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争离开比武场的时候已经天黑,如果不是等人的时间太长了些,可能他会更早结束。修为之力消耗了不少,所以安争决定结束今天的挑战。连续击败了十二个对手,整个一院都沸腾了。最可怕的是,他是连续挑战而不休息。而走出比武场的时候,看起来他并没有多少疲惫感。
“帅!”
一个女孩子远远的看着安争说了一句,眼睛里都是小星星:“虽然说不是羲人,但是不影响他帅啊。”
“真的帅!”
一个看起来很可爱留着马尾辫的女孩子站在那,视线随着安争的移动而移动:“从早晨打到现在,一场都没输,而且所有的比试都是请对方先出手,然后他才出手。即便如此,差不多都是一招制敌。这么帅还这么猛,真是没的挑了。而且你看他走路的姿势都那么帅,哎呀,他要是羲人该多好,哪怕出身差一些都没关系了!”
“就是啊,太可惜了。”
之前说话的女孩子一脸的遗憾:“他如果是羲人的话,我就主动去接近他。”
而此时,之前和安争比试过的金榜最后一名,现在已经跌出金榜的盛无涯从她们两个身边走过,不屑的哼了一声。在她看来这样的女孩子简直肤浅的没有道理,也注定只是别人人生里的花瓶。那个叫杜少白的男人就算是北燕人又怎么了?难道一个人的优秀是出身可以否定的?
盛无涯不是那种瞻前顾后的人,从十七岁开始到现在二十六岁,人生之中只有过一次恋爱,也是她主动。因为主动追求她的男人她几乎全都看不上,而她看上的男人,她就不会放弃。不管对方什么出身,不管对方什么来历,她从来都不是一个行事拘泥于小节的人。
很多女孩子喜欢一个男人的时候都会很被动,明明喜欢的不得了,可是就因为觉得害羞或者觉得女孩子就应该被男人追而不是倒追而导致最终什么结果都没有,眼睁睁的错过。盛无涯不是一个这样的女人,她喜欢的她就追求,不管是对未来伴侣的态度上,还是对其他东西。
所以她一直就没走,她当然知道这一院里女生的那种如狼似虎的劲儿。这是大羲的一种很奇怪的风气,大羲在之前也是男尊女卑,不过后来大羲圣皇陈无诺曾经说过男女一样之后,女人的地位就陡然提升起来。到了后来,大羲甚至出现了一种女人比男人还要豪迈的风气。
在宗门里可能还要好些,因为毕竟宗门里的规矩更严格。但是在各学院里,是不禁止弟子之间谈恋爱的。
男人可以换着人谈恋爱,女人为什么不能?
盛无涯知道很多女人开始盯上安争了,那是一个足够优秀的男人。虽然绝大部分女人不会考虑将来嫁给安争,有潜力的男人固然好,可是这书院里有的是现成的起步就不低的,谁愿意选择有潜力却不明朗的呢?但是,这不妨碍她们接触安争。
就好像男人接近漂亮的女人一样,这无可厚非。
盛无涯不想给别的女子一点儿机会,她看上了,就一定要争取一下。
所以她看到安争朝着他自己的住处往回走的时候,就立刻跟了上去。
“关于你的传说全都是打架方面的。”
她走到安争身边,并肩而行:“可是我更好奇你其他方面的事,比如你这样的性格是怎么形成的,比如你在燕国还有什么家人。我喜欢听故事,恰好还知道书院外面不远就有一座不错的酒楼,里面有不错的酒,而我觉得我自己是一个不错的听客。”
安争笑了笑:“我的性格可能和经历有关,有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但人的性格真的会因为经历和环境而改变。逆境之中行走的多了,人就变得坚韧一些。而我在燕国还有什么家人......我是个孤儿。”
听到这里盛无涯的脸色居然有些欢喜,但是一想到这样的反应对安争来说有些不尊重,刚要道歉,就听到安争继续说道:“但是有个未婚妻在等我回去。”
当头一盆冷水。
盛无涯心说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会有个未婚妻?她从一种期待的心境直接跌入了绝望的谷底,她发现安争真的不是一个会聊天的人。然后她忽然想到,安争的不会聊天其实是一种坦诚。他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男人,若是换做其他人的话,可能虽然家里有个未婚妻但绝对不会说出来。毕竟这是大羲有着无限的机会,而未婚妻远在燕国,就算是说了谎也没人会揭穿的。安争完全没有必要告诉她自己有个未婚妻,这说明安争是一个君子。
想到这,她觉得自己不应该绝望。
“噢......她应该很幸福,有你这样的未婚夫。”
安争笑起来,像是个小孩子一眼满足灿烂:“不啊,幸福的是我。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积了多少德,才有那样的女孩子陪着。”
盛无涯的心再次跌入谷底。
安争:“你呢?你这么优秀的女孩子,应该也有特别优秀的男人追求吧。”
盛无涯:“啊,那个我突然之间想到还有一件要紧事没做呢,真是抱歉啊。”
她转身跑了。
安争楞了一下,心说这是忘带钱了吗?
