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声齐吼,几乎把一些近距离的人吓得坐在了地上。xiumb.com
“我的武士,可雄壮吗。”
众骑兵高声喝道:“威武!”
忠亲王轻轻弹了一下剑锋,锐利的眼神看着圣皇陛下,大声喝问道:“如此利剑,如此雄壮的武士。可有资格接掌这伟大的帝国吗?!”
………………
全场震撼。
圣皇陛下依然坐在椅子上,他的脸色阴沉到了极点,手掌也在隐隐的颤抖……
三千名重装骑士,鲜红的战袍飘舞,手里的利剑指着高台上的圣皇陛下。忠亲王的眼神如剑锋一般,直视着自己的兄长,然后他的叹息声传遍了全场,冷冷的,决然的说道:
“二皇兄,当年你使用阴谋诡计,从我手中夺取了皇位,今天,是你该还我的时候了,就在今天!。”
就在此刻,天空一片阴云飘过,遮挡住了阳光,刹那间,阴暗笼罩了帝都。
看着天空上飘来地那厚厚地一片乌云,老魏眯着眼睛,抬起手遮挡在眉毛上,仔细瞅了会儿,然后叹了口气:“唉,好像要变天啦。”
随后,他看了一眼身边的手下,刚才统领大人过来巡视了一遍,很满意地离去了。
这会儿,估计中心广场那里一定很热闹吧。老魏忍不住踮起脚来,远远眺望长街地尽头,中心广场地位置,风声隐隐地传来阵阵喧哗和惊呼,还有呐喊……
老魏和他的部下,都是隶属于“王城近卫军团”。但老魏和他地手下并不受近卫军军团的管辖。他和他的部队,虽然番号是属于王城近卫军的名下,但是根据帝国历来的惯例,他们只接受圣皇陛下一个人的命令。因为他们是精心挑选出来地的,身家清白,祖宗三代的资料都调查得清清楚楚的人。
相比其他的王城近卫军军团的人,老魏的军饷比那些近卫军军团地同级军官要高上一倍,就连战马吃的饲料都是上等货,同时每年优先更换装备,还有各种各样的皇室赏赐。这样优厚的条件,是为了保证这支军队对皇帝本人的绝对忠诚。
他们并不隶属于皇城禁卫军,也就是说,还不够格做金羽骑士,但他们享受的却是禁卫军的待遇。因为他们是王城近卫军中,专门划拨来保护皇宫外围的部队,同时也是皇城禁卫军的重要兵源之一,也就是说,如果禁卫军团因为伤病,或者正常的新老更替,需要补充兵源,最优先的选择,就从老魏这支部队抽人。
老魏的部队,被人称为“银羽骑士营”。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头盔上插的是银色羽毛,还因为,他们其实是“金羽骑士二队”。
身后的街道上还有大批的城防近卫军,今天真的是很奇怪,一道特殊的命令下来,城防近卫军取代了治安司维护秩序地责任。不过老魏不会过问这些事情,只等今天事情结束,那么这段时间地忙碌,也就可以告一段落了。
按照惯例,每年庆典之后,圣皇陛下都会在自己的嫡系部队里大肆赏赐一番,如果运气好的话,他这个军官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个贵族的头衔。
老魏仔细斟酌了自己的资历,他出身一个没落的小贵族家庭,而且因为不是长子,没有贵族爵位头衔。在部队里已经服役了十三年了,却只当上了一个队长,如果这次运气好地话,按照自己在银羽骑士营服役的年头,说不定能被赏赐到一个“男爵”的头衔吧。
“男爵阁下……”,多好听的一个称呼啊。虽然只是最低级的贵族头衔,但总算圆了父亲长久以来的心愿,成为一名贵族老爷了。
老魏揉了揉麻木的腿,幸好现在好像太阳被乌云遮挡住了……今天那么热的天气,却已经在这里如木桩子一样地站了一个上午。
不过这已经幸运地了,老魏回头看了看身后正在维持秩序的一队真正的城卫军的士兵,那些士兵穿着全副武装的铠甲,正在紧张地列队维持秩序,阻挡着长街两侧一波一波涌来地围观的人群,这么大热的天气,穿着那样厚重地铠甲……实在太可怜了些。
不过那些家伙好像没有一个人露出不满地神色,人人都是神情坚毅。
老魏不禁纳闷,城卫军那些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帝都的几支部队之中,除了治安司的士兵之外,就数城卫军最次了。论精锐程度,他们赶不上王城近卫军,更加没办法跟皇城禁卫军相比。
但是,今天的见闻让老魏改变了从前一贯的印象。看来名声是一回事,实际的情况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相信,从这批城卫军的素质来看,真要跟禁卫军放对,也未必就会输。他们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子彪悍气息,可不是假的。
“这些可怜的家伙。”老魏不屑地撇了撇嘴巴。部队也是分等级高低的,作为和皇城禁卫军享受同等待遇的“准禁卫军”,老魏和他的兄弟们从来就看不起那些城卫军。
