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格拉夫郑重复述的话,罗兰有些印象。其实当时他就随口那么一说,哪曾想会被维格拉夫记在心里,还当成了指导事业的座右铭。同样是这简单的两句话,时隔两年由维格拉夫口中以一种不同的方式重新诠释,落在他的耳中,竟有许多全新的感悟。也许这些年来不止维格拉夫在成长,他也不再是从前那个罗兰·寇拉斯了。琇書蛧
两个大男人在街头多愁善感,实在有点丢人。好在路人及时赶来以强势围观的方式救场,纷纷向“总督阁下”脱帽致敬,偶尔有记性好的,认出总督身边那位高大英朗的人类青年,顺带问候一声“领主大人”。
维格拉夫向龙城居民点头致意,并且郑重的向人们宣称:“领主大人已经实现远东独立建国的夙愿,今天是以寇拉斯王国之王储兼内阁官员的身份再次回到忠于他的龙城子民中间,诸位请牢记一个事实:伟大的鲁道夫陛下是我们的国王,英明的罗兰殿下既是我们的领主也是我们的王子,所有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们,无论是龙脉族人、基特兰德人抑或其它民族,归根结底我们都是寇拉斯王国的臣民!我衷心希望所有人都能够永远记住这一点,永远不要忘记我们的身份!”
维格拉夫的话讲完了,街头先是沉默数秒,随即掌声雷动。基特兰德人首先响应领主大人的号召,向他们的“王子殿下”发出欢呼,鞠躬致敬。龙脉一族在稍作犹豫之后也加入到欢呼致敬的行列当中,安德莉亚没能实现给他们一个家园的承诺,现在罗兰做到了,并且给了他们更多——一个值得为之自豪的祖国!
罗兰含笑揽着维格拉夫的肩膀,挥臂向人群致意。维格拉夫已经说出他想说的一切,他没有必要再对龙城居民发表什么画蛇添足的演说,一个微笑足以表达他的心意。
尽管龙城的人们情绪高涨,很想近距离跟领主大人交流,罗兰却不便在街头久留,在围观演变成交通阻塞之前拉着维格拉夫直接传送到了城外“常青牧场”。
龙脉巨魔武僧安东早已接到消息,率领一群年轻的牧马人恭候多时。
罗兰先跟安东拥抱了一下,笑着朝草甸那边指了指:“难得有机会在隆冬时节踏青,带我去看看那些宝贝马儿,为了买下它们,我可是出了一大笔钱呢!”
罗兰这次故地重游,可不只是为了探望老朋友,购买马匹才是主要目的。
事情还是得从乡村公社说起。为了配合农业部建设乡村公社试点,远东中央银行下属的农业发展银行提出一个激励方案: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200所乡村公社试点提供总计两万匹耕马。农发行对口支援农业生产,贷款利息当然是低得不能再低,以公社财政收入为抵押,分期五年还清本息。
农发行为每个公社提供100匹耕马,农民加入公社成为社员,即可申请使用这些耕马,这是争取当地民众积极入社的“诱饵”之一。
两万匹耕马不是小数目,农发行经过多方比较最后决定向龙城牧场购买这匹耕马,品质上佳价格也公道。罗兰在这一交易过程中帮忙牵线搭桥,考虑到农发行是央行的下属机构,而龙城又是他的私人领地,这就有点左手倒右手的意思了。当然,该签的合同还是要照章签署,该给的钱一分也不能少,维格拉夫最近还念叨要扩大牧场,正急着筹钱,农发行的定金可谓“及时雨”。
说来惭愧,罗兰还是穿越到瓦雷斯世界以后才亲眼目睹用马耕田的情景。在地球上,特别是在他的老家华国,耕田的牲口多是黄牛或者水牛,耕马则比较稀罕。
远东并非没有耕牛,沿江平原的水稻种植区也是用水牛耕种,但是旱稻和麦地还是用耕马更多。这主要是由两点决定的,其一是因为远东地广人稀,广阔的农田用牛耕太慢,耕马的效率要高得多;其二是因为远东大平原非常适合养马,北方普遍实行三圃轮作,其中一块地专门用于种植苜蓿之类青饲料,家家户户都有养马的传统。
龙城周边的高地草原就更夸张了,野马成群结队的乱窜,比当地居民多几百倍。本来这些野马都是散布在高原各地的草场,如今到了隆冬,别处草场都被冰雪覆盖,野马被风雪驱赶,成群结队的涌入龙城附近这片有温泉滋润、迷锁保护、四季常青的牧场,做为越冬的居所。
罗兰登上一座绿草如茵的山坡,环顾四周,灌木丛掩映的草甸上随处可见倘佯的野马,随口提了一个外行问题:“这些家伙满山乱跑,管理起来是不是很麻烦啊。”
维格拉夫吹了声口哨,招呼安东过来:“露两手给罗兰殿下瞧瞧!”
龙脉巨魔武僧憨厚的一笑,脱下外套露出上身精壮的肌肉,带领四名同样赤膊上身的龙脉汉子,骑上骏马,抄起套马杆飞驰而去。
“那几个汉子是高原上技术最好的牧马人,不过他们都比不上安东。”维格拉夫说。
事实证明他的评价毫不夸张。没过一个钟头,安东他们就扛着套马杆回来了,屁股后面牵着一长串野马驹……
罗兰看到这场面不由想起地球上的一首老歌,“套马的汉子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
“安东,辛苦了,这些野马驹看起来很暴躁,怎么样才能训练它们学会耕田?”罗兰也不怕闹笑话,又提出一个外行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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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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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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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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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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