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虽小,却是周身都流淌着小大人的气息,颇有几分君子之风。
不过,与沈沐不同,他身上还没有那种令人厌烦的懦弱和执拗之气。
即便他是庶子,可作为此刻沈家长房唯一的男孩,沈默云还是私心他不要长偏。就算将来做不到顶天立地,也要敢作敢当,正直清明。
所以沈默云往日再忙,都不忘对这弟弟照拂一二。
此刻弘哥怀里如护宝贝似的紧紧抱着一小瓮,兴冲冲跑了上来。
“姐姐,听说这两棵金钱绿萼是整个沈府最好的梅树。弘哥想着,文人雅士都爱烹雪水茶,这绿萼香浓郁,上边盖的雪水必定不凡!这香味扑鼻的雪水,煮茶应该最好不过了!长姐看,这都是我亲手采的……”xǐυmь.℃òm
沈默云突然有些怒气上涌!
难道沈府天注定便该这样完了吗?
自己那探祖父为了这沈府兢兢业业,谨小慎微一辈子,然而后继无人,这个家到底还是要走向覆灭吗?
祖父一共留下两个嫡子。
自己那快四十的老子一身陋习惰性,沈府在他手里迟早被毁!
而叔父沈畅早就言明是要分家的!冯氏多年前就在北城置下了一个三进宅子。此时他们一家子回了京,分家只怕是迟早之事。
叔父这一脉再分出去,到时候,这个沈府还能依靠谁?
自己老爹是个混球,已无可救药,难道连她疼爱的这个弟弟也继承陋习,是个附庸风雅,爱好寻问柳的公子哥,伪君子吗?
沈默云见他小脸红扑扑,耳朵都冻得都有些发紫,喘着粗气却还在憨憨地笑着……不知怎么,她一下子便抑制不了腹中的怒火。
“弘哥,你作为长房长子,爬上两丈高的老梅树,若是有个万一,你如何对得起这个家!姐姐一直督促你好好读书,可你却将心思用在这些歪门邪道上,你可对得起为你殚精竭虑,愁白了头的姨娘!冬天日短,这清晨正是读书的好时光,你不去参书中名言,明圣贤之理,却在这浪费大好光阴,可对得起你的师长!你可知错?”
怒其不争的情绪上头,沈默云竟是想都不想便脱口而出,血气上涌,她甚至还忍不住上前一把便打落了弘哥捧在怀里的小瓮。
弘哥愣在了原地足足有三息,突然一拜而下。
“长姐说得对!弘儿错了!弘儿没有理由辩解,但请长姐原谅!弘儿这就回前院书房!”
他扶起那滚落一旁的小瓮,用袖子将上边擦了擦。“这雪水是弘儿为长姐而采,是弘儿一片心意。长姐为这府里忧心劳力,弘儿不能分忧,已是不孝。但求这雪水能叫长姐驱乏解疲,得以一息半会儿的放松。弘儿去了,弘儿以后定不叫长姐失望。”
他说完行礼后,便疾步匆匆而去。
倒是弘哥那丫鬟赶紧上来,苦着脸道:
“大小姐误会爷了!爷他日./日苦读,每日只睡两个多时辰。每天念叨着大小姐不容易,他若是能快些长大便好了!说他一定要好好苦读,学了本事,才好保护大小姐。
爷他这两日一直叹息,大小姐入宫之后,肯定需要家族保护,家中男丁不多,老爷……老爷靠不住!只有爷他出息了,才能替大小姐分忧解难!
昨晚,爷他一见落雪,便高兴地手舞足蹈,说是大小姐爱喝茶,他总算有机会为您做点事了。于是爷他便捣鼓着要给大小姐采雪。思来想去,还是觉着荣辉堂的这两棵老梅最好。
于是,一个时辰前,爷便带着咱们过来了!咱们要帮忙,爷他不让。说是咱们粗手笨脚,万一落了尘进去,那煮出的水便不好了!所以,这一小瓮子雪水都是爷他亲手采的!”
那丫鬟眼里的水光打着转,沈默云知其所言不假,微微一叹,自己因为沈沐和连日府中的压力,竟然少有的冲动了。
她捧起脚边的小瓮,打开一看,小瓮里的梅上雪已经装了八成,一缕缕梅香随着那盖子一开,便挡不住地四溢而出。
这金钱绿萼往日里香气馥郁,这下雪天便是冰封香裹。这一团团的雪将那梅团团裹住,牢牢锁住了香气。
此时梅上新雪经过了一整夜的吸收,早就将那绿萼香气吸了个饱。
弘哥说的没错,若是拿这雪水泡出的茶想来定是天下一绝。
小时候母亲便常常给她拿竹上雪和梅上雪烹茶,那茶香她总忘不了。
南方少雪,母亲走后,她便加倍怀念起这雪水煮的茶来。
今早一忙,她都忘了在阳光出来前采雪这事。
此时才卯末,(6:30左右),一个时辰前,天还黑着。
采雪这活儿,听来简单,实在烦躁枯燥得很!先要挑好要采雪的朵,然后拿了细毫笔和小樽子,一点点取干净的雪扫进樽瓶。期间还要小心有无尘埃,树皮,小虫……樽瓶一满,便要赶紧将里边净雪灌入密封小瓮,防止香味逃窜。是个极考验耐性的活儿。
而弘哥儿这一瓮雪,竟是为自己而采。
“咱们采了一个时辰,才就这么一点儿。爷边爬树边采雪,极为辛苦,还请大小姐莫要怪罪咱们爷了!”
“弘哥用早膳了吗?”沈默云心疼起来。
“来之前垫了两块桂糕。”
那就是还没用,沈默云叹气。
“你先去伺候爷吧!你替我转告他,劳逸结合,提醒他看一会儿书便出来走动走动!我一会儿命人送姜汤和早膳去书房。还有,晚上让他来我琼华院吃热锅子,四爷群哥,三小姐,六小姐也会过来,咱们兄弟姐妹聚上一聚。”
“是,多谢大小姐!”
姚黄扶着沈默云进荣辉堂。
“姑娘今日怎么这么大的火气?”
“你还不知道吗?还不是咱们那家主闹的!我都要急疯了!”沈默云攥了姚黄的手,“姚黄,你在府中时日长,以你看,弘哥如何?”
“弘哥打小便恭谨孝顺,心地纯良!不像明哥儿他们言巧语,他从不马屁逢迎,是个叫人真心喜欢的!带他的嬷嬷,服侍他的丫鬟都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即便他不张扬,老太太和老爷也都真心对他有几分欢喜的!咱们暗地里常说,赵姨娘有这个儿子,也算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姚黄,若是弘哥是嫡子,那该多好!”
沈默云叹了口气,与姚黄对视了一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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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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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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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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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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