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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余生还长,宴总别慌>第四百五十九章 回首往事
  目送山雀消失不见,南风收回视线,自水潭边坐下,说外面只有沙子其实也不对,除了沙子,还有风,天上还有太阳和云彩,到了晚上还有月亮和星辰,若是运气好,还能看到迁徙的鸟儿,不似地下,漆黑一片,鬼域一般。

  推研天书之余,每天他都会来水潭边坐上一两个时辰,也不做什么,只是坐着,茫然出神,回忆往事。

  人自出生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向前走,看到的都是前面的事物,想的都是以后的可能,除了那些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垂暮老人,很少有人在前进的途中暂停脚步,回顾过往。

  在前进的途中,每个人都应该偶尔停一停,回忆之前做过的事情,只有清楚的记得自己自哪里出发,都去过哪里,都做过什么事,都遇到过什么人,才可能对日后要去哪里,要做什么事情,作出准确的判断和详尽的规划。

  应该是个不很确定的词语,用应该来形容其实也不准确,不是应该停一停,而是必须停一停,不回忆过往就会忘记自己曾经走过的路,不时刻牢记自己自哪里出发,并清楚的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就不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就一定会在前进的途中迷失自我,失去方向。

  最早的记忆是在长安西城的破庙,那时破庙还不是那么破旧,土地神像还在,虽然彩漆多有脱落,泥胎仍是完整的,那时他还很小,看庙的老大爷还在,印象最深的就是老大爷自东厢做饭,他自灶前坐着烧火,那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自灶前看着灶里的火苗,等待着热气自锅盖和锅沿跑出来。

  再后来老大爷死了,死的很突然,由于没钱打造棺木,他就求人拆了东厢和正屋的门板,为老大爷做了口薄板棺材,自那之后,庙里就没有门了。

  老大爷死后,有人想要领养他,但他没有跟人去,自己独自一人住在庙里,那段日子是他最孤独的一段时间,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恐惧,但他怕的不是大爷的鬼魂,而是半夜醒来身边一个人都没有的那种孤独。

  大爷在世时还能敲个磬,解个签,说些祷词好话,得些米粮铜钱,但这些他都不会,慢慢的庙里也就没人去了。

  再后来下了场大雨,东厢倒塌,也是他命大,睡在炕角,没被砸死,自那之后,他就搬到了正屋,没了锅灶,就只能挖个火坑烧饭煮粥。

  再后来就是兄弟几个先后到来,关于那段往事,他记忆最深的就是有人欺负他,吕平川帮他打架,那是他生平第一次觉得有个大哥真好。

  与胖子等人在破庙住的那几年,虽然日子过的艰难,却不孤单,因为有伴儿,不管是白天还是夜里,身边都有人。

  长乐生病,楚怀柔做的事情是他不愿想起的,但人生就是这样,不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苦难一直在旁窥觑,时不时的就会跳出来作祟,狠狠的戳你一刀。

  闭上眼睛,他还能清楚的想起那一地的脏血,和那大夫几乎被砍掉的脑袋,那一刻除了害怕,更多的还是对长乐的赞许,长乐是个胡人,骨子里藏着凶狠血性,以血还血,不等待,不隐忍,不犹豫,不畏惧,在受到屈辱之后,立刻迎头痛击,卧薪尝胆,端尿尝屎,献老婆,钻裤裆的事儿,他们是打死都不会干的。

  不管什么事情,都有两面,解气倒是解气了,但众人也跟着倒霉了,长乐砍死大夫之后,众人就走散了。

  他遇到了天元子,胖子跟着龙空寺的僧人走了,长乐和楚怀柔逃出了长安,吕平川在将莫离送人之后,将银两给了大眼睛,孤身进了紫光阁。

  天元子是他的贵人,若不是天元子,他就没机会进入道门,后来天元子遭林震东逼迫,宁死不屈,于歧坪山散功自爆,与林震东玉石俱焚。

  天元子此前的三条忠告他一直铭记在心,一是事前深谋远虑,一旦动手便心无旁骛,一往无前。二是权衡利弊,只要利大于弊就去做,不贪求好事尽得。三是保持冷静公允,不可轻信自己的感觉,不可贸然与女子交心。

  天元子的这三条忠告字字珠玑,他一直秉承践行,受益匪浅。

  天元子死后,他便去了太清宗,一路辛苦自不必说,老鼠肉的腥臊他现在还记得。

  去到太清宗,便发生了诸多变故,若不是天元子之前的第三条告诫,他想必早已被感情冲昏头脑,哪里还能够察觉到灵研子隐藏在柔情之下的圈套。

  在太清宗只待了一年,便狼狈的逃了出来,在那之后不久,便遇到了吃穷了龙空寺,被人撵出来的胖子。

  此后,便与胖子相依为命,隐居了数月,直到后来在离落雪的暗示之下,识破天山子灵莲子等人的计谋方才逃往别处。

  在那之后,二人逃亡东魏,胖子挂单佛光寺,而他则被烟霄烟平带往玉清宗,也是在那时,他方才知道大眼睛是太阴元君转世。

  随后又自玉清宗待了一年,因为不会迎风拍马,与岩隐子结仇,最后揭了丑,闯了祸,便被撵出了玉清宗。

  在离开玉清宗,经太阴山往佛光寺寻找胖子途中,他第一次遇到了诸葛婵娟,实则诸葛婵娟当时也只是拿他做挡箭牌,并不是真的喜欢他,所谓一见倾心,实则是非常盲目的,真正的感情不可能是一见倾心发生的,都是时日长久,逐渐深厚。

