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的应急速度和反应是林福祥没料到的,他本以为巴夏礼被擒拿后,英国人应该惊慌失措,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那辆“劫持”了巴夏礼的马车上。
一开始也确实如此,一队队巡逻兵不断的汇聚,追击马车的英国士兵队伍不断的壮大,可是让他们失望的是,英国人竟然封锁了港口,让他们事先准备的一艘船无法接应,于是不得不临时改变计划。
幸好执行者中有一个地位颇高的人物,懂得随机应变,而且又掌握了一定的资源,否则这次意外很可能成为他们计划中最大的变数。
赫德站在墨琴房间的窗口,看着地下依然散落的一些米包,他的脑子如同英国人幻想出来的福尔摩斯一样飞速转动着。xiumb.com
“人在米行!”
赫德突然喊道,又带着人匆匆赶往米行去检查米行的仓库。
朱敬伦叹口气,赫德为了立功确实是动了脑筋的,可是他想的太过于戏剧,而戏剧往往跟现实是截然相反的。
赫德想的没错,地上的米包确实是林福祥安排的道具,当时林庄带着假的巴夏礼从窗口跳下没有受伤,就是这些米包立的功,随后跳下窗户的英国人跳下去却崴伤了腿,也是这些米包的缘故,因为林庄跳下去的那几个米包恰恰是事先准备的填充稻草的麻袋,而英国人跳上坚硬的米包,不崴脚才怪,水上漂的轻功就算有,也不是英国人会的。
而真的巴夏礼,当然也是一个米包。
林庄把巴夏礼打昏之后,当然没有像赫德幻想的那样藏在木箱中,那样危险的事情,林福祥才不会考虑,林庄直接把巴夏礼塞进一个麻袋,第一个就推下了窗户,掉落在填充稻米的麻袋上,然后他才把另一个洋人带到窗口,并且要洋人发出呼救的声音,让门卫闯进来的英国兵亲眼看到。
等林庄带着假的巴夏礼在马车上疾驰的时候,英国兵确实以为巴夏礼在马车上,一时之间都没顾得上查看地面上麻袋的古怪。而这些麻袋很快就被附近的乡民一抢而空,那些扛着麻袋四散的乡民,相认不是普通的老百姓。
当其中一个“乡民”扛着巴夏礼赶往码头的时候,见到城外混乱英国海军自行封锁了码头,英国人能纵横四海,靠的就是这些海军,他们是这个世界上当前最好的军队,因此他们的反应让林福祥没有想到。
那个扛着麻袋的“乡民”见状,并没有去码头,而是径直转向了一个秘密联络点,暂时将巴夏礼藏在了里面。
赫德失望的看到空无一人的米铺,这里的人也为嫌疑人被抓进了监牢,只可惜他们没有审出任何结果,只知道掌柜的小儿子那日被人绑架了,显然掌柜的参与了这件事,但是掌柜的只是被胁迫,根本就不知道具体情况。
米仓中的每一个米袋都被搜查过,都是真正的大米,赫德好生失望,而且相当尴尬,他知道他闹出了一个巨大的笑话,心情低落无比。
朱敬伦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赫德这段时间太顺了,自从冒险从城外换回了印度兵,他就在自己的努力和朱敬伦的暗中帮助下,一步一步前进,成了巴夏礼的副手,越来越得到尊重,在顺风顺水中,人的心境也会改变,甚至一不小心就会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好像自己做什么事情都会成功,充满了一种虚幻的自信。
当这种虚幻的自信被打破之后,短时间内又有可能极度的缺乏自信,朱敬伦看的出来,眼前的赫德正处在从极度自信到极度不自信转换的阶段。
赫德失望的回城了。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离开的同时,他寻找的巴夏礼就近在咫尺,就在两个街口之外的一座庙宇之中。
红庙。
这不是一个正规的名字,全国各地都有叫做红庙的地方,但大多数都不是正规名字,因为没有一个神灵叫做红神。
比如北京的红庙中供奉的要么是关帝,要么是土地,也有供奉城隍的,之所以叫红庙,一般都是因为庙宇的墙壁被涂城了红色,老百姓图方便就喊顺嘴了。
广州的这座红庙,就坐落在码头边上,后墙对着广州城,正门望着流淌的珠江,这座庙里供奉的是妈祖,是一位海神。
当日由于在红庙后面的街面上,出现无赖阻挡英军追击林庄马车的事情,红庙后来也被英军搜查过,当然他们一无所获,又出于不愿招惹中国人的信仰的态度,英国人之后也没有查封红庙。
这就给了艺高人胆大的乡勇头目一个机会,林福勇认为被火烧过的草地更安全,于是他昨夜悄悄的将巴夏礼从附近的一家院落转移到了红庙。
林福勇是林福祥的弟弟,为了这次秘密的行动,林福祥特意把他从南海县招了过来,让他直接参与这次劫持任务。他为林福祥的弟弟,拥有相当大的权力,比如动用红庙这个潜藏的暗桩的权力。
林福勇把巴夏礼转移到红庙的第二个原因则是红庙门前不远就是一个码头,出于安抚人心和维持贸易的考虑,英国人昨天就开放了贸易,对来往商船不再一一检查,这是林福勇将巴夏礼带到红庙的最重要的原因。
巴夏礼还没死,但他依然在麻袋里,每天会有两次被放出来吃饭,然后嘴里塞上破布,身上捆上绳索继续塞进麻袋。
