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尸对一般人虽然是生人勿近的怪物,不过修士来说,对付这种行尸却并不费事,有个三五年道行的小修士就能轻松的将行尸魂飞魄散。让吴勉和归不归这样的大修士来对付一个行尸,就好像是让天下闻名的武士去对付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琇書蛧
郑鱼叹了口气,说道:“如果单单是想让共王魂飞魄散的话,当初将它请到这陵寝的时候,我已经让人那么做了。共王是因为我才被活活饿死的,虽然不能不能将生前就将他救出来。死后也要消除共王的怨气,超度它的魂魄。”
说到这里,郑鱼顿了一下,随后他脸色有些凝重的继续说道:“当时我也找了几位大修士,请他们前来超度共王的魂魄。不过谁看了都说他的怨气太深,让共王魂飞魄散容易,但是让他消除了怨气却是太难。最后还是一位大修士给出了一个主题,先将共王的遗体留在这里百年。等到百年之后再请大修士过来超度,只要没有生人的刺激,这一百年差不多也可以让共王的怨气慢慢消除一点……”
“你这话说的早了。”没等郑鱼说完,站在棺椁旁边的归不归突然微微一笑。他说话的时候,已经将手伸进了棺椁当中,拉断了绑在共王上半身的十几根金线。就在金线被拉断的一瞬间,本来一直好像死人一样的骷髅突然睁开了双眼。它直挺挺的坐了起来,大吼了一声之后,张开满是枯黄牙齿的嘴巴,对着归不归枯树枝一样的手咬了下去。
眼看着这一下就要咬到归不归手腕的时候,老家伙突然变了手法,伸出手指在骷髅的脸上轻轻弹了一下。“噗!”的一声之后,行尸骷髅再次躺到了棺椁里面。也不知道老家伙使得什么力道,行尸倒在之后就像被粘到棺椁里面一样,虽然一直在呲牙低吼,却再也没有向刚才那样坐起来。
这样子和一百年前共王下葬的时候,几乎一摸一样。看的郑鱼心头一沉,他明白这条路行不通了。就在真的可以磨掉共王的这口怨气,照这个速度大概也要再过了一两千年。
“他这样子和一百年前差不多吧?”归不归看了还躺在棺椁里面低吼的骷髅一眼,随后对着郑鱼继续说道:“要是你们家隔壁上吊死的小寡妇,这样磨掉她的怨气也许还可以。不过他是投降之后被活活饿死的一国之君,要是这样滔天的怨气一百来年也能被磨掉的话。那几位圣贤就要重现排名了,共王怎么也要排在孔仲尼的前面。”
听了归不归的话之后,郑鱼呆楞了起来。当初他将共王的遗体运到这里来的时候,秦已经统一了天下。怕走漏消息,郑老板并没敢请什么有名的大修士。本来以为这只是那些修士的道行不够,这次归不归这样的大修士找上门来,郑鱼还以为终于可以超度了共王的魂魄。让他早日投胎做人,想不到过了一百年,齐共王的怨气还是那么强烈。
半晌之后,郑鱼这才回过神来。表情黯然的看了归不归一眼,随后有气无力的说道:“那么说来,这次就连不归老兄你都无法超度共王了。本来以为这次可以补救当年的过错,看来还要让共王在这里多住几百年了。不归老兄,以你的阅历,还要再过多久才能让共王散了折扣怨气?”
郑鱼说话的时候,归不归一直笑眯眯的看着他,直到郑老板说完,归不归这才开口说道:“老人家我什么时候说过不能超度这位共王殿下了?一具行尸而已,就算怨气大了点。可终究还是一具行尸,翻不了天。”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郑鱼的眼睛便亮了起来。他本来就是极聪明的人,只不过齐共王这具行尸一直都是郑老板的一块心病。关心则乱,他竟然忘了开口询问归不归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超度这个棺椁里面的行尸。
看着郑鱼重新看到希望的表情,归不归嘿嘿一笑,对着郑老板搓了搓手指,没等郑鱼说话,老家伙抢先说道:“不过老人家我替你超度了共王,老弟,你用什么来报答我老人家呢?占祖不算,那个乌龟壳你早就答应送给老人家了。你自己经营齐国这么多年,除了占祖之外,不会在没有什么好东西了吧?”
这个时候郑鱼哪里还顾得上讨价还价,他盘算了一下自己的家底之后,对着归不归说道:“我倒是还收藏了几件上古时期的法器,只要不归老兄看的上眼,你尽管哪去。”
“连名字不都报不出来,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算了,还是老人家我便宜便宜你吧。”归不归轻轻的摇了摇头之后,回头将身后不敢靠前的孙小川和被他作伴的刘喜叫到了身前。指着他们两个白头发的年轻人说道:“这两位的身份你也知道,老人家我直话直说。刘喜做过几十年的淮南王,他少年成名的事情你应该比老人家我都清楚。他旁边的孙小川也是一个机灵鬼,难得的是咱们大家伙都是一样的体质。你们三个人合作的话,也不用担心谁比谁先走一步。老弟,你别看刘喜殿下的年纪轻。他的眼光可是独到,如果当年他给共王献计的话,也未必就是现在的这个局面了。”
本来今晚让归不归将刘喜和孙小川一起带来,郑鱼便是存了和两个人合作的心思。郑老板这些年已经推倒了幕后,不过幕后也有幕后的不便之处。知道了刘喜和孙小川两个骗子进了临淄城之后,这位齐国的首富便心生了一个主意。将孙小川顶到幕前,他和刘喜在幕后操控。说实话。有关经商之道,天底下可能再没人能超过郑鱼。但是对于天下大事的把控,这位郑老板还是差了一筹,要不然的话,也不会献计给共王投降献国,最后落得一个被活活饿死的惨象。
没等郑鱼说话,孙小川先忍不住对着归不归说道:“等一下,老神仙,不是说三分之一的齐国吗?怎么又变成我们给他打工了?”
郑鱼微微一笑,替归不归解释道“不是打工,是合作。我的东西分给你,你便占了三分之一的齐国。”
齐王他和刘喜是见过的,虽然年轻不着调课也不是这个白胡子老头啊。而且就算是齐王也不敢轻易将自己藩下之国分给他人三分之一吧?孙小川还想要说几句的,不过被刘喜用目光示意拦下。这才拉着昔日淮南王,到一边嘀咕去了。
看到了自己满足了归不归的要求,郑鱼马上再次对着归不归说道:“不归老兄,人我收了,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超度共王的魂魄了?”
归不归还没有说话,已经有些不耐烦的吴勉对着郑鱼说道:“等一下,郑老板,你贵人事忙,忘了点什么的话,那么我提醒一下你,我们是为什么下来的?”
“怎么会忘了呢?”郑鱼单单的笑了一下,回头冲着又做回他影子的屠蛊说道:“你将那件东西拿出来,不归老兄是见过的,是真是假他看一眼便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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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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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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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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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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