  此时,天元子的第三条忠告再度起效,令他不曾失去方寸,瞅准机会,立刻逃走。

  冬日难行,只得自太阴山滞留数月,待得去到佛光寺,恰好遇到胖子被赶了出来,此时回忆,还能想起胖子当日被推出庙门的尴尬和窘态,那时胖子尚不会武艺,谁也不曾将他放在眼里。

  盗得八部金身,二人一路北上,往麒麟镇去了,本意是获取虎皮天蝉,未曾想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虎皮天蝉不曾得到,却意外的授箓上清一品太玄。

  也是在麒麟镇,他再次遇到诸葛婵娟,也第一次遇到了李朝宗,那时李朝宗正率领一干西魏武人往东魏挑战燕飞雪,双方大战麒麟镇,上清宗准备不足,落于下风。

  逃离麒麟镇之后,便遇到了那姓邱的侏儒,自那侏儒身上搜到了公输要术,也正是因为这本公输要术,他才在日后与元安宁相识。

  二人挖出八部金身之后,也不敢在东魏待了,又跑回了西魏,自龚郡偶遇狎妓狗官季忠林,得了他的官册,冒名顶替,往盂县做了县官。

  认识天木老道,胖子找回谛听,与元安宁相识,得到韩信爽灵,都是在盂县,要是记忆最深的,既不是喝那补气汤药喝的苦不堪言,也不是作法召请普化天尊击杀狼妖天青子,而是自那义庄外观察元安宁时饱了次眼福,其实也不能算饱,因为当日元安宁易容成了一个很难看的女刺客,也只是一瞥,早知道是美人儿,就不该转头了,应该盯着看。xǐυmь.℃òm

  在盂县的好日子,随着作法请神击杀狼妖而结束,随后就被朝廷拿了,押到了长安,由于此前越级作法,令得修为尽毁,无力抗拒,若不是吕平川相救,他和胖子怕是早已经人头落地,被龙云子给灭口了。

  事后为了尽快恢复修为,又与胖子去了凤鸣山,恰好遇到王仲与李朝宗等人为了得到药王鼎,将王叔给拿了,那是他第一次跟王叔打交道,也是在凤鸣山,第一次遇到了兽人谷的搂衣花刺儿和离火宫的柳如烟。

  当日不知道柳如烟与诸葛婵娟的关系,此时想来,柳如烟与他离火令牌,并叮嘱他不可让李朝宗娶了诸葛婵娟,并不是出于对他的欣赏,或者说不全是出于对他的欣赏,而是希望诸葛婵娟能有个好归宿,不过柳如烟当时应该不会想到他的修为会突飞猛进,在没有与诸葛婵娟成亲之前就晋身太玄。

  离开凤鸣山,二人便应邀往兽人谷去了,胖子自兽人谷得到了膀大腰圆的搂衣花梅儿,而他自那里得到了第三块龟甲天书,还抱走了尚是雏鸟的八爷,要说记忆犹新,并不是拿到龟甲时的欢喜,而是那老巫医刮痧时的惨痛,老太婆手劲儿很大,扒皮一般的疼。还有就是带了八爷离开兽人谷之后,八爷自马车上偷鸡被他发现时的小眼神儿。

  在动身寻找天书之前,他们一直住在龚郡的山洞里,直到八爷能够飞翔,方才开始着手寻找天书。

  之后的事情就是近几年的了,不需回忆也记得很清楚。

  回忆也是需要时间的,尤其是仔细回忆,此时天气越发寒冷,水潭已经开始结冰,记数沙粒,不知不觉,来黄沙岭已经四个多月了。

  回忆只是副,推研天书才是主,虽然进展缓慢,却也不是一无所获,最大的收获就是扭转了困扰自己许久的一个误区。

  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只是他根据龟甲先前存放的区域进行的划分,实则天书虽然前后连贯,彼此之间却并无既定的首尾顺序,二和四之间的确是连不上的,但九和一之间能,一二四五六七八九的确不连贯,但四五六七八九一二却能,如此一来就将缺失的第三卷天书放到了最后,虽然最终还有缺失,整体却是连贯的。

  一旦前后连贯,推研顿显流畅,天书犹如镜花水月,虽然仍不见本真,却已能渐窥端倪。

  这八卷天书囊括了天地,阴阳,乾坤,男女,是非,善恶,真假,虚实等百态诸相。

  每一卷天书都并非单一讲释,而是皆有涉猎,彼此互通。

  由于囊括太广,范围太大,想要凭借心智推演远远不够,必须借鉴参照,虚实同进,阴阳并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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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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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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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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