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余生还长,宴总别慌>第二百七十二章 仙还是鬼
  那片龟甲就放在棺头,见到龟甲的瞬间南风就将其拿在了手里,急切端详,龟甲坚硬灰白,上有古字,正是他所寻之物。

  胖子和诸葛婵娟对龟甲没兴趣,他们感兴趣的是棺中的其他器物,由于石棺密封严实,棺中事物保存相对完好,石棺正中是一具成年男子的尸骨,身上穿的是一件双龙法袍,头上戴的是五岳金冠,左手边是一柄黑丝拂尘,右手边放的是一柄长剑。

  “南风,他穿的是不是道袍?”胖子伸手指着棺中尸骨。

  南风点了点头,“是,这是双龙法袍,通常只有掌教或掌教弟子才有资格穿着。”

  胖子解了疑惑,随手自棺中拿了那柄拂尘出来,一甩,散了。

  “烂了,”胖子自言自语,扔了拂尘柄又去拿那长剑,也不知是年代久了锈住了,还是没找到拔剑的销簧,拔了两下,没拔出来。

  “这人死时多大年纪?”南风看向诸葛婵娟。

  诸葛婵娟抓起头骨看了看,“四十多岁,不到五十。”

  “能不能看出他生前的一些情况?”南风又问,道人吐纳练气,气清体净,通常长寿,此人既然身穿双龙法袍,至少也有紫气修为,不到五十就躺尸了,不合情理。

  诸葛婵娟先看牙齿,“饮食很精细,牙齿磨损不很严重。”

  言罢,又看左右指骨,“此人生前可能很少劳作。”

  再看胸骨和椎骨,“打坐的时间比较长。”

  最后又拿起头骨端详,“这个人是个汉人。”

  “你不去做仵作当真可惜了。”南风心悦诚服,正所谓术有专攻,诸葛婵娟专攻岐黄,对骨骼和脏器都非常了解。

  “现在知道我有用了吧。”诸葛婵娟并不掩饰自己的得意。

  南风横了诸葛婵娟一眼,转而将视线再度转移到了那口石棺里,自其中寻找应该存在的东西,法印,道士都应该带有法印。

  胖子拔不出长剑,随手将其放到一旁,转身冲西面区域走去。

  诸葛婵娟走向右侧石棺,拿起棺中的各种首饰端详打量,她与胖子相似却不相同,二人都拿陪葬品,但胖子是挑值钱的拿,而她则是只拿自己喜欢的,但她的品位着实不高,喜欢的通常都是色彩艳丽的。

  “哇,还有酒,这酒能喝不?”胖子在西面叫嚷。

  南风和诸葛婵娟都在忙,没人接话。

  “诸葛,过来看看,这酒还能喝不?”胖子又喊。

  诸葛婵娟拿了一只红色手环,一边打量,一边向胖子走去。

  “能不能喝?”胖子问道。

  “死不了人。”诸葛婵娟随口说道。

  “死不了人是啥意思?”胖子追问。

  “会坏肚子。”诸葛婵娟说道。

  二人说话之时,南风将中间的这处石棺细细找过,除了几块无字佩玉,竟然不见法印。

  “怎么不见法印?”南风微微皱眉。

  胖子和诸葛婵娟正忙着寻找新奇器物,哪有心思接话。

  求人不如求己,短暂的思虑之后,南风想到了答案,确切的说是想到了合理的解释,周朝时三宗只有三教雏形,而那时天庭和阴司尚未成型,道人作法可能不需要祭告天庭,也就用不到法印。

  想明白缘由,南风随手拿过胖子先前试图拔开的长剑,入手之后发现这长剑看似无奇却非常沉重,至少也有五六十斤。

  长剑有剑鞘,剑鞘呈暗红色,似金非金,似石非石,定睛细看,终于根据其纹路确定了剑鞘的材质,这只剑鞘竟是朱砂所制。

  常见的朱砂多为粉末,色彩艳红,这是开采之后加工碾压的结果,实则真正的朱砂原矿为暗红色,多为小块,很少有这么完整的。

  朱砂乃纯阳之物,以它为剑鞘有两种可能,一是可以用来驱邪震鬼,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长剑本身为阴邪凶器,需要以朱砂来包裹压制。

  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南风就没有试图拔出这把长剑,而是拿在手里,往洞外走去。

  “你干啥去?”胖子问道。

  “帮你把锤拿回来。”南风随口说道。

  待他将胖子的双锤自石壁下带出来,胖子和诸葛婵娟已经靠着棺材坐了下来,之前两夜都不曾睡好,二人都累了。

  南风将铁锤扔给胖子,转而迈步向二人走去。

  “看出门道了吗?”胖子指着南风手里的那把长剑。

  南风摇了摇头,“这把长剑有些古怪,剑鞘竟是朱砂。”

  二人对这些不感兴趣,胖子拿了干粮出来,递给诸葛婵娟,诸葛婵娟正在看那些首饰,摆手没接。

  “你们想过没有?”南风自诸葛婵娟旁边坐了下来。

  “什么?”诸葛婵娟问道。

  “地仙是尸解羽化,天仙是肉身飞升,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不会留下尸骨,此处有尸骨存留,便说明当年住在这里的人不曾窥悟大道。”南风说道。

