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过后,内圈众人并没有立刻动手,而是纷纷看向自家的带头大哥。
短暂的死寂之后,一个手持板斧的赤膊大汉怒喊下令,“杀了他!”
此人言罢,立刻有十几个手持斧头的武人喊叫着向南风冲来,其余众人见他们有了动作,也不再犹豫,纷纷吼叫着围了上来。
南风长剑出鞘,待众人冲近,灵气双发,下行脚底涌泉,附地支撑,上灌长剑,仰身旋斩。
灵气灌入,剑芒突现,森长剑芒闪过,叫嚷冲至的武人多遭腰斩。
一旋过后,南风并未收势,腰身上挺,变躺仰为后仰,顺势再转,剑芒再现,将一干飞跃而来的武人再度斩杀。
有漏网之鱼见南风身形后仰,自认为有机可乘,急冲上前,高举利斧,狂叫劈头。
混元神功一气双发,反冲往复,眼见利斧劈来,南风骤停收势,欺身挥剑,将那偷袭之人连斧带人就中破开。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只是形容修行中人耳目清明,实则除了仙家,没人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对手太多,招数各不相同,用的兵器也不相同,危急关头很难逐一辨别,兼顾周全。
好在他也不需要逐一观察,分别应对,只需挥舞长剑护住自身,对手会自己冲上来送死。
喊叫声,惨叫声,异常刺耳,刺耳便会烦心,一旦烦心就容易失去方寸,晋身紫气的另一个好处就是气定神稳,我自恒稳,你是大是小,是高是低,是仁义是卑劣,是沉默是叫嚷,是死是活,与我无关,我不会受你的影响。
心静就能守住方寸,外面嘈杂喧闹,我自守心头章法,以旋杀为主,漏网之鱼快速补刀,倒伏的死尸堆积在四周,间接为他护住了下盘,杀的人越多,周围堆积的尸体就越高,敌人进攻越不便利。
常言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第一轮攻击通常是最猛烈的,谁打赢了这第一仗,谁就掌握了主动。
通过对手的衣着和所用兵器来看,这些人应该属于六七个小的门派,修为并不是很高,以升玄以下的红色灵气居多,蓝气也有,但不多,不过大洞深蓝和居山淡紫虽然只差一阶,却隔着一道巨大的鸿沟,鸿沟两侧,天壤之别。晋身洞渊之后,对手是深蓝大洞还是淡红洞神已经没有本质差别了,都是天壤之别。
倒伏的尸体多在三丈之内,越往里尸体越少,这种情况是南风刻意造成的,尸体若是堆积到了大腿部位,腾挪就会受限,必须放一些进来,斩杀之后充当踏脚石。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把趁手的兵器是至关重要的,玄铁长剑摧枯拉朽,可以直接斩断对手的兵器,能够保证每一次出招都达到预期目的。
趋吉避凶是人的天性,没有人是真正无所畏惧的,如果自认为无所畏惧,那是因为不曾遇到令自己感到害怕的人或事。
江湖中人与绿林中人没什么本质区别,在官府和寻常百姓眼中,他们属于黑道中人,多是些亡命徒,过的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胆子自然很大,但此时他们开始害怕了,死人他们见得多了,打打杀杀见的也不少,却从未见过这种残酷的拼杀,流血也就罢了,尸体还都不完整,南风是以攻代守,多用挥砍,少用戳刺,被他杀死的人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儿,一分为二的更多。
侥幸不死,确切的说是尚未冲上前去的那些人开始怕了,仗着人多生出的胆气开始渐渐消退,他们看不到胜利的希望,只能看到南风木然的表情和狠辣的招式。
实则南风出招也并不凶狠,无有屠杀之心却行屠杀之事只是因为他必须使用那种招式才能保全自己,不将那用棍的汉子的双腿斩断,那汉子手中的铜棍就会砸中他的脑袋。不将那用短刀的妇人双手砍掉,那两把短刀就会插进他的脖颈。
一个恒定冷静的人就如同一棵葵菜,本身是没有任何味道的,他人往里面掺杂怎样的佐料,它就是怎样的味道,我怎么对你不取决于我,而是取决于你怎么对我。
气势一馁,进攻立刻迟缓,南风压力大减。
压力一减,便能够分出些许心神拾遗补缺,这些武人有一些是用箭用弩的,但这些使用远兵器的人一直不曾出手,仔细想来他们不出手应该有两种可能,一是担心伤及同伴,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这些人并不在乎他人的生死。还有一种可能是担心把他逼急了他会跑,这些人中能够追上他的人并不多,他一跑,对对方很不利。
南风自然不会跑,如果他想跑,早就跑了,也不会等到现在,他的确有杀敌立威之心,但这是建立在这些人想杀他的基础上,他只是没有发扬风格,与对方一般见识,给了对方应得的“回报”。
