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雨云招手,那鹞鹰就落在她肩膀上,冷冷打量众人,神态似孤傲之高手,稍微抖动羽毛,就如刀剑般铿锵,威猛至极。
“这是蓝翅海鹏?”古尘沙微惊:“此鸟智慧近人,上古奇种,力大可裂鲨,专以海中猛恶巨兽为食,只有上古仙人驯服拿来看家,你居然也有。”
“我们龙剑岛之嫡系是龙神和海神结合之血脉,只要以血喂养此鸟,此鸟也能脱胎换骨,对你忠心不二。”龙雨云拍拍这蓝翅海鹏:“这是幼鸟,真正长大之后,跟房子一样大,能抓起巨鲨飞上天空丝毫不费力。”
嘎嘎,嘎嘎!
蓝翅海鹏发出声音,是鸟语。
龙雨云听得很用心,突的脸色大变。
“发生什么事?”古尘沙觉得不妙。
“三县的邪教蛮族大军已经出动,配合高手,彻底要犁庭扫穴,把霸南省占据,整个省全部百姓都拿来祭祀邪神,获得更大力量。”龙雨云环看四周:“这个镇子保不住了,半日之后要化为灰烬,蛮族和那些邪魔不会放过这个眼中钉的。而且这里也是到达霸南省的必经之路,大军要从这里经过。”
“什么?”刘羽五人听后,脸色惨白:“那岂不是镇子真的保不住了?”
“无妨,不要慌,现在立刻行动!”古尘沙马上下令:“立刻通知镇长和管事的,让老弱病残孩子女人先走,留下青年壮年,会武艺的在这里抵挡大军,拖延时间,如果没有我们拖延,他们是逃不了的。”琇書蛧
“你就想凭这么点人,抵抗高手如云的邪教蛮族大军?”龙雨云摇头:“我还是先走,你们自己想办法。”
嗖!
她身躯晃动,直接跃走,而那蓝翅海鹏则是冲上云霄,为她监察地面,分析情报。
“龙剑岛底蕴真是丰厚,我要建立起这些恐怕没有数十年不可能。”古尘沙知道龙雨云肯定会保存实力,不会冒险,这也无可厚非。
整个镇子开始人心惶惶,在镇长和一些大户的带领下,拖家带口开始逃命,有些人则死也不肯走,要留在镇子里,不到关键时刻,谁会放弃家里金银财宝,祖祖辈辈布置下来的家业逃走?
古尘沙却也只能做这么多,他让刘羽五人带领强壮青年在四处布置防御,加强工事,同时武器,弓箭都安放到位置,然后就出了镇子,向着桃县的大路进发。
就他一人,看看大军什么时候前来,能拖延一会就一会。
朝着大路前进差不多百里,前面杀气喧嚣,旌旗招展,果然有大军在前进,甚至还可以听到马蹄声。
“骑兵?哪里来的马?”古尘沙猛烈跳跃,上了旁边小山头,再朝远处看,就发现在路上果然有大军开动。
最先的是清一色骑兵,强壮的蛮马,还有身穿皮甲的蛮族,长刀雪亮,弓弩配备,甚至他看见有的骑兵甚至配备有火.枪,当然不是火符枪,而是普通的火.枪,但这也很恐怖,蛮族从来都只用刀弓,因为他们没有火.枪制造的工艺。
“这么多的蛮族兵马,从哪里来?边关巨石侯难道出了问题?他镇守巨石长城,抵挡蛮族,零星的高手进来无可厚非,但怎么可能会有军队也进来!还有,这些火.枪是怎么得到的?难道我们朝廷有奸细,偷偷把火.枪卖给蛮族?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古尘沙百思不得其解,这些蛮族大军是怎么来的,边关巨石长城足足有万里,边防线上大军守护,炮台林立,不可能让这么大一只蛮族大军长驱直入。
邪教作乱倒还罢了,都是蛊惑百姓,很容易剿灭,但蛮族大军就不同,训练有素,常年和蛮荒中诸多凶猛恶兽作战,有丰富搏杀经验,关键身体个个强壮,力大迅猛,论武艺和体力普通人根本不是对手,这是以前诸多国家和蛮族相比的弱点。
同样是一百人的小队,蛮族士兵可以杀死数千人的青壮年百姓。
本来古尘沙以为是邪教教徒,那还压力轻些,但蛮族士兵,还是骑兵,那简直就是噩梦。
蛮马高大强壮,体力充沛,野性十足,在战场上是主宰者,哪怕大永朝的军队都难以抵抗,于是才修建巨石长城,这才可以抵挡那些无孔不入的骑兵。
骑兵是机动性强,今天在这里掠劫,明天就出现在千里之外,根本无法抓捕。
出现蛮族骑兵,那镇子上万名百姓就算是逃走也要被追上。
蛮族骑兵最恐怖的不是如此,而是他们不需要补给,到哪个地方,没有吃喝,就杀人然后献祭给邪神,那么就可得到邪力,保持数天不吃不喝还有旺盛生命力,而且杀人献祭越多,蛮族人和马的力量就越强。
所以自古以来,蛮族都要拼命入侵,这背后就是邪神在作祟。
没有什么修炼速度比杀人献祭更快。
这是蛮族骑兵先锋队伍,足足有三五千人,已经是不折不扣“大军”。在古代,三五千蛮族骑兵可以灭掉一个国家。
“必须要阻止,如果这些骑兵追上去,镇子上万人在半个时辰就会被屠杀得干干净净。”
古尘沙心中有些着急。
嗖!
