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了。
陈无诺放下笔,没有打断自己的回忆。
那是很寻常的一天,只是天气好的不像话。陈无诺甚至都觉得这样的好天气若是不出去走走,都对不起大自然如此慷慨的馈赠。只是,他走不开。摞在书桌上的奏折,每天都能堆起来一座小山。大羲太大了,大的有时候让他都觉得力不从心。
所以陈无诺特意选了一个还算能干而且忠诚的太监交给了苏如海训练,御书房里只有一个人伺候着显然不够用。
“朕交给你的那个徒弟怎么样?”
陈无诺侧头看了看苏如海,那个时候的苏如海腰身还能挺直,只是习惯了在圣皇面前弯着腰而已。
“太聪明了,除此之外都好。”
“太聪明了,不好?”
苏如海笑了笑:“陛下知道的,像老奴这样的人,太聪明了确实不好。”
陈无诺道:“他不如你聪明,他的聪明在外面,谁都看得出来。你的聪明在里面,藏的太深。他和你不一样,朕需要你们两个互相弥补一下。你呀......一直这么装傻下去,也不知道早晚会不会真的傻了。当初你在江湖里就是个谨小慎微的,一辈子也做不了那种万军之中往来冲杀的大将军。”
“老奴做不了大将军,老奴只是个太监。”
苏如海笑,笑的那么谦卑。
陈无诺忽然想到一件事:“你的剑,封起来多少年了?”
“快五十年了。”
“哦......当初你亲手把你的剑交给了朕,朕回头还得把那把剑还给你。朕倒是真想看看,有朝一日,你会不会带剑而行,万里杀人。”
“老奴,自己都不知道。”
陈无诺摇了摇头:“还是那句话,朕用人,得选择着用,你好好培养温恩,是个能帮朕分忧的。大羲是朕的大羲,天下是朕的天下。所以事无大小,于朕来说都不是家事,而是国事。所以朕用人,不是为自己用人,而是为天下用人。哪怕就算是物色培养一个在自己身边伺候着的太监,也是为天下选太监。”
他自己说完这句话后噗嗤一声笑了:“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是说出来还真有些奇怪。”
他看向苏如海:“你说你自己不知道,其实朕一直都知道,你虽然看起来小心翼翼谨慎求存,但你心里有朕。若是有朝一日朕需要你重新拿起那把剑的时候,你一定会大杀四方。”
苏如海笑起来,笑的稍显得意。
陈无诺微微皱眉,让自己从回忆之中回神。心里想着,若是这个温恩也有那样的一把剑,会不会做出苏如海一样的事来?想不到几十年前他和苏如海闲聊的时候说过的话,今日竟然成了事实。苏如海带剑西行,有消息说已经深入北方草原不毛之地,一个人,杀的整个北方诸多草原部族一个劲儿的向北迁徙,躲避那一剑的锋芒。
苏如海。
陈无诺在心里想着......你就是个万军之中,让敌人胆寒的大将军啊。
然后他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那个被自己更为看重的方争......若是方争不死,三个苏如海也比不上他。
青衣巷。
安争举着尚达志走到一座民居的门外,尚达志颤抖着指了指:“就是这,他们就是让我把消息送到这来的。陈爷,我就是个小卒子,拿了一点点钱办事,就算是错了,可是错不至死啊。求求你陈爷,若是以后有什么用的到我的地方,你只管吩咐,我若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犹豫推诿,就让一道天雷劈死我。求求你陈爷,放了我吧。”
安争淡淡的说道:“我要你一点用处都没有。”
他手臂抡起来把尚达志扔了出去,尚达志的身子好像炮弹一样重重的狠狠的撞击在那民居的院门上,直接把院门撞了个粉碎。尚达志的身子直接飞进了院子里面,又撞在影壁墙上,撞出来一个人形的洞后落在地上,眼看着是活不了了。
安争独自一人举步走进这个小院子,这里藏着的人,就是勾结无极宫的人进金陵城杀人的幕后黑手。安争知道自己这一步迈进去就再也没办法回头,极有可能在金陵城里掀起来轩然大波,然而他从来都不是那种屈服于现状的人,也不会屈服于未来。
那一步迈进去的时候,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霸气。
从外面看起来这只是个简单普通的民居,但是进了院子之后才能发现里面别有洞天。影壁墙后面院子很大,竟是把四周的民房全都打通了,里里外外的算上可能比金陵府的衙门还要大些。
院子里面,至少站着上百个身穿劲装的大汉,他们都被之前突然飞进来的人吓了一跳,有两个人蹲在尚达志身边检查,看到安争走进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楞了一下。
啪啪啪啪......
