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把写着《匆匆那年》以及《我的歌声里》歌词的A4纸递给她,说:“这是两首歌的歌词,你先看看,看完给个评价。”
苏映雪接过歌词本,看着李牧略带潦草却又偏偏很好看的字体,第一个跃入眼帘的歌词是《我的歌声里》。
“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苏映雪用默念的方式看完这首歌的歌词,仔细品味了片刻,笑着说道:“看着很不错,只看歌词的话,感觉还是很深情的。”
李牧点了点头,笑道:“你再看看下一首。”
下一首是《匆匆那年》,如果说《我的歌声里》是一篇优秀的高中生作文,那么《匆匆那年》可以算得上是大师级的好文章了,两者歌词的差距在李牧看来,中间至少还隔着两个汪锋。
对苏映雪来说,《我的歌声里》确实不错,但还算不上真正优秀,比起李牧那三首民谣作品,这首歌的歌词甚至感觉有失水准,和那三首歌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但一想到这是给一个女孩子写的歌曲,苏映雪也就释然了。
不过再看下一首,《匆匆那年》四个字让苏映雪睫毛一颤,在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她似乎就已经提前猜到这首词的方向,应该是一首怀念过往的歌曲。
仔细看歌词的正文,苏映雪很快就被彻底吸引了进去,越往下看,就看得越投入,而表情也就越惊讶。
这首词虽然算不上是林夕最一流的作品,但依旧不能掩盖它自身的光亮,怀念本身就是一种情怀,而这首歌的歌词绝佳的烘托出这种特殊的情怀,同时还让人开始期待将来,期待“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期待“相互亏欠、藕断丝连”。
苏映雪看完这首歌词,再结合李牧给自己看过的《老男孩》的剧本,剧本里一幅幅画面在脑中展开,搭配着这首歌词,竟然不知觉有些想流眼泪的冲动。
整首歌词反复看了好几遍,苏映雪才抬起头来,看着李牧说道:“这首歌词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要先听你唱这一首……”
李牧用降调的方式,以略微低沉的音调唱起这首经典歌曲,一开嗓,苏映雪就被这首歌迷住了,手里拿着歌词,听着李牧走心的弹唱,瞬间就爱上了这首《匆匆那年》。
与此同时,苏映雪同样为李牧所展现出来的才华所惊讶,他总是能给自己带来不一样的惊喜,每一次都让人有种重新认识他的感觉,而当对方又是自己男朋友的时候,这种惊讶则更多是透着满腹的惊喜。
李牧一曲唱完,苏映雪已经投入到眼眶泛红,女人相对男人本来就更加感性,所以《匆匆那年》这首歌的歌词,对女人来说也就更能直达心底。
随后,李牧又唱起了《我的歌声里》,这首歌的传唱度曾经非常高,在某一个时间段也算是绝对的神曲,内涵虽然略有欠缺,但旋律实在是朗朗上口,所以苏映雪听到这首歌的旋律之后,对这首歌的整体印象要比只看歌词高出不少,曲子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歌词的空泛,良好的实现了互补。
听完这两首歌,苏映雪感觉自己已经被李牧的才华彻底征服,想来也为自己感到幸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男朋友竟是这般优秀、出众。
苏映雪说:“这两首歌都非常不错,如果杜薇真的有一副好嗓子,这两首歌一定会火遍全国的。”琇書蛧
李牧问她:“你觉得应该选择哪首歌做电影的插曲?”
苏映雪几乎不假思索的说道:“我选择《匆匆那年》,虽然《我的歌声里》歌词曲调也很应景,但它内在确实没有匆匆那年这首歌有冲击力,如果用这首歌做电影插曲,对杜薇扮演的那个角色也是一个极好的促进。”
李牧点点头,笑道:“那就定这首歌做电影的插曲吧,希望杜薇跟你想的一样。”
说着,李牧站起身来,对苏映雪说道:“你先等我一会儿,我得把这两首歌的歌词发给一个朋友,让他转发给杜薇的姐姐。”
李牧把两首歌的歌词用邮件发给了陈泽,然后给陈泽发了条短信,告诉他歌词已经发过去了,陈泽立刻回了一个OK,然后就急忙打开电脑查收邮件,两首歌的歌词他先打开看了一下,他不太懂歌词,不过看着两首歌词还都挺像那么回事的,于是便把歌词转发给了杜菲,紧接着就给杜菲打了一个电话。
大洋彼岸的杜菲正在上午时间,接到陈泽的电话、听说歌词已经发过来,立刻便打开邮箱查看,看完之后,惊讶的半天合不拢嘴。
杜菲是个文艺青年,虽然学的是设计,但酷爱文学与音乐,本身就有不错的文学造诣,所以当看到这两首歌词的时候,她的感觉跟苏映雪差不多,对《我的歌声里》这首歌词能给一个优秀,而对《匆匆那年》,几乎可以给一个绝佳了。
看完之后,她的注意力几乎全部集中在《匆匆那年》这首歌上,这么棒的一首歌词,如果再配上好的曲子,简直无敌。
杜菲本身是一个西化非常严重的年轻人,无论是音乐还是文学,还是宗教与建筑美学,在她心里,都更倾向于西方风格,对话语音乐,她本身就很少去听,而且真正能算得上喜欢的,也是少之又少,如果论华语乐坛的词作者,她唯佩服两个人,一个是林夕,一个是黄霑,林夕的词细腻、柔情、缠绵悱恻,情到深处能够仅凭一两句话就让人潸然泪下;而黄霑则是大气磅礴,几句词勾勒出宏大磅礴的气场与风度,豪放至极。
而眼前这首《匆匆那年》,颇有林夕写词的风格,虽然比不上林夕巅峰级的作品,例如《红豆》,但也绝对能够和林夕大部分的作品相比肩。
更让她惊讶的是,这首歌词,竟然是出自一个不足二十岁的年轻人,这就太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了,那个写《老男孩》俗套剧本的少年,真的能写出这么好的一首词来?(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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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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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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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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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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