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来人,分成两列,从城门口向外延伸。..
远处的队伍依然慢慢行进,四列纵队以行进队形前进,为首的是那群印度兵。
刚才在城墙上还勉强能看到整个队伍的情况,现在大家都走下了城墙,就只能看到这几个印度兵了。
老实说守卫新安城的最高军官约翰并没有怀疑,尽管疑点重重,甚至他也觉得古怪,但是他依然丝毫没有怀疑这只军队,对方迈着整齐的队列前进,他想当然是以为是英军,如果有人告诉他,这是中国的军队,他都不会相信。
至于疑点,第一这只军队前进,没有军乐队,第二将军竟然也徒步行军,这很不符合常理,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是此时他生了一肚子闷气,让他去问那个嚣张跋扈的副官,打死他都做不到。
约翰以前还很羡慕这些贵族,但现在他烦透了这些人的做派,只希望对方赶紧进城,以后谁也别理谁。
另外还有一些程序上的疑问,根据刚才嚣张副官的说法,他们是从印度刚刚调过来的,刚到香港就被赶来支援这里,可是为什么是从陆路过来的,好像是说向导带错了路,可这座城池原本就是一座中国人的沿江要塞,在江面上就能看到,怎么会带错路呢。也许是他们根本就没有坐船,而是从另一个方向登陆,走陆路来的,虽然很牵强,但联系到香港的军舰大部分都去攻打沙井这件事,约翰觉得也能解释过去。
唯一需要确认一下的,是程序问题,到现在为止,对方都没有向自己出示过任何文件,嚣张副官说他们是来援助新安的,可是自己根本就没有收到通知,他们就这么直接来了,也没有出示换防或者接防的命令,那么新安之后到底归谁管?
约翰觉得这个问题必须沟通一下,哪怕副官多么让人讨厌,他也要说话了。
“长官,请您出示一下军事行动的命令!”
如果是清军,是没人会这么问的,这显得不相信长官,弄不好会穿小鞋,但是西方人很重视程序,问的人既不会被误会,被问的人也不会生气。
怀特哼了一声:“当然有命令了,我们是授命来这里接防的,等完成接防之后,你和你的手下都归我们将军指挥。”
“加拉瓦,去把军令拿过来!”
只是怀特哪里有个鬼的军令,于是对身后的加拉瓦大声说道,这是越好的紧急情况应急方式,当然这之时其一,是最轻的一级,在敌人怀疑的时候采用的。
加拉瓦敬了个礼,然后跑步朝着东边前进,跟正在徐徐赶来的军队相向而行。
约翰皱了下眉头,这是什么玩意儿,竟然没有带军令就过来了。但他依然没有怀疑,打死他都想不到,中国人竟然也能招募到印度雇佣兵,当然主要还是因为他此时依然以为在那些齐步前进的印度兵身后,穿着英军军服的,其实是一群中国士兵,而不是他以为的英军。
加拉瓦匆匆跟军队汇合的时候,这时候队列已经距离新安不到一里路了,当然凭借肉眼依然无法看清楚面容,可用上望远镜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只不过那样太不礼貌,新安守军的军官一直站着队列在欢迎,没有任何不适当的举动。
但朱敬伦也不敢大意,听完加拉瓦的报告,决定立刻行动。
“全体跑步前进!”
英国人又不是傻子,约翰上尉很快就觉得不对劲了,因为在他的位置,也能从侧面看到行进的军队情况。
前面的印度兵没有问题,可是后面的英军就有些古怪了,那个头也太矮了!远处看不真切,也没有对比,可是当距离接近到三百米的时候,他就能准确的判断出这是一群不一样的英军。
他脑子里还思索了一下,没发现或者听说过,英军组建过一只矮子军啊?虽然说西方人也有矮个的,拿破仑个不高关键能顶炸药包,英军中也有矮个士兵,但没听说过有那一只军队是完全跳出矮子来组成的啊。
两百米了,约翰觉得自己已经能看清楚对方的脸了,一个两个,每一个是英国人的脸,这让他稍微愣了一下神,脑子瞬间蒙了一下。
接着反应过来,对怀特喝问道:“你们是哪个兵团?”
怀特呼了口气:“我们是中国兵团!”
他知道对方发现了,当他说出答案的同时,飞快的将手指伸进嘴里,吹了一个呼哨。
约翰的手枪已经拔出来了。
怀特有些紧张,但还是劝说道:“投降吧,你们战败了!”
约翰冷哼道:“你这是叛国!”
