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不,我就要跟你走,你放了我叔叔。”可怜的万户张远之的儿子没救了。
粉嫩小羔羊李响,这下子可真没戏了,板起脸:“难道你真的要逼我出绝招。”
“我不怕。”新手同行张公子撇着嘴巴,很美很漂亮。
“啪”,李响狠狠的抽了自己一个耳边,奶奶的,怎么对男人动了凡心。
“你过来吧。”李响又叹了一口气,看到张公子毫无戒备的走到身边,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别怪我,张贤弟。”李响说完,右手迅化掌为刀,落在张公子的后颈之上。
张公子很利落的昏倒下去。
“任我行,过来。”李响再也不看张公子一眼:“把张公子送回万山大营,然后过来绍熙府找我,若出了半点问题,唯你是问。”
任我行还是一副爹爹不疼奶奶不爱的样子,哭丧的脸拉得老长:“英雄,饶命啊,不去鞑子大营行不行。”
“行。”李响干脆利落回答。
“真的?”任我行脸上笑开了花。
“真的。”李响斩钉截铁。m.χIùmЬ.CǒM
任我行迟疑了片刻,还是认真道:“英雄,还是让我去吧。”
“想好了?”李响认真问道。
“想好了。”任我行干脆利落回答。
“自愿的?”李响疑惑问道。
“自愿的。”任我行斩钉截铁回答。
“哦,那就好,我还打算如果你不想去的话,我让梁武那小子跑一趟,反正也容易。”李响疑惑的看着转了性子般的任我行。
“英雄,饶命啊。”任我行想死的心都有了。
回到绍熙府,自然是一番嬉闹,特别是见到李康的瞬间,李响眼泪再也禁不住往下流。
众人热闹了一番,这忽略不提。
虽然仅过了一个多月,但绍熙府的三千兵马在李康的调教之下,已经初现精锐,毕竟这些原来就是优秀得不能在优秀的兵员。
大家都是来自各地的豪杰,其中又有不少人上过战场揭过瓦,打过架坐过牢,无一不是各方的混混,拳头大,脑子不灵活。
所谓重英雄识英雄嘛。李响进出江安城一趟,无疑使得他的信誉度极度飘红,达到了历史的高度,粗略算了一下,估计都要将近九十了吧,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再来几次估计快要达到满分呢。
就算是蒙古妹子赵梦雪,都对李响最近的行动刮目相看,原来这位公子哥,不仅是能诗书,搞明,就连军事上也还是有一套的呢!
“抗蒙纪念碑?”赵二琢磨了半分钟,才估摸念出来:“这是什么来的?”
“祠庙。”李响低声回答,想起在江安城外牺牲的壮士们,他心里非常难受,虽然战争免得了历经生生死死,可当朝夕相处的人死在你眼前,然后毫无声息,任凭心肠再硬,也免不得得触动几分心灵。
幼小的心灵。
“这不是很好吧?”赵二疑惑问道。
“有什么不好,难道他们仅仅是为我李响而死,那大宋呢?大宋难道就不应该记住他们?要知道他们是为了大宋的存亡而死,难道他们不值得这样吗?”李响盯着赵二:“连生的人也可以立长生祠,难道死去的人就没有了荣耀。”
“上书丁大全。”李响突然大声道:“把此次功劳都推到他身上,换取为死去的弟兄立祠的机会,让他跟朝廷打招呼。”
“我认为丁大全不会这么迷糊?”李康摇了摇头道。
“说什么也要博一次。”李响丝毫不放松。
“这次我从恩州带回来了一样东西。”李响又想起那个笨笨的小偷,不由有点心乱,:“丁大全此人喜爱收集古董,这东西献上去,他非答应不可。”
俗话说舆论是行动的先头部队,李响说到做到,第二日,整座绍熙府城内最有名的说书人都收到了一本评书,上面用宋体字认真的写着:三十三勇士斗鞑子。
书中详细的介绍了蒙古人的来历与蒙古人的残酷,用悲壮的笔迹表达了三十三勇士与蒙古人斗智斗勇的故事,反映了大宋义勇不屈不饶的斗争精神,表达了三十三勇士对国家的热爱,对百姓的忠诚,怀着至死不渝的精神,奋不顾身七进七出终于炸毁了蒙古人的攻城利器,谱写了一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
书中人物刻画清晰,情节紧张之余又带有几分轻松,曲折簸荡,荡气回肠,虽仅仅万字不到,可却写出了千百万字亦不能表达的含意。
“老李,你听了吗?”到日暮时分,三十三勇士斗鞑子,已经成为了绍熙府城内最热门的话题。
“听啥子了?”老李吃惊的问到。
“不会吧。”来人惊讶的看着老李:“你竟然不知道,三十三勇士斗鞑子,整个绍熙府都说开了。”
“啥斗啥。”来人耳朵有点不好。
“这还是咱们绍熙府鼎鼎有名的李响大人之事,来,来,我老程给你好好说说。”
此时的李响,自然不会想到这仅仅万字不到的评书,竟然会在后世掀起如此大的风波,书传出当天,整座绍熙府城内已经开始传颂三十三勇士的故事。不过李响,却不知道为什么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李响自然不知道这个莫名其妙的喷嚏是来自于遥远的万山大营里的一个咀咒。
“咀咒你,咀咒你,死李响,坏李响,烂李响。”偌大的军营,一个长飘飘,面容皎洁,清纯得让人情不自禁爱怜的女孩子,拉长着脸狠狠的用绣花针刺着一个稻草人。
若是李响此时看到这个女子,非要说:又是你,又是你。
此人却正是李响的新手同行兼职小偷兼职万户张远之的宝贝女儿张小菁,张小菁自小在军营长大,父亲张远之长年累月辗转各地战场,连带着张小菁也当男孩子养,等张小菁长大之后,却真长成了男孩子的心思,每天在军营闹事,哪天要是不闹事,肯定睡不着。
张远之虽然军纪甚严,但对自己的宝贝女儿却怎么也下不了狠手,往往不过是关关黑房子而已。
俗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很不幸,张小菁还有另一个巴掌,就是他的叔叔张远毅。张远毅虽然是他叔叔,但年纪却跟她却相差不大,从小也是娇生惯养被宠坏了的孩子,自小就喜欢舞刀弄枪,这也不错,身为武将世家,迟早都会走到这一步。(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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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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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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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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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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