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南宋英豪传>第十四章 激战
  “将士们。”完颜伯德拔出腰刀,挥舞着,对着部下大声喊道:“吾军当奋勇向前,死中求生,切不可堕了我军的威名。”

  “奋勇作战,杀败贼军。”一个亲兵振臂高呼。

  “奋勇作战,杀败贼军。”临阵的呼喝激起了这支金军士兵的暴戾,他们挥舞着刀枪狼嚎般喊道。

  “前进,有死无退。”完颜伯德满意的点了点头,挥刀指向了山梁。

  “前进,有死无退。”金军呐喊着,一阵开动,接着又是一阵,刀枪反光,盔甲闪亮,倒也杀气腾腾。

  浪涌进攻是热兵器时代以散兵线式进行的推进,换到冷兵器作战,就是这种阵式的连续进攻了。以全体兵力轮番猛攻,看来金军是要绝死一战了。

  王忠峰看着列队准备进攻的敌人,露出了冷笑。要的就是这种结果,下马爬坡步战,且是这种类似于全军压上的密集阵式。敌人上当了,等下来便是雷霆般的轰击。

  “威武!杀敌!”王忠峰举起长枪,喊出口号。

  “威武!杀敌!”应和声更加响亮,在山林间带来了久久不息的回声。

  完颜伯德举目眺望,山坡上敌人阵式很严密,一名红衣女将也很醒目显眼。那就是杨妙真?杨安儿的妹妹?

  “擒杀贼首杨妙真,官升三级,赏金千两。”完颜伯德很快便意识到可借此鼓舞士气,他挥刀大声喊着,亲兵们也高声重复。

  这口号的作用是有,但却不大。如果是乘胜追击,无疑就比这死战求生时的要好得太多了。

  金军上了山坡,这才发现脚下竟是如此难行,稍不留神便会被刺藤绊住。不仅会被摔倒,而且冲击的速度也快不起来,只能慢慢上行。

  看着金军有些跌跌撞撞的离鹿砦越来越近,王忠峰面色严峻,宝剑向前一指,冷冷的命令道:“弓箭手,放箭。”

  一篷箭雨从队列中射出,飞向金军。有利的地势,使得红巾军的弓箭射程要强于金军,虽然红巾军只有两百多弓箭手,但第一轮的远程抛射还是射死射伤了不少的金军。

  “盾牌保护,收缩阵势。”头一阵的金军将领熟练地指挥着士兵作出了调整。

  又是一篷箭雨飞了过来,虽然还是有金军中箭惨叫,但已经调整好的金军遭到的杀伤已经很小。阵势收缩后的空间很快被左右两阵的弓箭手填补,在盾牌的掩护下,刚刚接近鹿砦,金军也开始放箭射击。

  弓箭的杀伤力不如刀,更不如枪,而且弓箭手的体力只能使他们全力射出十几箭,最后的战斗还是肉搏,残酷而血腥的白刃格斗。

  金军弓箭手的射击变得越来越软弱无力。因为地势的关系,他们每一箭都要全力射出才可能对敌造成伤害,所以很快体力就变得不济起来。

  但此时金军的第一阵已经开始砍掉挡路的枝杈,简易的鹿砦似乎并不能对他们构成太大的阻碍。Χiυmъ.cοΜ

  “弩射!”王忠峰高声下令,将旗随之摆动。

  红巾军左翼第一排的持盾士兵将身子快速蹲下,百余名持弩的士兵露了出来,向着金军射出了早已上弦的弩箭。射完之后,他们蹲身上弦,后一排的弩兵继续发射,然后蹲下,最后是第三排。

  弩箭连绵不断,一排接着一排,在金军阵列中激起一朵朵血花,响起一声声惨叫。

  鼓声不绝,金军也无后退之心,前面士兵倒下去,后面的便纷纷快跑两步补充上去,踩着鲜血和同伴的尸体,金军第一阵伤亡很大,但依然仰攻到了拒马前。

  几十根架在拒马上的长枪一起刺了过来,这些都是长达丈二的拒马枪,虽然因为摩擦的关系刺速都不快,但第一排的金军士兵还是有人被刺中。拒马长枪轻易地撕开他们身上的甲胄,带着碎骨烂肉一起绞入躯干,让他们发出垂死的惨叫哀嚎。

  后排的金军则毫不犹豫地推开他们,把手中的枪全力向前方乱戳过去,顿时拒马的另一面也响起了惨叫声。隔着拒马,双方的长枪刺来刺去,空中来回穿梭的是弩箭、标枪、阔刀,血肉横飞,战斗惨烈。

  第一阵金军陷入激战,第二阵金军又紧跟而上,不惜代价,不怕流血和伤亡,精锐果然不一般,不利的战势也让他们爆发出绝死一击的勇气。

  虽然相比较而言,红巾军占有地利,伤亡比金军少很多,但金军冲击的气势却依然很猛烈。

  拒马早已经被推倒,双方士兵开始面对面的厮杀,战线上响彻着此起彼伏的惨叫声,长枪、刀剑入肉的声响也连绵不绝,同时还有从胸膛中迸出发的狠厉的喊杀声。

  人体一具一具不断倒在地上,不管是尸体或伤员,都被敌人或队友踩踏着,鲜血迸流,渗进山坡,染红了草地。在惨烈的厮杀中,金军消耗得很快,而左右两阵的弓弩手也损失很大,士兵已经抛掉弓弩,持刀端枪上前助战。

  突然,随着一阵阵通通的闷响,黑压压的一片乌云从红巾军的战阵后升起,无数黑乎乎的轰天雷飞过几十米的距离,猛地砸向正奋勇仰攻的金军。

  飞雷炮,就在金军猥集于山坡,正是最密集的时候,发动了猛烈的轰击。

  啪,啪,啪……金军或举起盾牌遮挡,或跳开躲闪。抛来的东西砸在盾牌上啪啪作响,然后滚落在地,从力量上看却不象是沉重的石头。

  “轰!”金军将领的脚下猛然炸响了一声霹雳,他只觉得耳朵嗡嗡作响,小腿上传来一阵剧痛。

  轰,轰,轰……一连串的爆炸声在金军阵列中响了起来,从红巾军阵后抛来的并不是石头,而是装填着火药和碎石的飞雷。

  一些石制飞雷落地还在滚动,引线点燃,呼呼地冒出火星;有的飞雷较轻,飞行时间较长,在空中便轰然爆炸,耀眼的火光中碎石激射,倒更显威力。

  烟雾弥漫,火光迸现,巨响震耳。金军遭到了突然而猛烈的打击,陷入了混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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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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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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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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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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