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近日见到了一些人一些事,就越发觉得为阿Q作传的必要性。”
……
“…………立传的通例,开首大抵该是“某,字某,某地人也“,而我并不知道阿Q姓什么。有一回,他似乎是姓杜,但第二日便模糊了。那是杜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的时候,锣声镗镗的报到村里来,阿Q正喝了两碗黄酒,便手舞足蹈的说,这于他也很光采,因为他和杜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的排起来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呢。其时几个旁听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那知道第二天,地保便叫阿Q到杜太爷家里去;太爷一见,满脸溅朱,喝道:
“阿Q,你这浑小子!你说我是你的本家么?“??
??阿Q不开口。????
杜太爷愈看愈生气了,抢进几步说:“你敢胡说!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本家?你姓杜么?“????
阿Q不开口,想往后退了;杜太爷跳过去,给了他一个嘴巴。
“你怎么会姓杜!——你那里配姓杜!“
…………
………………
在原本的《阿Q正传》里,打阿Q嘴巴子的是赵老太爷而不是杜老太爷,但郭大路成心要羞辱杜斌,直接就把赵老太爷的姓氏改成了杜,如此一来,读这篇文章的人,只要看到这个“杜”字,再结合杜斌与郭大路的矛盾,就自然会联想到杜斌身上,自此浓浓的讽刺意味便流露出来。
而在这部书中,郭大路将序文中的最后一句也进行了出小小的改动,把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的人改成了真实存在的人物,比如这个世界没有胡适,但秦俑的学术观点与胡适差不多,于是郭大路便把胡适替换成了秦俑,夹枪带棒讽刺了一番。
所以序文的最后一句变成了:“我所聊以**的,是还有一个“阿“字非常正确,绝无附会假借的缺点,颇可以就正于通人。至于其余,却都非浅学所能穿凿,只希望有“历史癖与考据癖“的秦俑先生的门人们,将来或者能够寻出许多新端绪来,但是我这《阿Q正传》到那时却又怕早经消灭了。”
他这一篇文,把杜斌与秦俑都给列入了其中。
这篇文虽然有点不契合时代,写的是民国的事情,可真正的好文章是能跨越时代的局限性的,现代人阅读这篇文章的时候,也并没有什么阅读障碍。
尤其是文中所说的“精神胜利法”,从古至今,由国内到国外,无数人都有这种行为,已经跨越了种族与文化的界限,写出来全人类所共有的劣根性,就像懒惰、贪婪一样,是根植于很多人骨子里的一种奴性思维与自我安慰的心理。
杜斌在回应郭大路的微博之后,就一直关注郭大路的举动,当看到写了一篇小说的时候,他也忍不住点开链接先睹为快。
一篇文看完之后,杜斌脸色铁青,身子不住微微发抖,“郭大路这混蛋……郭大路这混蛋……”
这篇文章里有句话说得好,“从来不朽之笔,须传不朽之人”,一篇优秀的足以流传后世的文章,其文中所写的人和事便能与文章一起广为流传被后人铭记,从而做到人以文传。
只不过有人留下的是美名,有的人留下的是骂名,还有的人留下的贱名,也有的人留下的是笑名。
杜斌好歹是一个搞文艺片的导演,欣赏水平还是有的,《阿Q正传》这篇小说所描写的人物,以及人物身上所反应出来的被郭大路称之为“精神胜利法”的处事方法,那简直是直击国人灵魂的鞭挞,一鞭一道血印子,鞭鞭见血!
这种精神胜利法,每个人身上都有,使得杜斌很自然的就把自己代入了其中,感觉文章里面的阿Q简直就是对自己活生生的写照。
文章还没有读完,一张脸已经红的跟一张红布似的,又羞又怒又是惭愧,“这小说写的这么……这么深刻,这还真的有传世的资格啊!这要是被后人看了,肯定要考证文章的出处,回本溯源之下,我的名字少不了要被列入注释之中,恐怕百年之后,说起我来,少不了一世笑名!”
杜斌虽然有时候去国外舔菊,但舔菊舔的很隐晦,在普通老百姓面前还是自命为高大上的,现在被郭大路把外面这层伪装的皮给血淋淋的扒了下来,近乎光着身子把最为隐秘的地方展示给国人来看,这份对于心灵精神的揭露与批判,简直比酷刑折磨更令杜斌难受。
他本人就是以揭露华夏民众的丑恶而扬名海外,没想到如今自己也变成了丑恶的代言人,被郭大路写进了小说大加讽刺,脸都被扇肿了!
他有心反驳,却没有反驳能力。
但要让他心甘情愿的默认郭大路写的阿Q就是以自己为原型,那他是坚决不会同意的,他毕竟还是要脸的,虽然已经没脸,但还得假装不在乎,或者自欺欺人的认为郭大路说的是别人而不是自己,毕竟郭大路并没有指名道姓的说自己不是?
郭大路在小说里只说这阿Q或许是姓杜,但全天下姓杜的人多的是,未必说的就是自己!
当此之时,只能学鸵鸟,把脑袋往沙地里一埋,自己来骗自己,至于反击郭大路?那还是算了吧!
万一他再指名道姓的对自己骂一顿,再写出一篇讽刺文章来,那自己可就真的要遗臭万年了。
这篇《阿Q正传》写的实在是太过辛辣,不但杜斌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连网友们看了也大呼吃不消。
这篇小说将全人类共有的劣根性都给反应了出来,尤其是将国人中最不堪的一面都给赤条条的爆了出来,这种“精神胜利法”,不是杜斌一人所独有,就连很多网友在看到之后也能对号入座,看完之后都感到脸上火辣辣的。
别说杜斌保持了沉默,就连众多网友们也都沉默了起来。
以郭大路如今的新闻性与娱乐性,他写的这篇小说很快就被网民们竞相转载,小学生或者文化修养低的人看不懂什么意思,但只要是有初中以上语文水平的人都能感受到这篇小说的辛辣之处与讽刺之意以及怜悯之情。www.xiumb.com
信息时代,消息传播飞快,很快就连一些传统文学作者也都被这篇小说惊动,纷纷上网观瞧,看完之后脸色也都几经变幻,感觉郭大路将所有人都给骂了。
秦俑因为很少上网,又因为在文学会上与郭大路闹得很不愉快,因此这段时间对郭大路一直不曾关注,等到知道郭大路写出了一篇中篇小说的时候,都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他生平最喜欢寻找别人文章的漏洞,之前郭大路写的武侠小说,他不屑一顾,认为是下九流的东西所以懒得找毛病,而郭大路写的诗歌实在是太过精彩,想找毛病都找不出来,也不敢找,生恐被人笑话。如今听到郭大路写小说了,还是纯文艺小说,顿时如蝇闻臭兴奋起来,无论如何也要在这篇文字里挑出点不对的东西。
等到迫不及待的阅读完毕之后,禁不住又惊又怒,“郭大路这个坏种,怎么把我也写进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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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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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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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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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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