既然不会走,那就只能继续杀,确切的说是继续自保,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他可没有自虐倾向。
正所谓兵不厌诈,若不耍诈,还打个鸡毛仗,回家抱孩子去吧,不不不,去当阿弥陀佛的和尚和满口仁义道德的教书先生去吧。诈也简单,露出破绽,诱敌来攻。
这些武人算不得高手,破绽卖的也不用特别巧妙,一个突兀的跄踉就能让这些利益熏心的武人蜂拥上前。
趁机斩杀,在杀掉最后一人之后的一口粗重喘息也能让那些武人误以为他灵气不续,再冲上前,结果自然还是死。
死完这批,还剩一些,后退一步,以剑拄地,又能引来一批。
世人都喜欢捡便宜,其实这个世上哪有什么便宜可捡,贪小便宜的下场就是吃亏,贪大便宜的下场就是丢命。
杀掉这些,还剩下五六个,这些人已经被吓破了胆,知道捡不到便宜,也知道冲上去就会死,也顾不得颜面了,转身就跑。
见此情形,南风纵身跃出,凌空挥剑,扫飞了几个试图逃走武人的脑袋。
落下之后踢出一把长剑,将另外一人刺死。
还有一人在往西侧跑,南风闪身而至,那人逃跑之际频频回望,见南风追来,亡魂大冒,“别杀我,鸡是我给你的。”
南风手中的长剑几乎斩到了那人的脖颈,闻声强行收势,旋身避开。
那人死中得活,惊魂未定,吓的面无人色,抬手摸头。
“滚。”南风起脚将其踹飞。
此时还剩下最后一人,那人已经逃到二十丈外,正在树下弯腰喘息。南风环视左右,自尸堆里拔出一杆长枪,气灌右臂,奋力掷出。
长枪疾飞而去,将那人钉死在了身后的树干上。
至此,除了一个扔鸡的,第一波进攻的武人无一得活,除恶务尽,必须杀的一个不剩,如果跑掉一个两个,就会让随后进攻的那些人心存侥幸,自以为便是打不过也有可能全身而退,得让他们知道,胆敢来犯,必死无疑,只有这般,才能让他们心生畏惧,若能就此退走,也能少些杀戮。若是仍然执迷不悟,也会让他们背负更大的压力。
掷出长枪之后,南风回到远处,垂剑等待。
一鼓作气的道理谁都懂,对手不太可能给他留下喘息的时间,第二波进攻很可能紧随而至。
令他没想到的是那一干江湖中人并没有再度围攻,一些首脑再度汇集一处,急商对策。
凡事都有利弊,此事亦然,对方商议对策他可以得到短暂的喘息,这对他是有利的,但杀戮一旦停止,沸腾的热血就会降温,惯性就会减退,再度拼杀,需要重新找到那种状态。
凡事都有利弊不假,但绝大多数的事情利大还是弊大都很容易权衡,此事就是利大于弊,先前冲上来的武人便是没有两百也有一百多人,他频繁出招,对方一直在远处观察,自认为摸清了他的套路和出招习惯,实则混元神功是毫无套路可言的,会用什么样的招数全看对方用什么招数前来攻击。
可以趁着对方商议的间隙,喘口气儿,喝口水。
先前的厮杀用时不短,此时天色微微放亮,已经是黎明时分了。
这是南风第一次大开杀戒,满地的残尸,腥臭的血气,所有这些都令他感到厌恶,他与吕平川不同,儿时从未想过建功立业出人头地,有口水酒喝,有顿饱饭吃就很知足了,要是再能讨房媳妇儿那就更好了,但天不遂人愿,偏偏遇到天元子,改变了他的命运,得到了很多之前不曾想到的,同时也承受了很多他人不曾承受的。
此时那些头领的急议已经到了尾声,南风放下水囊,调整呼吸,准备再度迎战。
在二环人群中有一个身形高大的壮汉,腰间围了一张虎皮,见到此人,南风想到了花刺儿,在凤鸣山下有花刺儿的族人,按理说花刺儿也应该得到消息了,他当初换走龟甲并没有隐瞒花刺儿,花刺儿便是知道他拿走的是龟甲也应该不会生气,若是得到消息,应该也会来,但他为何没来。
此外,胖子也应该和他在一起,胖子为何也没来。
就在此时,蓝袍老者的一声呐喊打断了他的思绪,“此人已是强弩之末,拿下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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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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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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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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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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