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不归陪着笑脸说道:“巫祖那个小娃娃不重要,他和你不一样。你有大把的时间成长,早晚会变成他连做梦都会吓醒的大人物。到那个时候你回来报着一刀之仇,比喝酒吃饭还要简单。现在头疼的是广孝,以那个小兔崽子的个性,吃了这么大的亏,一定会回来报仇。到时候看见巫祖和姓林的小子已经尸横遍地,按着他的思路想,一定是你杀人灭口的。那个小兔崽子是有点小聪明的,这个连徐福都是认得的。只要留下一点蛛丝马迹,他就能顺着找到你的行踪。说句不好听的话,你现在遇上他真的白给啊……”
归不归说话的时候,吴勉就一直冷冷的看着,等到他说完之后,吴勉才说道:“广孝回来一样会对付巫祖和林火,到时候他们也会把蛛丝马迹透露出去。”
“未必……”看到吴勉的表情稍稍缓和了一点,起码能听得他解释,归不归心里就多少有了点底。
再说话的时候也有了底气,他眯缝眼睛说道:“他们历代巫祖也不是白吃饭的,就为了防着这样的事情,刚才看到没有,那些苗人已经退到了瀑布后面的山洞里面。在山洞里面的祭坛中下了机关。里面有几道下了咒法的万斤石,真砸下来也够广孝喝一壶的。”
听了归不归的这番话之后,吴勉默不作声的看着面前老家伙怀里的铁疙瘩,看的归不归刚刚安稳得心又提了起来。半晌之后,吴勉突然说道:“那几条赢鱼呢?”琇書網
归不归眨了眨眼睛,陪着笑脸小心翼翼的说道:“那个石槽我实在抱不动,里面的赢鱼被我顺着瀑布放到水潭中了。不过你放心,只要有水,赢鱼不管在哪里都没有……”
归不归的话只说了一半,吴勉已经走到他的身边,伸手在铁疙瘩上面摸了一下。就在吴勉的手接触到铁石的一刹那,他的手上浮现出来一道电弧。经由铁石的传导,归不归没有悬念的倒在地上抽搐起来。耳边传来吴勉慢悠悠的声音:“谁让你自己做主来着……”
两个月个月之后,距离此地千里之遥的军事重镇灞上,出现了一老一少两个怪异的人。说他俩怪异,是因为小的那个人也就二十多岁的年纪,但是他满头的发丝已经变得雪白。年纪大的那个已经看不出来岁数了,看上去满脸的皱纹,说他一百都是年轻的。
这两人的关系也有些琢磨不透,说二人是主仆吧,他俩的表情来看,只能是一位少爷带着一个老家人出游。但是老的那个实在太老,谁出门会带这样一个大半个身子已经入土的老棺材瓤子?但是说他俩是爷孙又不太像,当爷爷的反倒给孙子陪着笑脸,而当孙子的那个又理直气壮的给爷爷脸色看。
这怪异的两人正是吴勉和归不归。他二人得目的地是不远处的秦都咸阳,但是现在困在灞上进退不得。自打三年前始皇帝驾崩之后,整个大秦皇朝便成了一幅乱象。天下群雄并起,几年前还牢不可破的大秦朝现在已经摇摇欲坠。
现在灞上城外密密麻麻驻扎着沛公刘邦的人马,为防秦军细作,灞上城已经戒严,归不归和吴勉二人好容易才找到客栈,花了十余倍的房资才算住了下来。
如果只有吴勉一人还好办,随便找一天月飞风高的晚上,就能运用徐福传下来的术法离开灞上直达咸阳。但是身边有一个老拖油瓶,归不归现在除了一些简单的法阵之外,再没有任何的本事。由于他的拖累,吴勉也只能陪着这个老家伙,被困灞上城了。
就在两人被困在这里的第十天中午,客栈外面突然有人疾呼:“沛公进城了!大家都去看啊……沛公进城了,大家都去迎接啊,去的早有赏啊……”
归不归是个喜动不喜静的,听到沛公刘邦进城的消息马上就要拉着吴勉出去看景。依着吴勉的本意,本来不想出去招事。但是这些日子也是被憋得有些闷了,加上客栈中不断有人跑出去迎接沛公,心中也好奇是什么样的人能把大秦朝逼到这个份上。当下和归不归一起,走到城中主街之时,正看到有一大队人马正浩浩荡荡的向着这边走来。
在前后左右几队军士的簇拥之下,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骑在马上从迎接的人流中间穿过,看样子这人就是沛公刘邦无疑,几乎将秦朝灭亡的人这么看着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刘邦一边前行,一边和身后的部下说笑着。就在吴勉觉得无聊,准备回到客栈继续想法子出城的时候,刘邦一行人马中的中后部有一人现出了身形。
吴勉见到这人之后,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趁着那人还没有注意到他,将外衣脱了下来,套在自己的头上,遮住了那一头醒目的白发。吴勉见到的这人一身方士打扮,正一脸媚笑的对前面的将军说着什么,全然没有注意到混在迎接百姓人群中,正冷眼望着他的吴勉。
吴勉的异常举动很快的引起了归不归的注意,他顺着吴勉目光注视的位置看去,看了一眼骑在马上的方士之后,凑到吴勉的耳边,小声的嘀咕道:“一个小方士嘛,看不出来有什么了不起的。怎么,你认识他?”
吴勉低着头,尽量不引起那个方士的注意,嘴里咬着牙回答归不归,说道:“当初我差点死在这个小方士的手里,要不是他,我也不会变成现在的样子。”说到这里,吴勉顿了一下,抬头看了一眼正从他身边路过的方士,等到方士走远之后,看着他的背影,说道:“想不到始皇帝的方士总管现在都投靠了沛公,看来大秦是真的不行了”
吴勉见到的这位熟人,正是三年多之前,差点用剧毒的丹药害死他的那位皇宫方士总管。想不到再见面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刘邦的人,看这人的样子似乎比以前比秦朝方士总管的时候也差不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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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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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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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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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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