他飞奔下山,潜伏在路边草丛,无声无息。
骑兵飞快奔驰而来,等经过一半,他骤然杀出。
“狂风吹雪!”
他出手就是群战招式,巨灵神拳中刀法,这是专门用来在战场斩杀多人所用。刀势一起,力大无穷,宛如狂风吹起漫天雪花,天地茫茫,处处都是刀气,修炼到极致,甚至在数步之中,用刀撕裂空气,造成后天罡气杀人。
扑哧扑哧!
骑兵队伍被拦腰斩断。
足足有七八个骑兵连人带马被劈成两半,一时之间,人仰马翻,他用的是“降魔之刃”雏形,这本来就是似刀非刀,似剑非剑,适合所有刀剑类武学。
在杀死七八个骑兵之后,在祭坛空间内出现七八团血色球体,等待祭祀转化为天露。
蛮族常年信仰邪神,破坏天道秩序,却为天道规则所不容,杀他们甚至胜过杀恶人。
天地之间在上古时代,就是正神和古天子来维护,如果打个比喻,天地是个人体,那邪神就是体内的毒素,时时刻刻侵蚀天道健康。
“敌袭!”蛮族骑兵唰的散开,发出蛮语,大路中间顿时出现一片空地。
这种反应能力,简直可怕。
嗖嗖嗖嗖.........
而且在蛮族骑兵散开的刹那,外围的蛮族弓骑兵已经拉弓开箭,箭如连珠,密密麻麻飞蝗似的射来,足可洞穿铁甲。
蛮族弓骑兵个个都是神射手,而且他们臂力雄浑,用的是强弓,穿透力甚至可以射入石头内只剩羽毛。甚至可以一连发出数箭,箭箭都射中飞舞苍蝇。他们射箭不靠眼睛,而是靠感觉,玄之又玄。
那弓弦弹射,撕裂空气之音络绎不绝,箭雨覆盖,全方位百分之百没有死角。
哪怕是道境一变二变,遇到蛮族千百弓骑兵包围,也必死无疑。
“厉害,这种大军,我一人之力要对抗的确吃力,但想要射死我也没有那么容易。”古尘沙全身做陀螺旋转,兵器舞得泼水不进,所有箭矢全部荡开,他如龙卷风,向前扑杀,速度比蛮马更快,又杀入骑兵群中。
顿时,腥风血雨卷起,四五个骑兵再次被他杀死。
那些骑兵和马本来都身穿皮甲,是蛮荒巨兽皮经过特殊制作,坚韧程度超过铁甲,还非常轻便,哪怕锋利刀剑砍杀在上面,也不过就是出现轻微划痕,但古尘沙手中降魔之刃雏形锋利得不可思议,对付他们铠甲简直就如切豆腐似。
若是凭借肉掌拳头,那要杀死这些骑兵就困难很多,古尘沙再次知道兵器重要性。
嗷!
有高手长啸连连,劲风扑来。
一杆长枪如毒龙穿梭,从刁钻诡异角度钻来,枪势极快,但无声无息,劲力运用之巧妙,让人叹为观止。
古尘沙感觉危险,掌中兵刃就势一剖,要把那长枪从中间劈开。
但那长枪似有灵性,在遇到兵刃之前画出曲线,似雾似云,居然躲避开兵刃,化为寒星点点,扎向古尘沙周身多处大穴。
“这种枪术,登峰造极,是蛮族武道宗师,若是平常我倒可顺势杀死,但在千军万马之中,却就难以对付。”古尘沙心思电转,身躯突跃,施展刀法,八方风雨。
这也是巨灵神功中的刀术,攻守兼备,应付群战。
当下,那长枪和许多朝他射过来的箭都纷纷被打落。
他讨厌的是那些弓箭手,几乎箭无虚发,速度又快,不停朝着他奔袭而来,把他任何进退都封死,让他只能在狭小地盘内死扛。
这样看来,蛮族军队有足够对付高手的经验。
蛮族骑射的确天下一绝,弓马驰骋天下几有数千年,打得无数王朝屈辱灭国不是没有原因的。
到现在为止,他就杀掉十三个骑兵,就被陷入包围圈,举目四望,到处都是蛮族大军,让人产生绝望。
他第一次和单人和军队作战,终于知道为什么大永朝用军队灭掉那么多门派。
但他没有丝毫害怕,反而激起他斗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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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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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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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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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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