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大国崛起1857>第三百七十八节 以登基为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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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之所以挂太阳旗,没有任何文字记载,仇英的画中如实的记录了这些场景,后来在明代的商船上也发现了一些实物,但是明朝人为什么在船上挂出这种旗子,无人得知。xiumb.com

  有人猜测,是当时的明朝商人跟西方人在贸易往来中,发现西方人都用旗帜来区分各自不同的商船,因此才给自己船上挂上了旗帜,为什么是太阳旗,大概是因为他们觉得太阳代表光明,代表大明的意思。

  但这种太阳旗朱敬伦不喜欢,因为跟日本人的旗子一模一样,日本人管这种旗子叫做日之丸旗,也是由日本皇室率先使用,最后推广到海军使用,日本在公元8世纪就开始使用,因此朱敬伦不打算用这个有历史意义的旗帜。

  可徐荣村那边急着用。

  跟俄国签字之后,已经交付了首笔购地款项,大概是三分之一,尾款将在完成国土交割之后,一次性支付给俄国政府。

  国土移交也是一件麻烦事,牵扯到法律、经济和政治方方面面,俄国人需要时间处理,他们本来提出在圣诞节之后交付,可是鉴于那时候西伯利亚太过寒冷,朱敬伦要求他们必须在夏季进行交割。

  俄国人对卖地很有诚意,沙皇还等着用那几百万两银子呢,所以他们同意了,一方面立刻启动对西伯利亚的清理工,包括政府给予当地商人的赔偿,对当地政府设施的处理,以及跟大明进行移交程序的商讨。

  俄国团队在广州已经停留了好几个月,各种法律程序都进行的差不多了,就等着徐荣村派人去跟俄国进行移交,俄国在西伯利亚的2500驻军,将跟大明军队进行一个仪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降下俄国国旗,升起大明的国旗,大明没有国旗,这就闹笑话了。

  跟陈芝廷等主要大臣商量了好几次,大家比较中意的国旗方案有两个,一个是“朱”字旗,一个则是“明”字旗,都是字旗,这倒是中国传统,从古至今领兵出战的将军,无不是挂自己的姓为旗帜。

  再三考虑之后,朱敬伦否定了“朱”字旗,家天下的时代该结束了,这个国家可不是他朱敬伦的,哪怕朱敬伦一力打造这个国家,他也不能接受这个国家成为一家一姓之国家。

  那么就只有“明”字旗了,好在中国字本身就兼有图画的美感,以字为旗,也有中国人对文化热爱的一种意义在里面。

  大概方案定下来了,其他还有规格样式,有人说用三角旗,认为洋人多用方旗,中国用的是三角旗,朱敬伦觉得三角旗或许是源自八旗的旗帜方案,因此他不愿意接受,抹掉大明国民对满清的记忆,这很重要。

  最后的方案是朱敬伦提出来的,旗面依然使用方旗,长宽比例采用黄金分割比例,第一号旗帜长1000毫米,宽618毫米。旗面底色采用了天青色,“明”字颜色使用了红色,找最好的工匠手工织出来的云锦,正好有从南京移民过来的一些手艺人重新复制了云锦工艺,到目前为止,这依然是世界上最出彩的手工艺品。

  对这个国旗还是有人不满意,认为太过单调的有,有人希望在旗子上加东西,而他们自己都达不成一致,有人希望加上几条龙上去,有的希望加福字之类的迹象文字上去,也有说加云纹的,也有表示应该加副旗,还有说加绶带的。

  朱敬伦没时间等那么久,第一面素面旗帜做好后,就让徐荣村带着去阿拉斯加了,吞下阿拉斯加才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相比花钱买下阿拉斯加,虽然大明的文臣武将也觉得很重要,但还谈不上兴奋,因为中国从古代开始,其实从来没重视过北方的土地,认为那些都是蛮荒之地,连西伯利亚甚至蒙古他们都不在乎,更不用说更北,更远的阿拉斯加的土地了,他们也都觉得算是锦上添花,毕竟也算是开疆拓土了,因此只觉得这有象征意义,而不具备实际意义。

  他们更关心的是朱敬伦该登基了!

  这是他们最关心的事情,朱敬伦不是不关心,只是没把这种程序性的事情,看成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个开国大典远比不上有实质意义的建立责任政府,但既然这时代的人就喜欢这种象征意义的东西,将登基大典、祭天等仪式看是合法性的源头,那么朱敬伦决定以此为契机,逼迫这些大臣们接受一些改变,一些他们平时根本就不考虑的改变。

  “剪辫子!”

  这是让这些文人士大夫很难接受的一件事。

  他们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么能剪?”

  “祖宗体制怎么能动?”

  满清几百年的统治,让人们已经忘记了传统的发饰,说他们当奴隶当出优越感,这太感情化,事实上他们确实以为留辫子就是传统,但不意味着他们不知道留辫子是清朝才有的事情,剃发令贯彻整个清朝,老百姓或许不知道,他们这些文人不可能不知道。

  朱敬伦笑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那怎么要剃半个头啊,那一半头发不是父母给的?”

  朱敬伦的话让一个个文人很难受,这是理说不通,但留辫子已经成了习惯,但朱敬伦不能接受这种习惯,他其实无所谓别人留什么头发,可辫子太有象征意义了,对满清来说,这是象征汉人臣服的标志,朱敬伦是反清的,那当然要从头发入手,他才不管门口的乞丐留什么头发乞讨,但他必须管他手下的官员留不留辫子。

  陈芝廷、龙元喜等一个个书读诗书的大臣都不表态,其他人更是沉默。

  朱敬伦叹了口气:“既然你们认为是祖宗的东西,那好吧!请孔圣人!”

