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闻声回头,“你别忙走,等它幻化蛟龙,许诺好处,尝试收它为坐骑。”
“好。”元安宁回应。
说话之间,南风已经去的远了,便不曾再与元安宁说话,提气加速,疾行向西。
此时已是申时,再过一个时辰就是黄昏,成亲又被称为昏礼,皆于黄昏时举行,此处位于东魏中部偏西,距长安有一千多里,一个时辰之内肯定无望赶到,只能竭尽全力,越快越好。
那簇荷叶还抓在手里,莲花和红藕已经被水虺吞食,但剩下的这些也并非糟粕,亦有补气之效,只是药力不如莲花和藕根那般强劲。
咬一口,又酸又涩,着实难以下咽,但难以下咽也得咽,此去长安不啻于自投罗网,只有晋身太玄才能扭转劣势,而眼下唯一能够补充灵气的就是这些酸涩的荷叶。
由于不曾立刻消化,便不知道荷叶蕴含有多少灵气,为策万全,只能全吃了,但这东西实在难吃,酸涩不说,还发苦。
眼下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至于这些荷叶能否补齐晋身太玄所缺的那一成灵气,只能靠运气了。
之前有八爷充当脚力,他便很少施展凌空飞渡,此番为求快速,灵气催到极致,也不等到五里气竭,掠出三里便落地借力,犹如疾风过境,风驰电掣,疾行向前。
疾速飞掠的同时,南风稳住心神,静心思虑,在此之前他一直在纠结如何与诸葛婵娟和元安宁相处,并未就李朝宗和诸葛婵娟的昏事细致推敲,正好趁着赶路的这段时间推敲揣摩一番,以免去到地头儿仓促应对。
首先能够确定的是李朝宗并不知道他已经回返中土,因为他才回来两天,而李朝宗纳娶诸葛婵娟的消息在此之前早就传扬出来了。
李朝宗将昏事早早的传扬出来,自然是为了让他听到风声赶过去阻止,他若是去了,等待他的自然是陷阱埋伏。
他若是不去,李朝宗也没有白忙一场,他不去就表明心里没有诸葛婵娟,届时李朝宗就有了挑拨离间的理由和说辞。
诸葛婵娟可能并不希望他以身涉险出现在那里,但他若是不去,诸葛婵娟也一定会非常失望,女人的心思就是这般奇怪。
再之,诸葛婵娟为什么肯嫁给李朝宗,当日诸葛婵娟去李朝宗的别院救他,虽然事后因为胖子请了元安宁过来而拂袖离去,却也不至于因此就与他彻底反目并答应嫁给李朝宗,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既然诸葛婵娟不是心甘情愿嫁给李朝宗的,那李朝宗是怎么让她同意这桩昏事的?
肯定不会是强迫,因为前往道贺的人太多,李朝宗不可能捆了诸葛婵娟拜堂,可是除了强迫,诸葛婵娟也没有嫁给李朝宗的理由。
想到此处,就成了死结,诸葛婵娟为什么肯嫁给李朝宗,得赶到地头儿才能搞清楚。
这个问题走进了死胡同,还可以想别的,那就是诸葛婵娟有没有受到李朝宗的伤害。
当日梁国离火宫的柳如烟曾经透露了一个消息给他,那就是诸葛婵娟的体质异于常人,至于怎么异于常人,柳如烟没有明说,但据他猜测,应该是对男人有所裨益。
李朝宗豢养了那么多美女,自己却不曾染指,说明此人并不好色,他之所以追求诸葛婵娟,极有可能是知道诸葛婵娟的特异体质对自己有利,诸葛婵娟一旦落入他的手里,这老东西自然不会放过她。
不过转念再想,也不对,王仲活着的时候诸葛婵娟一直与李朝宗同行,后来王仲死了,李朝宗完全有机会拿住诸葛婵娟,但他并没有那么做。
仔细想来,李朝宗不来硬的不是因为他有君子之风,而是硬来很可能没用。若是硬来有用,他会直接硬来,事后还会杀人灭口。
既然硬来没用,诸葛婵娟此时应该很安全。
想到此处,南风暗暗松了口气。
由于一直在频繁起落,活动剧烈,先前勉强咽下去的荷叶此时已经开始发散灵气,凝神感知,发现荷叶发散灵气的速度很快,势头也很猛,只是不知道其效力能够持续多久,若是能似这般持续三个时辰,就能够顺利晋身太玄。
频繁落地借力,速度倒是快了,鞋子却耐受不住,数百里后,鞋底磨穿,幸好附近有镇子,便往那里讨了几双鞋子,确切的说是抢的,一双穿着,剩下两双备用。
日落之前,南风赶到了和林镇,这里他之前曾经来过,知道此处离长安有多远,不出意外的话能在二更之前赶到那里。
事实证明南风估测的很是准确,二更不到,他便看到长安高大的城墙,飞掠而至,翻墙越过,先往元安宁故宅取了那三枚铜雷,又往东城疾赶。
到得贯穿南北的主路,南风停了下来,沉吟过后改道向南。
他当日曾在大年夜请了西城的王屠夫杀猪,王屠夫有个老爹,是个瞎子,瞎子的眼睛都是干瘪萎缩的,为免吓到别人,这老瞎子就戴上了眼罩,他想要的就是那副眼罩。
赶往王屠夫家的路上南风一直在担心,他请王屠夫杀猪是三年前的事情了,那瞎子岁数挺大了,可千万别死了。
还好,瞎子还活着。
于是他的眼罩被摘走了,老瞎子不明所以,还以为孙子跟他闹着玩儿,在那儿敲着拐棍儿左右摸索,他这一敲,提醒了南风,于是他的拐棍儿也没了。
没走多远,遇到几个乞丐,捧着破碗,里面有精细食物,仔细一看,都是一样的。
南风当过乞丐,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乞丐能讨到这种饭食,上前一问,果不其然,是昏宴散食,在皇宫西侧的一处大宅院。
