到了省里没有停留,就坐飞机去了首都,冯喆想了想,到了八里铺自己买的新房子那里。
省城的雨势比梅山小,冯喆没有打伞,在远处端详着那些属于自己的房子,而后到了最高处的复式房子,一个人坐在大大的有些空旷感的客厅里静默了很久,看看时间,才给柴可静打了电话。
柴可静一接到冯喆电话,就说自己不想上班了,想和冯喆在一起,冯喆求之不得,两人约了地方见面,一会见了之后,因为下雨,裘樟清说哪儿都觉得吵,就没个安静说话的地方。
冯喆就笑,说心静自然凉,不过这会雨有些大,这不浪漫吗?柴可静听了就笑,挽着冯喆的胳膊在雨中走了一会,说:“要不,咱们去我家吧?”
冯喆看看柴可静,点头答应了。
自己始终要见一下柴可静的父母的,只是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就说:“我得准备些什么才好吧?”
柴可静黑白分明的大眼瞧着冯喆,轻轻笑着说:“准备什么?你想准备什么?”
冯喆冥想着说:“在我们老家,起码要准备三金吧?”
“什么三金?”
“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不然怎么登门提亲?”
柴可静的脸上洋溢着幸福,轻轻拉了冯喆一下说:“我不要,多俗——那也太便宜你了。”
“走啦,我爸妈都不在家。”
冯喆还是买了一些礼物,其中大多都是柴可静喜欢吃的零食,心说一般的礼物,柴可静的父母也看不上,自己只是出心,再者两人的事情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那一天,今天对于柴可静父母而言,就当做自己是柴可静的普通朋友上门就好。
柴可静的家也是复式结构,客厅里没有过多的装饰,迎门的是一个造型十分独特的大鱼缸,里面的鱼几乎可以用成群结队来形容,各种颜色的都有,让人眼花缭乱,不过所有的品种冯喆几乎都不认识,还有就是客厅中央悬挂的那盏吊灯十分的显眼,让冯喆恍惚有一种到哪个国宾馆参加重大会议的错觉。
柴可静家请了一个阿姨做保姆,这个阿姨对冯喆的态度不亢不卑,柴可静就带着冯喆进了自己的卧室。
一进柴可静的房间,冯喆鼻子里就闻到了一股味道,这种味道就是柴可静身上隐隐约约散发出来的香味,房间的布局朴素典雅,这倒是很符合柴可静一贯给冯喆的印象,他没有仔细看,柴可静站在那里亭亭玉立的瞧着冯喆,眼睛里的情意几乎能将冯喆给融化了,冯喆一句话都没说,伸手就紧紧的抱住了柴可静,两人四臂纠结,深深的吻在了一起。
过了很久,外面传过来了一个女人说话的声音,柴可静侧耳一听,轻声在冯喆耳畔说:“我妈回来了。”
柴可静的母亲回来了?
冯喆立即拘束了起来,柴可静趴在冯喆的身上一味的笑,冯喆就轻声的问:“笑什么?”
“我呀,笑有些人也会紧张啊。”
“我不在你跟前一直紧张嘛。”
柴可静听了就捏了一下冯喆的鼻子。
说笑归说笑,冯喆和柴可静还是赶紧起来整理各自的衣服发型,柴可静还淡淡的涂了一下口红,才站到了门口。
柴可静平时不化妆的,这会真是有些欲盖弥彰了,冯喆心里也有些紧张,柴可静在轻轻将门打开了一个缝隙,听了一下,才带着冯喆出去。
葛淑珍今天回来的早,她从洗手间出来,就看到女儿和一个男孩子坐在沙发上,这个男孩子长的倒真是精神,一瞧女儿的神情,心说这就是那位冯喆了。
葛淑珍的发型是中规中矩的齐耳发式,一看脸盘和眉宇间的表情,就知道眼前的这个中年妇人是长期在机关单位坐办公室的那一类型,保养的很好,举手投足间都有一种气度。
冯喆从来没问过柴可静她的父母都是做什么工的,柴可静也没说过,冯喆看到葛淑珍就站起来带着笑,迎着葛淑珍的视线,等葛淑珍走近了几步,说:“阿姨好,我是冯喆。”
这个时候柴可静也叫了一声妈,葛淑珍嗯了一声,很平静的看着冯喆,目光里都是审视,但是最终还是微笑着点头:“小冯啊,坐吧。”
在冯喆的老家有一句俗语,说“丈母娘,鸡蛋行”,意思是姑爷到了老丈人那里都是好吃好喝的被伺候着的意思,这天傍晚的饭冯喆是在葛淑珍的挽留下在柴可静家里吃的,可是,他从葛淑珍那看似平静中带着热情的姿态中,领略到了一种骨子里的疏远感。
饭菜很丰盛,冯喆也尽量放松配合着柴可静在葛淑珍面前有问必答,但是他知道,自己和柴可静的事情,葛淑珍是不同意的。
这一顿饭,冯喆吃的如同嚼蜡。
雨越下越大没有停止的意思,吃完晚饭,冯喆和葛淑珍柴可静在客厅坐了一小会,就起身告辞,葛淑珍似乎没有起身送的意思,但是最后还是起来,给冯喆说了再见。
雨点在楼道外面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砸落,柴可静趁着黑暗,用嘴唇在冯喆的脸上蜻蜓点水的啄了一下,问:“吃饱了没?”
“当然,你没见我吃了多少,还有,秀色可餐呢。”
柴可静的眼睛在雨丝的明暗中发着光,冯喆让她回去,她却不肯,执意将冯喆送到了外面的凉亭那里,两人一人歪着一把伞依偎在一起,柴可静幽幽的说:“不管怎么样,我都是爱你的,冯喆,你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也会是最后一个。”
柴可静的话像是一种誓言,冯喆心里感动着,能够和今生第一个爱上的人携手到老,该是多么浪漫的事情,而且她这样说也不是无缘无故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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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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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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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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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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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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