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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幻想世界穿越法则>第一千四百一十六章 又得罪强人了!
  方堂镜这才发现,自己居然被包围了。

  自己天空周围,一共七个人影。都穿着一种印有骷髅头的长袍,浑身鬼气深深,腰间都背着一个漆黑的葫芦,葫芦上也刻印有骷髅头,白骨森森,似乎要飞出来咬人一般。

  七个人,身上的骷髅头长袍,竟然是一件件的下品宝器,飞行快速。鬼气森森,阴气隐隐约约的缠绕着,显现出防护功能的强大。

  “就是此人?居然敢在这里汲取战场杀伐之气!和我们少主抢夺!杀了他!”

  其中一个鬼气深深的人看到方堂镜,猛一指!狞笑着道。方堂镜此时用“海蜃气功”化成了一个非正非邪的人,除非是金丹以上的高手,谁都看不出来他的真面目。这七个人自然不可能是金丹高手,哪里看得出来。

  “原来是你们这些毛贼,害得我一枚战魂舍利没有凝聚成功。”方堂镜眼力极高,一下个看出来了,这七个人的修为,是肉身境十重,神变的巅峰角色,和红怡郡主,方清薇,叶南天一样的修为,不过还没有踏入神通秘境,能够飞得这么高,纯粹是依靠身上一件下品宝器衣服的力量,居然就敢这么嚣张?

  这七个人,腰间的那个葫芦。正是汲取战争杀伐之气的宝物。他们却不敢汲取到自己的脑海中,只敢用葫芦收集,好祭炼什么法宝。

  七个人,显然是邪魔一流,方堂镜身为羽化门正道弟子,斩妖除魔,顺便收集法宝的事情,倒也责无旁贷。

  当下,方堂镜二话不说,伸手一抓,施展出了一门神通,乳白色的罡气猛烈冒出,在天空中凝聚成了一头大如山岳一般的白色天狮!

  这头白色天狮一张口,顿时风云变色。方圆数十里的气流,骤然塌陷下去,全部向天狮口中投射过去。

  那七个身穿“骷髅长袍”的黑衣人,瞬间就被这头白色天狮震撼,竭力挣扎,却都没有任何效果,那白色天狮口中投射出的强烈气流令得他们动弹不得,向狮口中投射过去。就要被天狮吞下。

  方堂镜的天狮大法,也是火云仙子练成的神通,其中还融合了尧典,夏幽,禹焚三位太一门弟子的本命天狮罡气,强大得不可思议。虽然做不到一口气吞下十万兵马,但是一万兵马却是能够吞下去的。

  世俗之中的千军万马,只要他狮子张口,全部吞下。

  这七个身穿“骷髅长袍”的人,别说还没有修炼成神通,就算是神通一二层,也抵挡不住天狮的吞噬。

  “你敢吞我的人,简直是找死!”

  就在白色天狮吞下七个身穿骷髅长袍人的时候,突然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响了起来,随后一条碧绿的影子飞了出来,一扬手,就是一口碧绿长剑,破空而出,斩杀向了天狮。

  “这口碧绿长剑……”

  方堂镜一看,心中倒是吃了一惊,因为这口碧绿长剑威力极大,简直相当于还没有变成道器的魔刀血苍穹,是一件绝品宝器!

  道器不去说它,就算是绝品宝器,每一件都是能够引起腥风血雨的争斗,金丹高手手上也没有几件。自己随便出来,就碰到了一件。

  “碧血灭魂剑?”阎忽然用精神交流,显然是认出了这口碧绿长剑的来历。

  “看来也是一件好东西了,我真是天生运气好的不得了,一出来就碰到冤大头!正好杀人夺宝!这个人的法力也不高,不是金丹,似乎都没有修炼到归一境!也没有修炼成天人!还是神通四重,阴阳境。看起来强大,但遇到我今天却是倒了大霉运!”

  方堂镜顿时兴奋起来。

  当下,他把手一挥,一团黑色风暴射出,正是无上神通,黑日风灾。只一下,就把这口碧血灭魂剑卷在了空中,落不下来。

  “血夜之王!”ωωω.χΙυΜЬ.Cǒm

  方堂镜意念猛的一动,全身血袍,背生蝙蝠血翅膀的血夜之王飞腾了出来,把手一张开,血淋淋的大手,破空抓去,硬生生的要摄取那口碧血灭魂剑。

  “找死!”

  此时,那条碧绿影子显现出了身体来,却是一个身穿碧绿长袍的年轻人,一脸阴邪,周身罡气好像磷火一般,闪烁不停,噼里啪啦!时而凝结成骷髅头,时而凝结成一尊尊的魔怪。这是神通修炼到了四重,阴阳境的地步。

  这种修为,其实也极其强大,可以纵横一方,但是和方堂镜这等怪胎却是不能比。

  当下,方堂镜就想给这个人来一记狠的。大日火灾蕴含着,要一下把这个人烧成飞灰。

  但是,阎的声音突然传来:“方堂镜,此人不能杀!他的碧血灭魂剑也不能夺!否则会有天大后患!此人有后台。”

  “什么后台?我连妖神都不怕,华天都也不怕,难道会怕这个人的后台?难道他的后台是仙人不成?”方堂镜一愣,倒也没有动手继续杀人夺宝,他知道阎绝对不会无的放矢,虽然碧血灭魂剑非常诱人,但此时重要任务是去找五行灵根,如果真的惹上了天大麻烦,也得不偿失。

  哪里知道,就在他这一个犹豫之间,那个身穿碧绿长袍的年轻人猛的一咬牙齿,从怀里掏出了一枚碧绿仙桃似的大阴雷,当空一震。

  “啵!”

