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帝火丹王>第四百一十章处置
  对于李维斯公爵一家的处置,圣皇同样保持了宽容的态度。只是将他们兄弟俩削去爵位,贬为平民,然后关押在天牢之中。同时也罢免了李维斯公爵在军方的职务,收回了李维康掌控的皇家商号,解除私家武装。对于李家的其余人等,该贬的贬,该流放的流放,该充军的充军。总之秉承这样一个原则,只抄家,不灭族。

  毕竟李家在朝野之中影响力太大,当年的开国元帅李将军简直就是帝国军人心目中的图腾,他天神一样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有关于他的传说也在民间广为流传。在绝大多数百姓眼中,李家的人就是“忠臣良将之后”,如果将他们灭族,不是民心所向。

  不管怎么说,圣皇对李家宽容的策略在朝野之中赢得了赞誉之声。百姓们纷纷说,以前觉得忠亲王是个“贤王”,没想到那都是假象。现在才发现,圣皇大人才是真正的“一代明主”。具备大胸襟,大气魄。

  能够看得明白的人,比如说宋立这样的人,自然知道,这其实就是一种政治策略而已。不想杀靖王和康郡王?不想杀李维斯兄弟?开玩笑,圣皇一定比谁都想。

  宋立从圣皇的眼神之中就能看出,他对这些参与叛乱的人有多么憎恨。从争夺皇位开始算,忠亲王和圣皇纠缠了二十几年,而靖王康郡王和李维斯这些人就是忠亲王的急先锋,屡屡给圣皇制造麻烦,说圣皇不恨他们,路过的牛都会笑死。

  只是,优秀的政治家总是能够让理智驾驭情感。大乱之后,人心惶惶,如果他举起屠刀一通猛杀,可能就会加剧这种慌乱,忠亲王隐藏在朝野之中的党羽很可能会狗急跳墙,再闹出什么事情来。而且,屠杀自己兄弟和忠臣良将之后的骂名,也不太好听。

  圣皇选择了宽容,选择了只关不杀,在朝野之中赢得了“英明贤主”的好口碑,还可以让帝国以最快速度从兵变的阴影中恢复,何乐而不为?

  这些叛臣们虽然还活着,但是他们不可能再对圣皇造成任何威胁。

  宋立越来越觉得,圣皇这个人,确实不简单。忠亲王输得不冤。

  趁此机会,圣皇对于李家在军队中的党羽势力果断进行清除,这在全国各地的军队之中引起了动荡,但是这些军官们也无话可说。谁让你的老大参与了兵变,并且还失败了呢?清除了了李家在军方的势力之后,圣皇趁机将自己培养出来的嫡系塞进这些部队之中。

  从此之后,圣皇大人终于可以睡安稳觉了。因为他第一次有了将帝国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的感觉。

  以前,有忠亲王和李家联手,圣皇始终怀有一种卧榻之侧有猛虎酣睡的危机感,可是这一次,他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对于其余参与叛乱的贵族,生者都只是贬为平民,关押起来,死者也以平民之礼下葬。叛军的部分军官以及士兵,也是一样的待遇。

  这已经是格外地宽容了,试想帝国历史上的皇室政变,哪一次,成功者都是挥舞屠刀,把失败者斩尽杀绝。帝都血流成河的场面,历历在目。

  像圣皇大人这样只关不杀,已经是难得地厚道了。只不过此前大家还没把握清楚这位胜利者现在的意图,几个二百五着急拍马屁的贵族上书提议严惩叛逆,结果都被圣皇置之不理,这才明白自己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了。

  在城防军和近卫军处于整顿期间,帝都的防务工作主要是由卫千里的暴风野战军团以及帝都治安司联合负责。战龙的二十万大军在完成任务之后,为了避嫌,没等圣皇大人下旨,自己主动退到了圣河以南。

  圣皇再次下了一连串的谕旨,不过这次却是嘉奖了。毕竟,政变就犹如一场强盗大会,结束之后,也自然就到了胜利者分赃的时刻了。

  让大家意外地是,名列这份嘉奖令之首的,赫然就是暴风军团的最高统帅——卫千里的名字。

  无论怎么看,在这次政变之中,对于整个战局影响最大,出力最多的人,无疑是宋立。

  如果没有他出使南州,靖南王战龙便不可能被拉上圣皇的战舰,如果没有他的一系列谋划,忠亲王就不可能上当,从而将全盘计划告知战龙,让圣皇一方有了充裕的应对时间。如果没有他释放威力无穷的火雷击败那名黑亡灵法师,焚化那些怨灵,皇城很可能已经变成一座死城。如果没有他出手相救,赤英和几名侍卫高手很可能已经被亡灵之毒折磨成行尸走肉。xǐυmь.℃òm

  他还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将忠亲王最神秘也最可怕的基地死士团灭,为帝国免除了后患。