忘带钱了没关系啊,本来我也没打算让你请客的。还想着趁着吃饭的机会多打听打听关于孙中平的事,看来没希望了。
想到孙中平,安争的眸子里就不由自主的闪过一抹杀意。这个人是一定要接近的,也一定要查清楚当初还有谁参与了这件事。安争不认为自己是个圣人,因为他觉得圣人有兼济天下的胸怀,这胸怀包括原谅在内。而安争对于罪恶从来不会原谅,所以古千叶说过很多次他是天生的圣人,安争都不相信。圣人的胸怀很宽阔,安争对于罪恶之人罪恶之事绝对不会姑息。
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安争吃了一颗曲流兮为他准给的丹药恢复元气。安争很少会吃丹药,但是现在情况特殊。哪怕才刚刚打完挑战,接下来没准就会有人趁虚挑战他。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光明磊落,想着趁着他火热的时候把他踩下去而提升自己名气的人并不少。
不得不说,曲流兮在炼丹上的天赋真的天下无双。她非但将丹药的作用提升到了极致,还将对人体的伤害降低到了极致,甚至没有。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别人炼制的丹药多多少少都有害,她炼制的丹药基本无害。
安争闭目眼神的时候,脑子里一直都在计算着怎么接近孙中平。然后他想到了陈重器府上的那个下人,那是一个看起来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相貌周正,很普通,就算是走在大街上面对面也不会给人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但是他那天晚上和孙中平见面的时候表现的很熟悉,而陈重器手下的人不可能每一个都熟悉孙中平这样并不重要的角色,所以安争推测这个下人就是负责和孙中平联络的。wWW.ΧìǔΜЬ.CǒΜ
要想接近孙中平,控制住他,从他嘴里盘问出当年的事似乎并不容易。尤其是在书院之中,没有一丁点的可能。
所以唯一的机会,就是等着孙中平外出的时候在抓住他。然而安争在和方还真聊天的时候假装不经意的问过,这个孙中平几乎是不会出书院的,好像赖在这了一样,连家都不回。方还真说,孙中平从进入书院做副院长开始,到现在已经好几年了,从来没有人见过他走出书院过。他的生活格外的简单,只要没有会议,他就一个人窝在自己那座二层木楼里,连门都不出。
安争注意过,那个二层木楼不远处就有个暗哨。安争可以绕开暗哨进去,但绝不可能悄无声息的抓住孙中平。孙中平的实力不算很强,但多年在明法司让他养成了时刻戒备的习惯。那样的人,心里还有鬼,当然怕死。所以安争确定,那二层木楼里还会有很多机关。
想到这之后,安争起身离开,他已经不能在书院浪费时间了。
离开书院之后,安争装作若无其事的在大街上逛荡了一会儿,甚至还买了一根冰糖葫芦。然后就逛荡到了陈重器的亲王府不远处,安争知道这里有一座不错的酒楼,这个时间又已经到了饭店,所以吃个饭当然不会有人怀疑。
酒楼正对着亲王府的后门,安争挑了二楼靠窗的位置。他当然知道自己不可能第一天就找到机会接近那个下人,但是观察是不可省略的步骤。
然而安争这一路上都有人监视,这些人不断的交换位置,每隔一段就换人盯着,安争的一举一动都在那些人的视线之中。而就在安争走进酒楼的时候,后面至少有六七个人也走了进来。这六个人谈笑风生的进来,跟着安争上了二楼,然后就在距离安争并不远的一个位置上坐下来。
安争回头看了那几个人一眼,然后将注意力重新放在对面的亲王府中。
那一桌人落座之后,没多久又有两个人上了二楼。在安争左边隔了两张桌子的位置上坐下来,也在靠窗的地方。一个看起来四十岁上下,身材微微有些发福,发际线也高了不少,显然生活习惯不会太好。他对面的是一个女子,看起来很漂亮,但是两个人又不像是很熟悉的样子,交谈都有些局促不安。
而在对面,之前卖给安争冰糖葫芦的那个小贩似乎是走累了,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下来休息,也不忘了喊一声冰糖葫芦。
一个少妇牵着小孩子的手来买冰糖葫芦,那小孩子似乎很调皮,少妇有些恼火,正在大声呵斥。
这是一副市井百态图,完全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可是在坐下的那一刻,安争就感觉自己走进的不是一家酒楼,而是一片沼泽。自己就在沼泽的正中,一点点的往下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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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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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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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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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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