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幅字,从立意,到构思,再到布局,到最后的完成度都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完美的。
谁能想得到,这幅字竟是出自一个不满十四岁的小姑娘,而这个姑娘竟然还来自于一个没娘养,没爹教的乡下农庄?
众位女眷对沈默云刚刚淡下几分的好奇心一下子又如熊熊火焰般的被燃了起来。
可是夫人们此时悄悄谈论的话语中却还带上了一位林家小姐。
沈默云不知道的是:林家嫡长小姐林雅茹,芳龄十四,是国子监祭酒林庭的嫡出长女。这位林小姐由于天资聪颖,擅长书画,八岁起便常常入诏进宫侍读公主。这几年,更是才动京城,是林家引以为傲的“京城第一才女”!
正是这位林才女,去年元宵节凭一副“千福图”入了太后的眼,不但得了大量赏赐不说,还成了太后和皇后的座上宾,得以随时出入内廷,更是颇得太后的喜爱,直扬言这林大小姐日后的婚事将由她老人家亲自安排。
这样的殊荣自然叫人艳羡不已,一时间,京城里这幅“千福图”的拓印本便走了俏,教字画的女先生也跟着一下子紧俏了起来。
家家户户都想叫自家的小姐们练出一手好字,可惜大多都是东施效颦,再写不出林小姐那副字的娟秀和雅致来。
不过,要细说起来,那林小姐的“千福图”还不如今日这沈大小姐这幅“福禄千寿”。前者只是用了上千个字体风格不一的福字拼成了一个寿桃的形状。而现下,沈小姐这千字却是又组成了另一幅笔力雄奇的字。
如此纵向一比,两幅字的难度高下立见,只怕今日沈小姐这字一出,明日那林小姐那字便完全再无人提起了。
一时间,沈默云的周遭便围满了夫人们,连沈沐也被推挤出了那个圈子。
在场的夫人们哪个不是眼力超群的人精,今日之后,沈默云的名字必然响彻京城,哪怕那皇城里尊贵又挑剔的老太太和夫人,只怕也会对此女高看一段,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最诱惑的还不止于此,这沈小姐娘家无人,父家不疼,如若能娶回家,必定能全心全意帮助夫家,不但是当家主母的好人选,她头上即将出现的才女光环,更能帮助夫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若是此女也能得了太后的青睐,那其身价便更……
有了这种想法的夫人们更加热络了起来,有直接者更是当面问起了沈默云的生辰八字。
沈家人看到此景,面上都还过去,唯有沈默晴,没有人能理解她此刻心里有多烦躁和郁闷,自己精心的准备竟然在一个乡下丫头的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现在,还有谁记得她刚刚送了何礼给她父亲?现下,还有谁记得她用了高难度湘绣的锦袍?现下,还有谁记得她得了父亲祖母的称赞和赏赐?
她苦心经营了几个月,更不惜求了外祖父重金从湖南给她请来了绣娘。
哼!沈默云!你这个粗陋鄙识,下贱卑微的野丫头!沈默晴咬着一口银牙,眼里散露这浓浓的憎恨和恶毒。
七岁的沈默欢看见她一母同胞姐姐的失礼,那稚声稚气却又老练非凡的声音轻轻传了过来:“二姐快些收起你的臭脸吧!我要是二姐你,脸上最好摆出一副祝福与荣耀的表情来。免得丢人又失礼!”
沈默晴狠狠瞪了眼这个才到自己腰间的小丫头,不由冷哼了一声。
果然,只一息功夫,这沈默欢便收起自己阴沉的脸,转而换上了一副天真烂漫,满脸艳羡的表情跑向了人群中的沈默云。
“大姐姐!大姐姐!你真了不起!我是欢儿啊!姑姑说欢儿的字丑如虫,大姐姐何时得了空定要教教欢儿写字,呵呵,大姐姐能回家真是太好了!”