  朱敬伦话音一落,立马就有几个卫兵拿进来一幅画,站在梯子上展开,是一副孔子的画像,全身像。

  所有人看到孔夫子都惊了,没见过这样的孔夫子,因为孔夫子留了一条长长的辫子。

  朱敬伦说道:“既然大家觉得是祖宗的东西,我看孔圣人竟然没有留辫子,孔圣人可不能不尊祖宗,今后大明境内,所有孔庙、文庙、祠堂,圣人画像、金身都必须留辫子,大家觉得可好?”

  所有人都呆了,没想到朱敬伦用出这招来,刚才朱敬伦提出剪发的时候,他们心中没少打定主意,大不了不当官了。

  这其实就是一个习惯的问题,所有人都遵旨剃发了,都把辫子当成了传统,让他们改变是很难的。可是谁也没看到过孔圣人留辫子,这又是一种传统,他们说这是祖宗的东西,因为他们这种观念,导致老百姓都这么认为。

  文化话语权是在文人士大夫,是在官僚集团手中掌控的,他们不剪辫子,老百姓肯定也不会跟着剪,为了剪一根猪尾巴,要是弄得人头滚滚,朱敬伦觉得那就是扯淡。所以他干脆搬出了另一种文化传统来打压这一种文化传统,看看这些文人心中,到底是圣人不能亵渎,还是头发不能剪。

  朱敬伦笑道:“陈大人你觉得呢?”

  陈芝廷一直沉默,但看到留辫子的孔夫子他也着实难受,一想到全国的圣人画像都变成留辫子的孔圣人,他就觉得完全不能接受。但是一想到自己剪辫子,他也觉得不妥,他爹是留辫子的,他爷爷是留辫子的,他爷爷的爷爷也是留辫子的,他祖宗祠堂里的先人都是留辫子的,一想到他要剪辫子,他就觉得自己很不孝。

  可是他不剪辫子,圣人就得留辫子,他又觉得这不能接受。

  有人说过一句话,你如果想在房子里开一扇窗子,肯定有人反对,那么如果你说把整面墙都推到的话,别人反而会劝你说开一扇窗子吧。

  现在这种情况就是这样,在他们剪辫子跟孔子留辫子之间,这些饱读诗书的读书人叹了口气。

  “辫子乃是清军入关之后剃发易服所有,孔圣人乃先秦圣贤,自然不会留辫。”

  陈芝廷叹道。

  朱敬伦反问:“可是我刚才听你们说,这辫子可是祖宗留下的东西啊?难不成孔夫子是一外国人,不是咱祖宗一国的人?”

  陈芝廷道:“新朝当有新气象,若皇上下旨剪辫,臣等怎敢不从。何必请出圣人画像,如此亵渎圣人,岂不让天下读书人寒心。”

  陈芝廷态度明确,你下旨让我们剪辫子,他们遵旨,没必要拿孔子出来侮辱读书人。

  朱敬伦听出满腹怨言,心中叹息,果然这些读书人的观念最为死板,难怪历朝的改革多以失败告终,这种思想守旧的人,是不愿意轻易改变的,哪怕不变就是死,他们也愿意为旧时代殉葬。

  他突然觉得,也许他一直做了一件错事,那就是希望能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慢慢扭转传统士大夫的观念,带他们走进新时代,也许新时代真的只有新人才能建立,旧人只能随着旧时代一起慢慢腐朽。

  现在即便强迫他们剪了辫子,他们心里也会有一根刺,他们的心依然是旧时代的。

  头上的辫子好剪,但心里的辫子难剪,如果不是这样,朱敬伦也不用跟他们商量了。

  朱敬伦不由叹道:“难道你们觉得我跟你们商量,而不是给你们下旨,是侮辱了你们,难道你们不觉得我是尊重你们?”

  所有人都沉默了,他们私下里不是没议论过,他们也觉得朱敬伦做事情,喜欢听取众人的意见这很好,都说这有唐太宗的风度,可他们习惯了乾纲独断的清朝统治,因此如果是下旨让他们剪发,他们或许更容易接受一些。

  朱敬伦叹道:“随你们了。多尔衮当年要剃发易服,为此杀的人头滚滚,有骨气的人大多都杀光了。今天我只是想恢复本来面目,可你们却要保留清朝强加给你们的头发。我不想强迫你们,愿意剪就剪,不愿意剪就别剪。相比头上的头发,我更希望你们能把心里那股满清带入关内的野蛮奴才习气剪掉。这国家不是我一个人的国家,是所有人的国家,而你们为管理国家的官员,我不想看到你们心里始终拖着一条带着奴才气的辫子。”

  朱敬伦说完,摆摆手:“都回去吧。我愿意跟士大夫共治天下,但我不想给一群奴才当主子!”

  把所有人都撵走,朱敬伦回到屋内,让张柔将剪子拿过来。

  “剪了!”

  “啊!”

  张柔一愣。

  为女人,他受传统束缚更深,更觉得剪辫子是大逆不道。

  “剪!”

  朱敬伦怒喝一声,她才哆嗦着来剪朱敬伦的辫子。

  一头乱发披散开来,张柔剪的还是少,只从中间剪开,留下了大半,随时都能重新编起来,但这是一个意义,他先跟旧时代决裂了,就看那些官员了,话他已经说的很明白,他不会给一群奴才当主子,他们不剪辫子,朱敬伦就不登基,相信那些精明的家伙肯定明白。(未完待续。)

  天才记住只需1秒,秀书网www.xiumb.com!免费无弹小说手机站m.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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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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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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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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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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