  这大阴雷凭空一个闷响,好像在水底炸开了百万斤的火药,所有的空气一起沸腾起来,巨大的波动把方堂镜的“黑日风灾”的黑色风暴都炸开,那口碧血灭魂剑如一条游龙般的钻了出来,闪避开血夜之王的大手掌,包裹着年轻人远远的逃了出去,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你等着!不会有你的好果子吃的。”那身穿碧绿长袍的年轻人,远远的留下了这一句话:“你把我辛辛苦苦采集的战争杀伐之气全部夺走,你死定了,你死定了啊!”

  哼!

  方堂镜冷哼一声,就要追赶,把这个年轻人杀死。

  但是“阎”却道:“穷寇莫追,那碧血灭魂剑,乃是数千年前,碧血老怪炼制的法宝。此人乃是血影魔宗的太上长老,非常厉害!而且那碧血老怪,睚眦必报。谁得罪了他,他想千方设百计都要把那人杀死,就算是小辈也不例外。像你虽然得罪了妖神,但是妖神要找也去找风白羽报仇,而不会去盯着你追杀。万古巨头,这一点风度还是有的。但是碧血老怪就是一个另类。你如果把这个人杀了,他会天天盯着你,除非你不出羽化山,一出羽化山,他就来杀你。而且这个老怪,诡计多端,精通无数种魔教神通,如万里洞察术,精元感应术。只要闻到了你的气味,就知道你在哪里。万里距离,瞬息就到。当年黄泉大帝几次想除掉他,都没有除成,被他跑了,此人可谓是长生秘境巨头之中,唯一没有高人风范的。”

  “这倒是个厉害角色!”

  方堂镜听了,倒抽一口凉气。如果自己时时刻刻都被一个长生秘境的老怪巨头盯上,对方只要等自己一出山,就杀自己。那还修炼什么仙道?

  自己虽然得罪了妖神,但是妖神却没有这么没风度,不会一年四季都盯着自己这个小辈杀。要先杀,也去杀风白羽。

  “既然如此,幸亏我事先幻化了一下,谁也不知道我是谁?现在离开这里,再看看,被天狮吞下去的七个人那葫芦之中,到底有多少战争杀伐之气。”方堂镜说话之间,收了天狮。猛的向外飞去,足足飞了一个多时辰,在大草原上的一处地方停留下来,这会恢复了本来面目。

  他现在的实力,可谓极其强大,能够战胜神通七重金丹级别的万罗。

  但是对比长生秘境高手,他的实力简直如小孩子一般,根本不能比较。

  别说长生秘境,神通八重“风火大劫”,神通九重“天地法相”的高手他也只怕都战胜不了,虽然他有着血夜之王这件道器,但境界相差太大。

  他现在本身只是神通五重“天人境”的高手,而且还不是巅峰,五行都没有炼全。如果他修成了金丹,那就不同了。不过现在离金丹还相差很远。

  把刚刚天狮吞下的七个身穿“骷髅长袍”的人取了出来,方堂镜已经知道他们是“血影魔宗”的弟子,魔门七脉之中的一大门派,实力雄厚不在羽化门之下。不过方堂镜对于不是神通秘境的高手并不感冒,把这七人的记忆用忘情水一下抹去,然后把他们身上的“骷髅长袍”还有那七个葫芦拿了过来。

  七件“骷髅长袍”件件都是下品宝器,可见血影魔宗的财大气粗。

  方堂镜自然一一笑纳,虽然他用不着这些衣服了,但却可以拿到大玄帝国的各个市场上去卖,想买的人不知道多少。市场上,三种东西最好卖,第一是丹药,第二是飞剑,第三是法衣。因为这是所有门派培养弟子必须要的东西。

  不过方堂镜却把注意力放到了七个葫芦之上。

  这七个葫芦,有点像“七煞葫芦”,品质极好,但却没有防身,杀敌的功能。唯一的功能就是汲取。里面只有一座极强的大阵,有点类似于五狱王鼎的吞灵大阵。

  只是,每一个葫芦之中,稍稍一摇晃,就传达出了千军万马厮杀的声音,战鼓轰鸣,令人热血沸腾,似乎是来到了远古战场。

  “这得多少战争杀伐之气,才能够凝聚而成啊。”方堂镜把法力凝聚在双目上,隐隐约约看穿了葫芦,只见里面完全形成了一个虚幻的世界,不知道多少人在厮杀着,每一个葫芦其中的战争杀伐之气,都比自己刚才凝聚的战魂舍利要强大十倍!百倍!

  也不知道是经历了多少场战争,才采集起来的。

  “真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我正要开辟第二脑海,要凝练战争杀伐之气,需要一百零八粒战魂舍利。那得要耗费很大的功夫,现在省去我多少麻烦!”方堂镜欣喜的道。

  世俗之中,虽然国家极多,到处都有战争。但是要采集到一百零八颗战魂舍利需要的战争杀伐之气,绝对不容易,最起码要数年甚至十年的时间。

  而这七个葫芦之中的战争杀伐之气,就足够一百零八颗战魂舍利凝聚的了。

  可以让方堂镜顺利的开辟出第二脑海来。

  这不是运气是什么?

  “时来天地皆同力……看来我的运气来了。诸事都会顺利啊。”方堂镜盘膝坐着,施展出“海蜃气功”把周围的环境变幻一下,除了神通七重金丹高手以外,谁都看不出任何端倪来。

  此时草原上,秋草连天。他坐在草丛中,隐藏起来,最为安全不过。更何况还有阎护法。

  把七个葫芦一倒,方堂镜汲取起里面的战争杀伐之气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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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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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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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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