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姜立马戳穿:“得了吧,还当年勇,装也不装得像一点,就你这模样,从头到脚就没不像的地方!”
叶涵不屑地哼哼两声:“我是不是还轮不到您老人家操心,我说你是不是闲得蛋疼?怎么着也是一院之长,能不能正经点?”
瞿姜毫不退缩:“大老爷们,这事儿比什么都正经!”
“不对吧,几天不见,你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这毛病可不简单,就你现在这程度,最起码二级神经病,得钱治了。”
“你才神经病,你全家都神经病,怎么说话呢?”瞿姜不满地瞪眼睛。
叶涵嘿嘿一笑:“那我换个说法,就你这毛病,多少钱都治不好了!”
“去去去,一边去,好心好意帮你解决终身大事,你小子不领情就算了,还反过来编排老子,白眼儿狼啊你!”
肖源突然说道:“那啥,院长,叶队不领情,您看我怎么样?我也是个精壮的汉子啊!”说着还拍了拍胸脯。
“一边去,老子又不是你爹,想女人自己想办法解决!”瞿姜斥道。
叶涵登时不干了:“诶诶,我说你这是什么话,再敢占我便宜,别说我不给你面子!”
“你什么时候给过我面子?”瞿姜说出了一个令他郁闷的事实。
叶涵哈哈一笑,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
说话间越野车抵达学院实验室,瞿姜把两个人放在实验室门口之后,一脚油门越野车便跑远了。
两人进入实验室,找到负责人把动力装甲交给实验室处置,随后返回宿舍倒头就睡。
这段时间一直在战场上打滚,吃饭睡觉全都没个准点,作息时间乱得一塌糊涂,已经好些天没正经睡上一觉,躺在床上都觉得幸福。
次日清晨吃过早饭,叶涵赶到实验室,认真地测试动力装甲的各种功能,直到确认没有任何问题,才在接收单据上签字,完成交接程序。
熬了一晚上的技术人员长长地出了口气,疲惫地离开实验室。
动力装甲的技术还不成熟,每一次使用,都要进行全面保养,并对全身零件进行仔细检查,排除故障隐患。
十多分钟后,肖源和另一位新队员的装甲检测完毕,三个动装兵外加一位驾驶员坐进直升飞机,机腹下吊着装甲支援车赶赴机场。
半小时后,叶涵等人抵达机场,坐进早已准备好的军用运输机,刚刚固定好装甲车,运输机就开始滑行,转眼间腾空而起,消失在正南方的天空之中。
两小时后飞机降落,装甲车开出机舱,一辆架着机枪的敞棚越野车停在装甲车旁,副驾驶座上的高瘦少校利落地跳出车外:“请问哪位是叶队长?”他的目光在几个队员之间来回巡移,仔细打量着几个人身上的动力装甲。
肖源低声笑道:“嘿,不是说这边虫子闹得厉害么?闹虫子还开敞篷车?”他的声音很轻,通过无线电传到其他人耳朵里,完全不必担心被高瘦少校听到。
“乱说什么!”叶涵斥责一句,礼貌的摘下头盔:“我是叶涵,沈参谋是吗?”
少校敬礼后笑道:“叶队长你好,我是沈浩,你们的向导。”
他的笑容帅气阳光健康,牙齿洁白整齐,颜值不输任何一个小鲜肉,却又比小鲜肉多出许多阳刚英武之气,妥妥的少女杀手。
叶涵还礼:“咱们就甭客气了,任务怎么安排?”
沈浩抬头看了一眼天上的太阳:“时间还早,跟我来吧,咱们路上说。”
叶涵点点头:“等我一下。”说完钻进装甲车脱掉动力装甲,重新出现在沈浩面前时,已经换上了一身作战服。
之所以把动力装甲穿在身上,是担心下飞机后需要立刻执行任务,既然沈浩没有提任务的意思,叶涵又怎么会继续穿着动力装甲?
沈浩已经坐到越野车上,看到叶涵下车,他的视线先落到叶涵的军衔上,随即又转到叶涵右腿外侧的枪套上。
看到露在外面的枪柄,沈浩眼底突然露出几分惊喜:“叶队长,你这把枪是新式大口径?”
叶涵拔出手枪,倒转枪身将握把递过去:“对,就是那个新式自卫手枪。”说罢跳上越野车后座。
沈浩接枪,抽出弹匣看看枪里的大号子弹,又拉动套筒试了试弹簧的力量,爱不释手地看个没完。
“怎么,你们还没换装?”叶涵诧异地问。
这种枪是军方根据抗虫需要紧急研制的新式手枪,使用12.7毫米口径开花弹,威力足以打穿大多数巨虫的外壳,主要装备有自卫需求的军官、警察和其他公职人员。
因为使用六发直排弹匣,所以尽管这种枪的口径较大,枪的握把却没有增加,不会出现握着特别笨重的感觉。
沈浩摇摇头把枪还给叶涵:“北边虫灾闹得厉害,当然优先装备,我们这边必须慢慢等。”说着冲司机打了个手势,司机会意地启动越野车。
叶涵检查枪膛,确认枪里没有子弹之后,才把枪塞回枪套:“其实这枪真心不怎么样,设计赶工,做工也赶工,就那么回事吧。”
动力装甲用的手枪倒是做工精良,不过装甲用枪都是特殊制作的专用枪械,威力大后坐力高,不穿装甲开枪,非震断了胳膊不可。
“再赶也比我们用的小口径强吧?”沈浩叹了口气,“根本打不穿虫壳,不少人宁可用老五四,也不愿意用小口径。”
“再等等吧,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了。”叶涵安慰道。
如今抗虫形势严峻,生产新式武器的兵工厂,几乎是不惜代价加班加点地赶工,换装速度远不是和平时期可比。
“我们机关当参谋的,肯定得往后排。”沈浩郁闷地说。
眼下一线作战部队一律优先换装,新式手枪自然也不能例外,其它有换装需求的部门必须为作战部队让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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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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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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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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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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