沈默晴看着自己嫡亲妹妹的一脸憨态和卖力表演,不由嗤了一声,真不知道这个妹妹怎么会和自己性格大相径庭,简直是妖孽投胎!琇書網
看得津津有味的沈沐不是女人,哪里想到内宅妇人们肚子里那么多弯弯绕绕,不过在听到了关于“林小姐”的窃窃私语和对女儿生辰八字的问询后,便突然有了“奇货可居”的想法。
他抱拳上前一步,意得志满向着众人道:“各位夫人,今日小女献丑了!叫各位夫人见笑了!小女刚刚回府,恐怕有些受宠若惊了!再,云儿是我沈家长女,各位夫人以后有的是机会与她交流,此刻还是……容我这做父亲的和她说上几句吧!”
夫人们此刻正在兴头上,哪里顾得了沈沐的聒噪,依旧你一言我一语和沈默云搭讪。
这时,一声清脆却不尖利的女声响起,高高的音调一下子打断了众人的言语:
“呀!沈姐姐惊才绝艳,出手不凡,可却怎的衣着如此简朴,素雅,姐姐还真是我京城女儿家的榜样呢!”
沈默云闻声瞧去,这句话出自一个身着杏黄锦袄的小姐之口。那小姐正对着她笑,眉眼和言语里均没有恶意。可沈默云莫名觉得,这位小姐刚刚是因为不喜沈沐而故意打断了他的话,倒有种想要挑起话头为她出气的感觉呢?
“正是!郭小姐说得极是!沈大小姐这一身也太……过于朴实了,这款式还是多年前的呢。这样一看,跟二小姐还真是云壤之别!”
人群中飘出的这一句,引得众人纷纷将视线转向了沈默晴,只见她那身银红色的刻丝百蝶穿小袄竟是由蜀锦裁成,做工精良,绣工精细,头上则是整套的金蝴蝶须嵌珍珠的顶簪配累丝牡丹金簪的头面,耀眼的金光将她整个人都映衬得华丽娇俏,精致逼人。
这一身和沈默云那一身差了何止是一丁半点?
众人纷纷有种感觉,沈默云那一身的简朴甚至还不如沈家端茶递水的婢女们身上那套新做的粉衣华丽,而庶出的沈默晴倒更像是高高在上的豪门贵女。
那郭小姐咯咯笑道:“沈二小姐和大小姐的差别又何止这些?看看那二小姐的一身金玉贵饰,再看沈大小姐,通身上下不见金银,只配一根玉簪;沈二小姐两手纤纤,细嫩莹白,而沈大小姐十指虽美,可却生满了冻疮,一看便是为生活所累;沈二小姐身材匀称,青春靓丽,而沈大小姐却瘦弱纤长,楚楚可怜。哎!也难怪沈伯父会认错,这般一看,沈大小姐还真不像是出自沈府!”
这郭小姐长相甜美,年纪也不大,这一番话从她嘴里听着虽像笑言,可却句句含沙射影,一时间叫沈沐如芒在背。
“是啊!”此时,那黄夫人又忍不住出来补到,“沈大人可莫要再如此厚此薄彼了,云姑娘毕竟是府里的嫡长姑娘,她代表的可是整个沈府的姑娘,莫要叫人看了笑话!”
“正是!正是!”
沈默云感激万分地对黄夫人和那郭小姐方向行了一礼,她知道,这二人此刻一言,至少保证一段时间内她这个沈家小姐在家中虽不说是如鱼得水,要风得风,但至少能丰衣足食,谁也不敢怠慢了去……
可黄夫人转身竟是从黄映阳头上拔了一根鎏金喜鹊登梅簪,边说边插到了沈默云头上,“你这孩子如此素净,年纪轻轻还是戴些亮眼的好!”
沈默云刚想推辞,那黄夫人一手便抓住了她,借着调整簪子位置凑到她耳边轻轻道:“傻孩子,鎏金的,不值钱,权当我抛砖引玉了!”
说完,那黄夫人冲着沈默云富含深意地笑了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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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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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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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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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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