  如果没有他和炼丹师公会良好的关系,圣皇绝不可能获得炼丹师公会的帮助。因为自开国以来,炼丹师公会对待皇室政变的态度都是保持中立的。这一次破例出手,完全是看在宋立的面子上。

  至于消灭那名毒师的功劳,都是微不足道的小CASE了。

  没错,卫千里在帝都保卫战中表现地也很英勇,但是他的工作是别人可以替代的。如果不是暴风军团,而是另外一支军队奉命前来驰援,很可能不会像暴风军团那么干净利落,但最后还是可以击败近卫军的防御的。

  也就是说,卫千里在本次政变中的作用,并不是不可替代的,而宋立却是完全无法取代的。没有他,皇城早就被那些怨灵吸成一座死城了。而且,卫千里只是部分计划的执行者,而宋立却是全盘战局的决策者,谋划者之一,孰轻孰重,还需要多说吗?

  可是,圣皇的嘉奖名单上,却把卫千里列在第一位,连圣皇最铁杆的嫡系都有些看不过去了。

  卫千里猎户出身,属于平民,凭借过人的能力在军队中爬上了高位,但是他的风光仅限于军队之中,事实上,他还不属于贵族豪门的范畴。

  因为他只有职位,没有爵位。

  对于上流社会的人们来说,拥有爵位,才是你跻身贵族圈子的标志。像卫千里这样只有职位没有爵位的人,在诸位贵族老爷心中,也就是个暴发户而已。哪怕一个最低等的男爵,都可以鄙视他一下。

  卫千里战功赫赫,始终没有封爵,除了他的出身所限,当然还有军队中那些贵族出身的军官加以阻挠的结果。奶奶滴,什么风头都被你出了,如果再给你一个贵族的身份,那我们岂不是没活路了?

  有了这些人的阻挠,卫千里想要封爵,还真是任重而道远。

  不过,这次政变,成了他最好的机会。

  圣皇大人的嘉奖令上写得清清楚楚:暴风野战军团最高统帅卫千里,本次平叛有功,擢升为兵部左侍郎,赐大将军衔,爵封威国公。

  最让所有豪门贵族几乎瞪掉眼珠子的是,卫千里得到的这个公爵的爵位,还是“世袭”。

  世袭!!!

  这消息几乎立刻就在帝都的贵族圈里刮起了一阵狂风。

  圣狮帝国的爵位分为两种,世袭爵位和终生制爵位。终生制爵位不过只是授予本人,并不世袭,也没有领地,不能组建私军。而一旦本人去世,爵位也就自然取消了。

  一般来说,这样的爵位是皇室经常愿意封赏出去的,因为花的本钱小,只有荣耀,却没多少实权。

  但世袭爵位,就绝对轻易不能封赏了。一个世袭的爵位,就代表着被封者可以得到自己的领地,在领地里自行征税,还能组建自己的私军,并且代代相传下去。就等于在帝国里又多了一个国中之国。历代圣皇不是笨蛋,当然明白这种世袭爵位越少,自己的帝国才能越稳固。所以,除非是皇室血脉和功劳极大的臣子,绝对不会封什么世袭爵位。

  否则的话,世袭爵位越封越多,赏下去的领地越来越多,就算帝国的领土再辽阔,也总有封完的一天。

  战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因为有从龙之功,再加上家世显赫,战功无数,被圣皇加封了一个世袭的王爵。到了现在,几乎成了圣皇心中的一根刺。

  可没想到的是,有了战龙这样的前车之鉴,圣皇居然再度封了军中将领一个世袭的公爵。

  本来只是白丁一名的卫将军,一跃成为帝都炙手可热的新贵族。

  而且不仅仅是爵位的封赏,他还被擢升为兵部左侍郎。这是仅次于兵部尚书的职位,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卫千里就成为帝国军方的第二号人物。按照宋立的理解,如果说兵部尚书就相当于他前世的国防部长,那么兵部左侍郎就是副国防部长。

  至于大将军衔,相对于前两条,反倒不算什么了。不过在此之前,帝国军方一共只有两个大将军衔,一个是战龙,另一个就是兵部尚书罗斌。从今日起,第三个大将军横空出世了。卫千里以二十八岁的年纪,成为帝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将军。

  每次政变过后,帝都的贵族圈子都会重新洗牌,一些站错队伍的老牌贵族会被清洗,而站在胜利者一边的新人也会适时地崛起。所有明眼人都看出来了,卫千里就是这次政变的最大受益人之一,从此之后,一夜之间,威国公的大名将会响彻帝都的贵族圈。毫无疑问的,他就是帝都迅速崛起的政治新星。

  卫千里也正式取代李维斯,成为帝国军方的新贵。虽然罗斌的官位比他高,但是从综合方面来讲,卫千里的风头已经盖过了罗斌。毕竟,罗斌到现在为止还只是一名侯爵。卫千里的爵位可比他高。在贵族圈里,对于爵位的看重更甚于职位。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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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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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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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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