毕竟自己是守卫圣皇陛下的力量,属于圣皇陛下的嫡系。而且就从装备上看,他们都比那些城卫军要风光得多了。虽然同样是中央军制式的铠甲,今天银羽骑士们穿着神气的轻甲。雪亮的铠甲看上去仿佛镀了一层银一样,显得很是潇洒。
加上内衬的衣服,都是经过宫廷里的制衣纺特别赶制出来的,笔挺的领口,加上头盔上插着的一根特殊染了色的银色羽毛——要知道,仅仅是为了给所有的银羽骑士们的头盔上染上银色的羽毛,皇家染坊就加足马力开工了三天三夜呢。
微风一吹,银羽轻摇,身后的披风飘荡……老魏已经很清楚地察觉,四周围观的人群里,有不少脸色绯红的姑娘不时地朝着自己看过来多次了。
虽然……这么一身特殊制造出来的铠甲,在老魏这样的老兵看来,实在有些华而不实。那薄薄的银甲,并不是真的镀了银,而是以削薄了铠甲的厚度为代价,弄出来地一层染色,这样的铠甲,与其说防护作用,不如说纯粹是为了好看。老魏怀疑,恐怕一把军队里标准配备的长剑,就能轻易地刺穿它。
不过……管他呢。反正今天穿这玩意儿也不是为了打仗,只是为了好看。
对,没错。为了好看。
老魏打起了精神,他身后有四个骑兵方队正等待着命令。老魏所在的这三千“乔装打扮”焕然一新的银羽骑士,是今天庆典仪式的阅兵典礼最后出场的压轴表演方队。他们其实是代表皇城禁卫军参加阅兵的。金羽骑士军团是守卫皇城的终极力量,是精锐之中的精锐,他们不屑于摆这种花架子供大家观赏,所以这样的职责自然由“金羽骑士二队”来完成。
这里是位于皇宫中心广场左侧两公里外的一个小型广场,说它小型,也只是相对于庞大的凯旋广场而言。
这个广场叫做自由广场,和皇城下的凯旋广场以及外城的万民广场一起,并称为帝都三大广场。根据安排,今天的庆典游行仪式,所有准备游行的队伍,都是在这个自由广场集中,然后等候命令,再一波一波地上去。
老魏所在的银羽骑士营前面,还有一个三千人的步兵方阵。不过那是属于王城近卫军的,作为内城的驻守军队,王城近卫军的阅兵式就排在了银羽骑士的前面,也就是全部军队的倒数第二位,这个排名已经很重要了。
王城近卫军的表演方阵之前,自然就是城防近卫军了。同样也是三千人的步兵方阵。
老魏看着前面两支方队杀气腾腾的装备,不由得叹了口气:“唉,他们怎么穿着都是标准的作战装备……嗯,还居然把弓箭都带了……咦?还配备了短弩?我的老天,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加上那么沉重的一副铠甲,不累么?拜托,我们只是参加阅兵好不好,又不是去打仗……”
老魏觉得这两支队伍的军官脑子都坏掉了。
“一群土鳖。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老魏内心的鄙夷就更严重了。
而老魏所在的队伍之后,就是民间的游行方阵了。
根据帝国传统,每逢这种普天同庆的节日,帝都十二家最大的商会都会联合组织游行,这也是一次商会们展示自己实力的最好舞台,每年这些商会都会花足了本钱,弄出最新奇,最好玩,最花哨的游行彩车来……
嗯,去年李维康伯爵的彩车就博得了头彩啊。李氏家族虽然是世袭武勋之家,但李维斯公爵的弟弟李维康却是帝都首屈一指的大商贾。因为和圣皇陛下良好的关系,以及他在商业上的成就,李维康也被封为伯爵。不过这个伯爵是终身制的,不能世袭。
记得去年国庆日的时候,李维康伯爵居然天才地想到了一个点子,弄了一连串足足有歌剧舞台那么大的彩车,上面放了平台,然后让那些戏子穿上演出服装,彩车一路游行,舞台上的演员就一路表演着一段段临时编排出来的剧目,有歌颂开国圣皇伟大功绩的,还有演绎大陆流传的传奇故事的,每个剧目都精彩纷呈,让观众过足了眼瘾。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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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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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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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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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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