  “你的言下之意是高平生的前世并不是这个道人?”诸葛婵娟问道。

  “也不能这么说,”南风反手指了指三人身后的石棺,“也可能他的前世就是这个道人,但他可能不是仙人临凡。”

  言罢,南风又解释道,“仙人临凡顶多有心头的一点灵光,不应该有完整的灵识,眼下有两种可能,一是……”

  “又开始数数了。”胖子察看着自己搜来的器物。

  南风没理他,继续说道,“一是高平生是仙人临凡,但他前世却不是这个道人。第二种可能就是高平生的前世就是这个道人,但他不是仙人临凡。”

  这个问题有些复杂,胖子没认真听,没听懂,但诸葛婵娟听懂了,“你认为哪种可能性比较大?”

  南风没有说话,这两种可能都有,很难说哪种可能性更大。

  见他不说话,诸葛婵娟说道,“高平生对这里很是熟悉,时隔千年仍能准确的找来,这表明他前世很可能就住在这里。”

  “你认为第二种可能性比较大?”南风问道。

  “对,”诸葛婵娟缓缓点头,“他是仙人临凡只是你的猜测,我认为他前世就是这个道人,但他没有飞升。”

  南风摇了摇头,“你不是道门中人,不懂天规阴律,若他不是仙人,灵识不可能保留至今,早就投胎去了。”

  “我说你俩就别猜来猜去了,”胖子在旁插话,“东西咱已经拿到了,也不怕得罪他了,直接拿住逼问不就得了。”

  “你困了,眯一会儿吧。”南风摆手。

  “我不困。”胖子摇头。

  “你困了,快睡吧,什么时候上路我们喊你起来。”南风又道。

  诸葛婵娟整理了思绪,说道,“这个道人生前沉溺酒色,声色犬马,两个年轻女子想必也是他在临终前害死的,可见此人德操不高,这样的人也能位列仙班?”

  “难说,周时天庭初成,怕是天规不很完善。”南风拿了水罐喝水。

  胖子忍不住又打岔,“我就不明白了,你俩为啥对那书呆子这么上心儿,咱要的是龟壳儿,他是谁有啥打紧?”

  南风耐着性子解释道,“如果此人前世就是这个道人,他不但知道这片龟甲的内容,还可能知道其他道人生前所在的位置,如果是咱的敌人,就得将他除去,如果是友人……”

  “这家伙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可能跟大眼睛一伙儿。”胖子打断了南风的话头。

  南风没有接话,胖子这种说法是片面的,好人和坏人其实没有明确界限,人性是复杂的,好人不一定不做坏事,坏人也不一定不做好事,此外是好人还是坏人有时候也得看站在什么立场来看,不能一竿子打一片。

  南风虽然不赞同胖子的说法,胖子的这番话却提醒了他,“你还记不记得前年咱们前往麒麟镇途中在榆林山遇到的那处鬼宅?”

  “当然记得,那儿有三个女鬼。”胖子答道。当年二人偷了八部金身,又想往幽州寻虎皮天蝉,途中遇到了一处鬼屋,二人胆怯,放火壮胆,被两个年轻女鬼拿住,交由另外一个女鬼问罪,那时二人修为低劣,为了拒敌曾脱裤子撒尿,搞的好不丢人。

  “那两个年轻的确是女鬼,但那个中年妇人不是鬼。”南风说道,当年他曾经以灵莲子的法印攻那妇人,后者不但毫不惧怕,在拿了法印之后还知道灵莲子已经死了。

  “就算不是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胖子说道,当时二人被擒拿过去,那妇人正在做那霪邪之事,二人都亲眼看到了。

  “你听我说完,别打岔,”南风说道,“此人来自阴间却不怕法印,想必是阴官之属,事后我曾问过那两个侍女,据她们所说那妇人乃是受命自那里驻守,那三人自榆林山驻守了多久我不曾问过,但根据她们的言行不难发现他们还阳时日已经不短了。”

  “她们跟这个道士有啥……好好好,你接着说。”

  南风继续说道,“倘若高平生的前世真是这个道人,那他就不是仙人,死后只能是阴魂,阴魂自然居于阴间,但此人终究不是寻常鬼魂,在阴间可能有官职在身,有长久居留阴间的可能。另外,此人与大眼睛同年转世,故此我怀疑高平生和榆林山的那个妇人是同一种情况,都是受人指派还阳,来做某一件事情的。”

  “这俩人都不是什么好鸟儿,肯定不跟大眼睛一伙儿,别伤脑筋了,直接打杀了。”胖子说道。

  “你怎么就知道他们不是受大眼睛指派?”南风无奈摇头,“幸亏你没有任职大理寺。”

  “你啥意思?”胖子也不傻,听出南风在讽刺他。

  南风没理他。

  二人所说之事诸葛婵娟不都明白,疑惑问道,“大眼睛是哪个?”

  胖子现世现报,指着南风就嚷,“他的老相好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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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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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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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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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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