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子说:“操,别乱说。”
他脸色微变,曾家百年世家,最重声誉。
曾家子弟没有一个纨绔子弟,但凡有干出出格的事情就会被家族严惩,惩罚力度之大,很难想象,甚至连累父亲。
正因为如此,曾家不会像其它家族那样尽出纨绔子弟。
这就是百年文商家族的底蕴。
这男子叫曾义军,算是家族最出格的了,但平时玩归玩,却从不耽误正经事。
相比起女孩,男生则要宽容很多,这也是百年家族的特点,以前古代上青楼什么的都算是雅事,文客圈的时尚,所以沿袭至今,男生在这方面纵容一点家里一点意见都没有,可要女孩在这方面不检点,往轻里说是败坏门风,往重里说可是败坏家族百年清誉。
曾义军说:“快拍张照!”
坐在后座带着墨镜气质冷酷的一个女生,正拿着手机,伸出窗外迅速摁下快门,一连拍了好几张。边上长着网红脸的女生很八卦的凑了过去,距离有点远了,样子已经没办法拍到了,但身形还是拍得清楚。
网红女说:“切,长的也就那样吧。”
曾义军则说:“这件事,你们都不能说出去,听到没有。”曾老太爷给楚蒹葭跟陈家口头定了亲的事情,家族里的人都已经知道了,他甚至已经去燕城见过陈尘,表妹夫都已经叫上了。
那个冷酷的女生淡笑了一声说:“看来是真的。”
曾义军说:“养养,什么是真的?”
被唤作养养的女生说:“听说曾家的老太爷跟陈家的陈老爷子有意结成联姻,陈老爷子在曾家的几个孙女中,最后挑选了楚蒹葭。”
刚才吹口哨的男子说:“陈家,哪个陈家。”
被唤作养养的女孩说:“哪还有其它陈家可以在曾家随便挑选孙女的,当然是燕城的陈家。”
要说起来,曾家离陈家的门栏还是有些差距的。
口哨男说:“不是吧,陈家谁啊?”
养养却闭口不言了,她的脸是导演最喜欢也是最上镜的巴掌脸,双眼细长,目光散发出几分慵懒,脸色略显苍白,但水润的唇上画了烈焰,平添几分冷酷。
见养养不说,口哨男神色未变。
因为这个口哨男叫林子雨,燕城林氏的子弟,也就是林氏地产林金辉的侄儿,是陈家的远亲,是依附在陈家的势力。
这怎么说?
如果告诉他,那个订婚的男人是陈志,岂不是说陈志被绿了。
林子雨咒骂了一声:“麻痹的,老子是看那小子不想活了。”
网红脸说:“要不咱折回去?”
曾义军可不想把事情闹大:“怎么折,路上全是车。”他现在有点后悔,刚才口快说了出来,其实换谁脑子都没这么快,在那瞬间把这些事情全都考虑进去。
“听到没,这事谁都别说出去。”
车里安静了一会。
林子雨冷哼了一声,让他的远方堂兄弟被绿,还让他别说,他可咽不下这口气。“这是问阿乐,他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车里还有一个壮硕的青年在呼呼大睡,跟这些人不同,这个男子的脸色很黑,脸上还有多处嗮伤的痕迹,嘴唇还脆皮,用帽子盖住了额头。
曾义军说:“从古亚群岛回来就睡的跟死猪一样,他又没听到,干嘛要问他。”
阿乐嘴里淡淡的吐出一句话:“你当我聋子啊,在我耳边叽叽喳喳还不知道……陈家的谁让人给绿了呗,养养说说看,谁啊。”
“陈家人知道非气疯了不可。”
养养懒洋洋的看了阿乐一眼:“问我干嘛。”
“小军,谁啊?”
曾义军也知道这件事满不下去,无奈的说:“陈志。”
“陈志!”
大家齐声惊呼。
网红脸吃惊的说:“那可是陈老的嫡孙。”
就连阿乐的脸色也变了。
原本以为是个陈家旁系什么的,没想到,竟然是嫡孙,而且陈志的名气太响了。
陈志要比他们大七八岁,也就是说陈志在纨绔里混的非生水起的时候,他们还都是小屁孩,小屁孩从来都是视纨绔子弟为偶像的,越嚣张就是越牛逼,所以陈志在他们眼中那就是顶级牛逼,大佬级别的人物,事实上,陈志确实也是纨绔圈里的顶级大少,要钱有钱,有势有势。
这样一个大人物,竟然被人给绿了。
叫他们怎么不震惊?
阿乐说:“幸亏今天撞上了,要不然志少还不知道会被绿成什么样,我们要是瞒着不说,怎么对得起志少。”
阿乐也是燕城纨绔圈的,跟陈志有多大交情说不上,但也是朋友。
“小军,你们金陵曾家也太不地道了吧,竟然敢做出这种事情来,不怕得罪陈家?”
曾义军脸色有点难看:“这事情,我小姑可能不知道,诸位卖我个面子行吗,我们曾家会把这件事处理好的,让蒹葭跟那个男的断的干干净净。”
阿乐把帽子往下一拉,遮住了整张脸:“既然这件事让我给撞上了,当然不能不管了。”
听到阿乐的话,养养神情微动:“看来,那个男的要倒霉了。”
曾义军说:“要不,我们去前面的休息站,等他们?”
网红脸说:“小军,你傻了吧,万一他们不进休息站怎么办?”
曾义军略显尴尬,他真有点紧张了。“阿乐,子雨,这里面说不准也有误会,我这个表妹乖巧的就跟小兔子一样,我小姑叫她去东她不敢往西的,而且跟我小姑一样很有上进心,在燕城大学里也是洁身自好没听说过交男朋友。”
网红脸说:“大马路上都热吻了,这还能看差?”
曾义军说:“可能没到那一步呢?我表妹很保守的。”
结果一车子人全都笑了起来。
显然觉得曾义军在说笑,搞得曾义军很尴尬,脸都红了。
林子雨说:“楚蒹葭好像不是曾老太爷的嫡亲外孙,好像是曾老太爷兄弟的外孙,佩风地产也就是一个小地产商……”要不是林子雨跟曾义军是哥们,他甚至都不会知道佩风地产,就像他的伯父一样,“能攀上陈家的高枝就该谢天谢地了,竟然还敢给志少带绿?”
养养动了动烈焰红唇,她跟楚蒹葭不认识,她年长了几岁,但也听说过这个小女孩,风评是不错的,想替曾义军说几句话,但又觉得自己没有发言权,毕竟不知道具体情况,也就闭口不言了。
何况,那可是陈家,顶级的大豪门,权利世家。
这事谁掺和进去都不明智。
只是那个给志少带绿的男的不知道自己即将面临什么。
正想着耳边传来网红女的声音:“我倒是挺好奇那个男生的,真是替他感到害怕。”
林子雨说:“这事,我们直接出面也不好,我先打个电话给我林淼哥,他跟志少是表兄弟,由他出面会比较妥当一点。”
曾义军说:“子雨,卖我个面子,这事能不能让我回去跟我家里长辈说一声,如果能处理掉,就不要把事情闹大。”
阿乐吐出一个字:“打!”
而还在后方的张凡跟楚蒹葭,虽然被人打扰了,但丝毫没有影响到心情,不过注意影响了,没在外面,而是在车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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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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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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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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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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