那里正是李朝宗的别院,担心有埋伏,南风就没往那里去,而是偏北,去了一处他比较熟悉的地方,城里有处五谷祭塔,很是高耸,自那里能够看到李朝宗的别院。
到得塔顶,南风举目远眺,只见那处宅院张灯结彩,人头攒动,貌似正在吃喜宴。
这时候的喜宴都是在院子里吃的,前院后院到处都是人,摆了至少也有百十桌,由于宾客太多,连门外的大街上都摆了桌子,可惜角度不是很正,院子上面又悬有红彩吊灯,自祭塔上只能看到面北而坐的少许宾客。
喜宴都是在拜堂之后进行的,这时候新娘应该已经送入洞房了,按规矩新郎官儿都得在外面陪宾客到二更过后才能入洞房。
此时离二更还有半柱香的时间,南风便趁机换了双鞋子,又将那眼罩戴上试了试,此时多用麻布,麻布织的很是疏松,间隙大,戴上眼罩也能够看清东西。
试探过后,南风将眼罩推上额头,拿出了那几枚震天铜雷,但估测过后发现便是使用灵气助力,也无法抛掷那么远。
无奈之下只能收起铜雷,继续观望。
自从开了阴阳双眼,此时他已经能够在对方不使用灵气的情况下观察气色,但吊在庭院上空的红灯令其无法顺利窥察气色,只要皱眉眯眼,眼前就一片赤红。
眼瞅着二更就要到了,南风只能下了祭塔,往别院走去。
李朝宗与李尚钦是本家兄弟,李朝宗纳妾,官府便派了官兵自外围负责警戒,三步一哨,五步一岗,想在不被察觉的情况下自别处察看院内的情况绝无可能,想知道里面的情况,只能走大门。
这自然是李朝宗有意为之,目的无非是不让他或者他的帮手看到院子里面的情况。
此时喜宴的外围有大量乞丐围聚讨喜,南风绕西往南,混在乞丐群众向北张望。
院内多是一些武人装束的江湖中人,在前院和后院的堂门下开了两桌,身穿喜衣红袍的李朝宗在右侧一桌,令南风不曾想到的是身为太清宗掌教的天鸣子竟然也在席上,穿的还是双龙法袍,此时正面带微笑与身旁的一个老僧低声交谈,除了这三人,席上还有几个官员模样的老者和几个武人。xiumb.com
在这一桌的左侧还有一桌,坐了九个武林中人,这些武人衣着各不相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其中竟然有两个十来岁的半大小子。
堂门上面不曾悬挂红灯,南风便定睛察看众人气息,一看之下眉头大皱,令其皱眉的并不是李朝宗所在的那一桌,而是其旁边的那一桌,那九个武人竟然有三人是太玄修为,余下六人皆是紫气洞渊,但这些人气色并不纯净,灵气之中混杂黑气,且头顶上方有异类元神显现,竟然全是异类。
若是喜宴之中混入一两个异类,也还说的过去,而今竟然同时出现了九个,李朝宗不可能不知情,更有甚者,这些异类有可能还是他自己请来的。
此外,天鸣子乃太清掌教,西魏并不是其势力范围,竟然也出现在这等公开场合,这便说明太清宗与李朝宗的关系已经由暗转明,由暗中勾结变为朋比为奸。
再者,那九个异类并不是同类,李朝宗本人不可能认识这么多的异类,他之所以能请动这些异类,极有可能是与这些异类同属同一阵营。
一直隐藏在幕后的两股神秘势力终于显露端倪,确切的说是其中一方开始显露端倪。
就在南风皱眉思虑之际,远处传来了更夫的报更声。
南风闻声再度掏出了铜雷,转念一想,不成,此番若是扔出铜雷,宾客会一哄而散,李朝宗等人更容易趁乱行事,得将这些宾客留着,让李朝宗等人有所顾忌。
二更一到,李朝宗立刻直身站起,与诸位宾客告罪,准备离席。
南风来到之后并未见到诸葛婵娟,但李朝宗既然大张旗鼓的邀请宾朋,自然不会似诸葛亮一般唱出空城计,诸葛婵娟一定在这里。
凝神内窥,发现腹中荷叶仍在散发灵气,但是离晋身太玄还差不少。
而此时李朝宗已经转身走向后院,不能再等了,便是明知对方有埋伏,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打定主意,便将眼罩拉下,持拿拐杖挤出了人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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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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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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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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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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