朱敬伦这边听到呼哨的时候,就已经下令开始展开队形,就来不到两百米远的地方,队列迅速的展开,四列纵队很快展开成为四排横队,步枪也伸了出来做瞄准状。
当朱敬伦走出队列的时候,看到对方已经控制了怀特,军官不断的喝斥着,华人苦力们慌乱的往城门里涌去。
“加拉瓦去跟对方谈判,让他们投降。”
加拉瓦立刻走出队列。
“都有了。保持队形,齐步前进!”
四排横队端着步枪,一步步压进,脚下的鼓点颇为整齐,这段时间没有白练,这种整齐划一不断向对方逼近的态势,会对敌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
加拉瓦已经跑到了城门前,对方的士兵挤一团,跑进城的连一半都没有,包括约翰在内的几十个英军军官都在城外。
“我们是广州火枪营,命令你军立刻投降,否则将对你放进行彻底而坚决的打击。”
加拉瓦隔着护城河,对刚刚压着怀特过了河的约翰等人用英语喊道。
华特虽然被对方挟持,但依然在劝降:“投降吧,如果对方开枪,我们所有人都经受不住一轮打击。这是无谓的抵抗,根本就没有意义。”
约翰上尉有些气急败坏,恼恨的说道:“广州的火枪营,我早该想到的,早该想到的。”
西马糜各厘上次进攻东炮台,被广州一只装备了西方步枪的军队打败,已经做过军事报告,上面早就提醒过各级军官,要大家注意一只使用西方线膛步枪的清军。没想到出现在自己眼前的,就是这只军队。联想到最近的遭遇,约翰有理由相信,一直在突袭他们的,也是这只军队,这只军队根本就不在沙井,他们来新安了!
恼怒归恼怒,但看到那些只装备着冷兵器的苦力,还有被堵在城门外的十几个军官,还有三十多个炮兵,约翰知道他确实败了。
狠狠的呼出一口怨气,他随手把手枪丢在了地上,也不管那些苦力还在往城里挤去。
对其他几个军官喊道:“投降吧,没必要抵抗了。”
朱敬伦险些就要下令开枪了,因为城外的人越来越少,要是给他们逃回城内,组织反抗的话那就麻烦了。他正在下令开枪把加拉瓦连带怀特一起打死,还是等对方的尾巴冲进城门的时候咬上去占领城门两个选择之间犹豫的时候,看到对方扔下了武器,这才松了了一口气。xiumb.com
“黑狗,去缴了他们的枪。让苦力们就地投降!”
黑狗欢快的带自己一哨人马踏上了吊桥。
约翰没有抵抗,任由对方搜遍他的全身,连身上一把匕首都搜走了。接着还配合的给苦力下令,让他们投降,很快苦力就老实下来,缩在墙角让开了城门。
黑狗第一个趾高气扬的带兵走进城中,见到大多数人都把武器扔在了地上,甚至有的是刚才就扔了的,长矛、单刀乱糟糟的散落一地,但还有仍旧拿着兵器的,一副傻愣愣的表情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对这种人,黑狗上去就是一脚,大声喝骂问他是不是想死,不知道他们已经投降了吗。
朱敬伦带着大部队进城的时候,一切都尘埃落定,武器放在一边,人站在另一边,还有不少人是跪在地上的。
黑狗一脸激动外加谄媚的躬身等在城门洞口,笑容可掬的迎接朱敬伦。
对于没放一枪一弹就打下了这座城,他异常的欣喜。
西方人对于通过流血牺牲得来的胜利格外珍惜,认为荣耀无比。中国人更喜欢听那些智取生辰纲,火烧藤甲兵之类的不费吹灰之力,光靠智力获取的胜利。这是文人主导的文化,极力的夸大智力的用,蔑视勇武的荣耀。在这种文化主导之下,三教九流的观念都跟着改变了。
只是朱敬伦还有些遗憾,他这些日子所计划的所有军事行动,都是想激发出民族荣誉感来,如果能通过血战一场就赢得胜利,那或许更好,就像东炮台那场胜利,朱敬伦就觉得十分提气。
不过军事行动,最重要的还是结果,总之现在是胜利了,虽然这座城是骗来的,或许在日后会被洋人说不名誉之类,但也没有什么好挑剔的,用单纯的中国军事学来讲,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是最成功的军事行动,用西方人的军事观点来看,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胜利成果,依然是一场经典的战例。
不过没时间感慨,也没时间享受胜利的喜悦,看到陈阿达焦急的神色,朱敬伦知道,自己得赶紧去救援沙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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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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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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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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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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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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