林福勇他们没兴趣提前审讯巴夏礼这样的家伙,他最大的愿望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将巴夏礼活着送到林福祥处。
一艘再寻常不过的乌篷船悄悄的停靠在了码头上,在日落之前,装满了他需要的货物,然后静静的开船离开了广州码头。
带着几个林家心腹死士,林福勇一直静静的看着小船离开,这才放心下来。
但脸上的神色并不好看,因为他并不赞成这件事,他一直都是一个反对者。
他始终不相信潜伏在城里的朱敬伦,因为对他而言,一个连自己亲生母亲都能出卖的家伙,是不值得任何人信任的。可是当他大哥林福祥一听到那个家伙说会把巴夏礼给他们送来的时候,就再也无法按捺心中的激动,甚至表示如果对方能帮他绑架了巴夏礼会跟对方结拜为兄弟。
在这个乱世,尽管拥有一身武艺,也饱读诗书,但是林福勇最大的愿望却是能够保的一家安身,所以他屡次拒绝他大哥保举他进入军中的意见。但他却并不反对他大哥的拼搏,那怎么也是光大林家的好事。
但他始终不太接受大哥信任朱敬伦,他多次告诫林福祥,把朱敬伦这种人当一个密探可以,但是过于信赖就不行。可他大哥不听,还是卷入了朱敬伦掀起的阴谋之中,这次的事情太大了,林福勇虽然暂时抛下跟大哥的分歧,亲自来广州主持。但却更加的忧虑起来,他觉得他大哥的升官进取已经走火入魔,加上又跟朱敬伦这种人合,恐怕不会有好下场。
但是他没有任何办法阻挡,擒拿一个洋夷的酋首,即便不能逼迫洋夷投降,那也是一件顶天的功劳,他知道他大哥是绝对不会拒绝了。
现在劫持巴夏礼果然成功了,林福勇却高兴不起来,依然无法相信那个朱敬伦,甚至比以往更加的担忧起来,这次事件的安排,虽然从上到下都是林家人在负责,可是大的行动方向却是那个朱敬伦制定的,这让林福勇觉得,这个人很危险。
跟这种人合太危险了,但是林福勇知道他大哥绝对不会拒绝,而且会越陷越深,到最后无法自拔。但是他自己绝对不会再参与到这件事中了。
所以看着那艘乌篷船离去之后,林福勇登上了同样一艘小船,举手向着岸上几个林家子弟告别,他不打算去跟林福祥汇合,他会直接回南海县,然后继续努力保护一家老小,平稳度过这个乱世。
一艘不起眼的乌篷船,当夜就停靠在了两百里外的一个地方,一个麻袋被扛进了一个森严的大堂之中,巴夏礼被放麻袋中放出来的时候,神色是一种惊慌过后的样子,既不是最惊慌,也不是太恐惧,反而却刻意保持着一份风度,挺着胸膛一言不发,显然他已经适应了自己被劫持的事实。
面对着林福祥的审讯,巴夏礼一直挺了一夜。
林福祥的审讯手段谈不上文明,刑讯逼供这种事他丝毫不觉得不妥,但是他没有从巴夏礼口中得到任何他想要的,而且他看不到任何的希望。
于是第二天,林福祥决定启动另一个计划,一个大计划!
林福祥为一个读书人,又带兵打仗多年之后,心中其实早就没有了那么多三国演义中常有的惊险谋略,他很清楚那种刺激的桥段只适合为小说故事,但是朱敬伦异想天开的劫持巴夏礼计划,让林福祥再次升起了军事冒险主义情怀,就好像多年前在整个国家一片战败阴影之下,他却天真的向上司请求收复香港一样,他本质上是一个读书人,是读书人就有一种浪漫主义情节。
只是当他激动的等来了巴夏礼之后,心中对潜伏在城里的朱敬伦更加认可,他潜意识的认为这件事应该跟朱敬伦商量一下,联系朱敬伦的任务,当然得交给他的亲族林庄负责。
于是林庄第二天傍晚,跟朱敬伦在一座小茶馆会面的时候,就带来了林福祥大计划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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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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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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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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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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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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