掌声从屋子里面传出来,带着一些戏谑。那人看起来高高大大,有些偏瘦,两鬓斑白显然年纪不小了。身上穿着一件浅蓝色的锦衣,身材倒是挺的笔直。他从屋子里走出来看着安争,似乎像是狼群的领袖在看着被自己手下围住的猎物一样。
“陈道长真是了不起。”
老者一边拍手一边说道:“这么快就被你查到了这个地方,你这样的人做什么道士,不如去做官差。我想想......如果大羲明法司还在的话,你倒是完全可以做个侦查办案的裁决了。你知道吗,我自己也喜欢嗅觉灵敏的狗,每次打猎的时候这样的狗总是冲在最前面,迅速的发现猎物。但是这样的狗有个不好的地方你知道吗,就是蠢。发现了猎物就要等着后面的援兵上来才行,没头没脑的自己冲上去,多半是被咬死。”
安争看着面前这个人,心里只有一个感觉。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左家参与当初在燕山伏击自己的另外一个人......左剑灵。自从左剑堂死了之后,这个家伙就躲了起来不肯露面。安争查了很久也没有查到他的下落,想不到一个无极宫把他牵扯出来了。然后安争也想到了一件事,左家之所以和无极宫有了勾连,无非是想把自己逼出来,他们不知道那个方争的传人是谁,所以才会选择了同样和明法司有深仇大恨的无极宫。
不过,安争知道他们未必想到自己就是方争的那个“传人”。因为这件事带着些巧合,若非是无极宫那几个蠢货去招惹玉虚宫的话,今天的事就不会发生。
左剑灵见安争没有说话,以为安争有所惧意了,笑了笑继续说道:“其实这件事本和玉虚宫无关,只是个误会。我在想,咱们之间可能没必要闹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你的人被我的人打伤了,纯粹是个意外。现在你杀了好几个我的人了,也该满足了吧?你我可以既往不咎,你回去继续做你的圣皇面前的红人,我做我要做的事,井水不犯河水。”
安争笑起来:“本来我以为,能做出勾结无极宫的事,这样的人是个小傻逼。看到你的样子,听到你说的话,我才明白原来自己低估你了,你是个大傻逼啊。”
左剑灵的脸色猛的一变:“陈流兮,你真以为自己可以在这金陵城里横冲直撞?这金陵城就是一个大池塘,深不见底。你自己扑通一下子跳进来,就不怕淹死了?”
安争微微昂着下颌:“天高拦不住飞鸟,水深拦不住游鱼。我不是飞鸟,我也不是游鱼。因为不管是飞鸟还是游鱼,在天空在深水最多不过自由自在四个字罢了。我要的,是翻天覆地。”
安争笑起来,嘴角上那笑容有些冷酷。
是啊,他是一条翻天覆地的神龙。
“杀了他!”
左剑灵伸手往前一指,院子里那些大汉随即朝着安争冲了过去。安争知道每个大家族都会养着不少死士,这些人在黑暗之中为这些大家族做一些见不得不光的勾当。左家这样的家族,自然也会养着不少死士。青衣巷这个从外面看起来寻常无奇的民居里面,就是左家的秘密之一......养死士的地方。m.χIùmЬ.CǒM
以前的方争出手就不留余地,现在的安争,亦复如是。
一个人冲到安争面前,拳头才刚刚抬起来就被安争抓住了手肘,只是一拉一带,半截胳膊就被安争拽了下来,然后安争把这半截胳膊戳进了这个人的心口里。不仅仅是杀一人而已,那半截胳膊好像重型的子弹一样,击穿了第一个人的心口之后,就把后面冲过来的一串人串了糖葫芦,糖葫芦是红色的,飘洒激射出来的血也是红色的。
这些死士在安争面前毫无存在的价值,但他们好在不怕死。
冲过来的人手里有刀,他就死于刀下。冲过来的死尸手里有剑,他就死于剑下。安争像是一头不挑食的饕餮,对方用什么兵器他就夺过来变成自己的兵器,然后将兵器原来的主人送进地狱。
院子很大,安争进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从进门走到那屋檐下,需要走至少九百步。安争走完了九百步的时候,他走过的地方两边都是尸体,残缺不全,像是夹道欢迎他的迎宾。可惜的是,死了的迎宾看起来一点儿也不漂亮。
左剑灵似乎不惊讶安争能杀死这么多人,而且也没有觉得该害怕。因为他要的就是用这些人去送命的方式来引安争走过来,只要安争走进来靠近自己,安争就必死无疑。
安争的头顶上忽然出现了一片金光,从东西南三个方向分别出现了一个穿麻布长袍的人,和左剑灵形成了一个四方阵。
“陈流兮,你没有体会过左家的剑阵吧?”
左剑灵手里出现了剑,看着安争,依然如看着猎物一样:“来尝尝这剑阵的味道,让你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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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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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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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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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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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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