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甲壳狂潮>446 劣势
  安东利说:“雷达发现的就是它们!”

  飘到河面上的蛛网立刻遭到对岸火力的重点打击,打破网团之后,巨蛛缓缓落下,落到地面上的不顾生死爬向对岸,落向水中的不等接触水面,就开始喷丝自救,即使落入水中,也能拽着蛛丝爬出来。

  没等叶涵看清楚,装甲车就冲到桥的另一侧。

  两台海军的装甲车正停在桥头充当路障,看车队靠近立刻退开,让出一条通道。

  装甲车疾驰而过,冲出二十多米后制动停止,叶涵从车中跳下,忽然看到河堤上停着一辆手推车,车上装着两个钢瓶,钢瓶上软管接到旁边一个人手里的喷枪上。

  那人在喷枪上扭了两下,火光一闪,喷枪枪口蹿出一束火焰。

  叶涵心头一动,那玩意好像是切割用的氧炔焰……难道他们想用这玩意对付巨蛛?

  拿喷枪那人调好火焰,胳膊一伸将喷枪举了起来,直到这时叶涵才发现,那支喷枪下面绑着一根半人高的细杆,那人双手持杆,将喷枪送到坝外,喷涌的氧炔焰在蛛网上一划,原本紧紧粘在堤坝上的蛛丝骤然切断,爬在那条蛛丝上的巨蛛身子一歪,要不是脚底下还勾着另外一条蛛丝,非当场掉河里不可。

  那人手里的细杆一上一下,横跨河岸的蛛丝一条接一条地接连断裂,蛛丝上的巨蛛一只接一只地掉入河水,幸运的还能及时喷出蛛丝爬出河水,反应慢一步的直接被河水冲走。

  叶涵甚至看到一只落水的巨蛛腹部喷出海量蛛丝,可惜身在水中,蛛丝无处附着,只能被湍急的河水越冲越远。

  叶涵悄然松了口气,幸好这条河的水流不小,如果只有浅浅一层,巨蛛趟水就能过河,又何必在水上吐丝架桥?

  都说高手在民间,这话还真不是随便说的。

  世上最不缺的就是聪明人,叶涵能想到用火对付巨蛛,其他人自然也能想得到。

  但叶涵只能想到用火焰喷射器。压根儿就没想过拿民用设备DIY对付巨蛛的武器。

  仔细想想,还真是应了那句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

  仔细再看,堤坝上切割蛛丝的还不止那一个人,而是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大家一起工作,横贯大河两岸的蛛丝纷纷断裂,蛛群不得不退回对岸。

  叶涵不知道巨蛛能把蛛丝吐出多远,但是肯定没本事从对岸直接把蛛丝沾到这边,短时间内不必担心巨蛛过河,那么只要守住河上的几座桥,就能遏制巨蛛的进攻!

  想到这里叶涵再次联系周营长:“我部已经抵达,现在情况怎么样?”

  “形势正在好转,但是总体局势仍然对我方不利,兵力不足武器不足,想守住居住区没那么容易。”

  “我看见不少老百姓参加战斗……”

  “当地政府组织的,用的都是民用枪支,谁都没想到蜘蛛的攻势这么强。”

  “我已经申请空缺一批火焰喷射器,对付巨听应该比枪炮更好用。”叶涵说。

  周营长马上道:“我也刚收到上面的通知,要求我们继续紧守阵地,至少坚持几个小时……叶队长,还是请你到指挥部来吧。”

  “好,我的人暂时留在大桥这儿,什么地方有需要,你可以把守桥的装甲车调走,或者直接让我的人顶到其它方向。”

  “暂时充当预备队吧,一起带到指挥部来。”周营长说。

  通讯中断,叶涵马上赶往指挥部。

  周营长的指挥部位于居住区西侧,这里也是巨蛛密度最高,最难防御的方向,装甲营大部分兵力都安排在这个方向。

  十几辆装甲车沿着大街一字排开,街对面每隔一段距离就摆上一个液化气罐,叶涵赶到的时候,恰好看到几只巨蛛蹿出来,装甲车立刻向街对面的钢瓶开枪,12.7毫米的燃烧弹毫不费力地打穿液化气钢瓶,弹孔中陡然喷出炽烈的火焰。

  液化气是易燃易爆品,但气体爆炸的先决条件是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极限,比率低于或高于爆炸浓度极限都不会爆炸。

  液化气钢瓶里喷出的可燃气体刚刚接触空气就被燃烧弹点燃,根本来不及达到爆炸极限,因此喷出瓶外的可燃气体只会形成喷涌的火焰,而不是当场爆炸!

  不过巨蛛这东西特别畏惧火焰,面对并不强烈的火焰,居然打起了退堂鼓裹步不前。

  再看到更远处那些已经用完的钢瓶,叶涵总算明白居住区为什么能坚持到现在。

  叶涵在一栋楼房一层找到了周营长的指挥部,因为停电,周营长直接让指挥车堵住临时指挥部的大门,利用指挥车上的灯光和设备进行指挥。

  叶涵钻进指挥部,周营长马上迎过来,指着身旁穿一身无衔迷彩的中年人说:“叶队长,这位是绘山县苑县长,废话我就不多说了,叶队长,你的军衔最高,咱们现在就移交指挥权吧。”

  “还是你来吧。”叶涵说,“我是搞特种作战的,不擅长防御指挥。”

  按规定,没有隶属关系时,应由职务最高的人负责指挥,不知道职务的情况下由军衔高的指挥。

  周营长并不清楚叶涵的具体职务,但叶涵的军衔高一级,所以才主动提出移交指挥权的建议。

  理论上叶涵确实应该接管居住区的防御指挥,但自家人知自家事,特种兵虽然战斗力很强,但只擅长进行小部队的作战指挥,而且特种作战的特点是避重就轻,绝不打正面消耗战。

  然而防御作战打的就是消耗,叶涵打了这么多仗,就只在镜江防御战时参加过防御作战,而且是以小兵身份参战,根本没有半点指挥经验,他即没有能力,也没有经验指挥这里的防御作战。

  更重要的是,周营长的部队才是防御主力,他这个外来的和尚说接管就接管,装甲营的战士们会怎么想?

  临阵换将绝对是兵家大忌,而且居民区的防御形势非常恶劣,说得难听点,指挥权现在就是个烫手的山芋,若巨蛛突破防线,指挥员是要负责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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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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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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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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