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说道,“我刚才去了趟雍州,见到了提供线索的那个武人,据他所说,极北寒冰之地异常寒冷,你穿着麻绢布料怕是耐受不住,还是挑件裘裳穿了去。”
元安宁了然,起身请了楚怀柔与之同去后殿,七星别院是以公主府的格局建造的,后面有很大的储物宫殿。
不多时,二人回来了,元安宁穿了一身儿白色狐裘,银装素裹,奢华高贵。
南风看了楚怀柔一眼,刚想说话,楚怀柔抢先说道,“弟妹执意要我穿戴一件,是我拒受不要。”
南风点了点头,楚怀柔并没有说明她为什么不要,但他知道楚怀柔为什么不要,楚怀柔曾经贵为楚昭仪,狐裘自不会缺,这种奢华的穿戴很容易引起她对那些不愿回忆的回忆的回忆。
楚怀柔为二人准备了不少干粮,南风本不想带那么多,但想了想还是带上了,虽然可以瞬移往返,却也不能一到饭点儿就跑回来吃饭,便是不缺灵气也不能这般浪费时间。
与楚怀柔道别之后,南风裹带元安宁瞬移消失,现身于黄沙岭,这里是他先前任职土地时待的地方,位于漠北,他没去过极北寒冰之地,只能瞬移至此,再腾云驾雾继续往北。
同样一件事情,不同的人来做,难易程度也不相同,寻常中土人氏休说往极北了,就是想到漠北来,路上也得走上好几个月,再往极北去,怕是会耗时更甚,但这些问题对于南风来说全都不是问题,原因很简单,他有着超人的灵气修为,灵气修为对于修行中人就如同于钱财对于凡人,钱财能做的事情灵气都能做到,钱财做不到的事情灵气也能做到。
甚么路况路径,全然不用考虑,因为二人是腾云驾雾。
甚么凶禽猛兽,也都不足为虑,因为二人高高在上,风驰电掣,便是鹰隼飞禽也追二人不上。
什么方位方向,也不用过分在意,只要不南辕北辙,一直往北走,总能赶到极北。
也不用担心会不会迷路,便是迷路了,也可以瞬移回归。
除了方便,还是方便,日落时分动身,入更时分已然到得漠北边境,二更到得边缘地带,所谓边缘地带,乃是漠北和极北之间的荒芜区域,这里多是山地,但少有高大树木,便是野草也很是稀疏,动物也很少见,便是有,也多是些獭兔山鼠,没有个头很大的。
越往北气温越低,至于究竟冷到什么程度,元安宁并不知晓,因为南风一直以灵气屏障隔绝外来寒气。
漠北有沙漠,但并不全是沙漠,漠北也有草原,但也并不都是草原,实则漠北更多的还是山地,其中不乏陡峭的山峰,由于少了植被的覆盖,整片区域显得冰冷生硬,无有生气。
少了草木,自然也就无甚动物,夜晚无风,周围很是安静,短时间的安静是安静,长时间的安静就是死寂了,安静能让人舒泰平和,但死寂就会令人忐忑忧郁。
对于一个曾经被困近十年的人来说,个把时辰的死寂算不得什么。便是元安宁对此也没有流露出不适和慌乱,每个人的承受能力不同,同样一件事情,有些人面对的很轻松,但有些人就坚持的很辛苦。
起初下方是一片灰色,到后来是灰白相间,再后来就只剩下白了,地上的山峰几乎全被白色的冰雪所覆盖。
三更时分,南风隐约发现一处疑似山洞,就压低云头,带着元安宁往那里去。
到得近处,发现确是一处山洞,位于一处被冰雪覆盖的山峰的中部,洞口向南,洞口四周参差的岩石表明这处山洞是天然成就,并非人为开凿。
落于洞口之后,南风也没有多做观察,径直迈步而出,他此时的修为已经到了明察秋毫的程度,能够敏锐的感知到里面没有活物。
山洞很大,足有五丈见方,但山体高低不平,有些地方很是狭窄,能够供人落脚的地方也就两丈见方。
外面本就黑暗,进到山洞之后也不需要适应黑暗,故此元安宁进到山洞之后立刻发现在东北角落蜷缩着一个看似裸身的人。
在她定睛细看那人的五官容貌时,南风已经迈步向那具男尸走了过去,“已经死去很久了。”
元安宁想接话,却不知说什么才好,犹豫过后快走几步跟上南风,一起去到墙角。
南风走到墙角,蹲下身检查那具尸身,这是一具中年男子的尸体,仰靠着石壁,由于天气寒冷,尸体不曾腐烂,但脸上的皮肉已经干枯,眼睛也早已萎缩。
“此人死去多久了?”元安宁问道。
“至少十年。”南风随口说道。
“黑色的是甚么穿戴?”元安宁又问,起初她还以为这具尸体没有穿着衣物,但是仔细再看,方才发现尸体是穿着衣服的,只是这身黑色的衣服与近水武人下水时穿戴的水靠很是相似,又有些像夜行人所穿的夜行衣,附体贴身。
“当是某种奇异的鱼皮。”南风说话的同时仔细检视这具尸体,虽然已经死去多年,尸体的表情却定格并保留在了他的脸上,很显然,此人死的时候非常痛苦。
而其痛苦的原因就隐藏在他的双手覆盖之下,此人的双手是摁压在腹部的,挪开,确切的说是折断并挪开尸体的双手,可以看到其腹部的黑色鱼皮被划开了,与鱼皮一同被划开的还有他的腹部,豁口共有三道,直透腹腔,触目惊心。琇書蛧
由于尸体已经僵硬,检视就多有不便,想要移动尸体的肢体就只能将其折断,不过虽然时隔多年,此人身上的鱼皮水靠却仍然很是坚韧,便是洞内滴水成冰,它也没有因为严寒低温而变的脆弱易损。
“此人是天族族人?”元安宁问道,来时的路上南风已经将蒋天顺所说的情况转述于她。
“应该是。”南风点头,元安宁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应该有两个原因,一是此人身上的伤口,那不是寻常野兽的爪子所能造成的。还有就是此人的穿戴,天族是能够催生盔甲的,而此人身上的鱼皮水靠很可能就是披挂盔甲时的内衬,在这之外,他们应该还有外衣,此处不见外衣,应该是此人是在与敌人的战斗中负伤,逃来此处的。
简单的检视过尸体,南风拿起了竖在墙根的那把长刀,这是一柄与单刀有些相似的兵器,只是刀身比单刀要窄上几分,刀身上密布金属花纹,便是放置了许多年,也依然寒光四射,锋利非常。
刀柄上铸有几个象形文字,仔细辨别,当是破天勇士四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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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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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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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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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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