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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余生还长,宴总别慌>第二百一十一章 西南边陲
  胖子高兴非常,连连搓手,“这八部金身着实厉害,真能刀枪不入。”

  南风也替胖子高兴,“早就跟你说过,要练就练霸道的功夫,那些容易练成的,便是练了也无甚用处。”

  “是啊,是啊,”胖子连连点头,“多亏了你,要不是在盂县喝了那些补气汤药,又得了药王的补气灵丹,此时怕是连第一重都练不成功。”

  “好了,早些睡吧,明天一早儿还得赶路。”南风将菜刀递向胖子。

  胖子摆手不接,“别着急,再试试,再砍我几刀。”

  “先前不是试过了吗,还试它作甚?”南风将菜刀置于床边。m.xiumb.com

  胖子拿起菜刀再度递送,“别睡别睡,再砍我几刀,再砍我几刀。”

  南风尚未接话,门外传来了伙计惊怯的声音,“客官,不要想不开呀。”

  “我们在练功,不会连累你们吃官司,快走开。”胖子随口说道。

  伙计半信半疑的走了,胖子又逼着南风砍他,被胖子缠的没辙,南风只得拿起菜刀,再度尝试。

  哪怕他用尽全力,菜刀也难伤胖子分毫,胖子十分得意,连声叫好。

  见胖子这般,南风便故意泼他凉水,“我现在无有灵气修为,若是换做那些能够行气助力的武人拿刀砍你,你怕是耐受不住。”

  “晓得,晓得,你别睡,我去去就来。”胖子转身欲行。

  “干嘛去?”南风问道。

  “找个尖枪长矛回来。”胖子说道。

  “别闹了,快睡吧。”南风歪身躺倒,“你别去哈,便是寻得枪矛回来,我也不与你演练。”

  胖子闻声止步,回到床前又把南风拉了起来,缠着他继续尝试。

  事实证明多次尝试还是大有用处的,多次尝试之后,二人对八部金身有了更深的了解,八部金身有三种防护状态,在不曾运气的情况下虽然亦有防护效果,效果却并不明显。一旦调驭灵气存心防御,防护效果就会大大增强。防护效果最强的是调驭灵气的同时辅以梵文咒语,此时八部金身的防护效果便能发挥到三重极致。

  做到了心中有数,胖子还不满意,仍然惦记着寻枪矛回来戳刺尝试,南风拗不过他,便准他出去寻找,但深更半夜的除非打劫官兵,又往哪里寻那长枪铁矛。

  胖子没找到枪矛,只找了个锥子回来,这锥子是纳鞋底用的,比枪矛要尖锐,扎了几下,虽然不曾破皮进肉,却扎的胖子龇牙咧嘴。

  南风是故意加重力道的,目的是让胖子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戒骄戒躁,努力修行。

  一直到四更天,二人才停止尝试,尝试的最终结果是如果对手没有灵气修为,第三重八部金身就能够做到刀枪不入,对手如果有灵气修为,那就不好说了。

  说白了就是第三重八部金身尚不足以与武林高手对抗,不过打个流氓山贼倒是够用了。

  便是停止尝试,胖子仍然激动的睡不安稳。其实也不怪他,此时连南风也对八部金身刮目相看,平心而论,在此之前他对八部金身并不是非常看重,只当它是霸道的横练功夫,但此时他不这么想了,这第三重八部金身便有如此威力,若是练到八重那还了得,怕是当真能够做到金身不灭,届时哪怕在无有防范的情况下受到紫气高手的攻击,也无性命之忧。能不能战胜对手暂且放到一旁,动手之初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临近五更二人方才先后睡去,但睡了没多久就被人吵醒了,是伙计敲门,胖子起身开门,伙计支支吾吾的请二人离开。

  胖子不满,喝问缘由,伙计只说这是店主的意思,连昨夜的房钱也一并退还。

  南风阻止胖子叫嚷,起身收拾东西,昨夜二人在房中尝试八部金身的护身效果,伙计定然听到了什么,店主担心他们失手死人,这才催他们离开。

  “你若不急着说话,他还得管咱一顿早饭。”胖子埋怨。

  南风笑了笑,原来胖子不是不知道客栈为什么撵人,而是故意装傻,想蹭顿早饭。

  二人收拾东西,离开客栈,自街头食摊喝粥吃饼,周围多是贩夫走卒,很是嘈杂,二人自角落里吃喝交谈。

  “都说攻守兼备,有守无攻总是不成,你有什么想法?”南风问道。

  胖子明白南风所问为何,“我也想过,但九天梵音是说唱功夫,威力虽大却不够刚猛。普渡慈航和九天梵音差不多,也是以灵气发声震慑心神,我也不喜欢。正眼法藏太过玄奇,什么穿行三界往复三生,我也搞不明白。”

  南风闻言点了点头,胖子不喜欢阴柔功夫,对刚猛勇武的外门功夫情有独钟,但胖子练外门功夫有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由八部金身练气法门练就的灵气只适合催动八部金身,用来为外门功夫助长威势效果不是非常明显。

  “可惜呀,凡事不能尽如人意。”南风叹了口气。

  “咋啦?”胖子捧碗喝粥。

  “五大奇药之中的虎皮天蝉最合你用,可惜被李朝宗得了去。”南风说道,传说虎皮天蝉药效神奇,服之可强壮身体,大力开山。似胖子这种情况,若是在修炼八部金身的同时再练别的功夫,势必会分他心神,虎皮天蝉最为合用,只要力气够大,招数便不那么重要了,一通乱砸也没人能够经受的住。

  “你怎么还惦记那玩意儿,燕飞雪都抢不过他,怎么可能轮到咱们。”胖子说道。

  南风缓缓点头,“李朝宗得了虎皮天蝉之后并没有自己服用,而是将它送给了北药王王仲,王仲有个死鬼儿子,好像不很聪明,天赋也不很高,王仲夫妇一直希望能够让他脱胎换骨……”

  胖子打断了南风的话头儿,“你的意思是说虎皮天蝉虽然被他们得了去,却并没有使用?”

  南风掰了块饼子缓慢咬嚼,“虎皮天蝉这种东西可遇不可求,怕是很难找到第二只,得设法弄到他们手里的那只。”

  “你就别惦记我啦,先管管你自己吧。”胖子说道。

  南风闻言没有接话,胖子所说也正在他所忧虑的,此前他一直专注灵气的提升,忽略了技艺的习练,三清各宗转了个遍,像样的本领一点儿没学到,降妖抓鬼也不会,武功招式也不行。

  见南风皱眉,胖子便岔开了话题,“别想这些了,先去找蛮子,要是那大雕真的下了蛋,这时候应该已经孵出来了。”

  “什么蛮子,他有名字的,若是喊顺了嘴,惹得他怒,给你一棒。”南风说道。

  “嗯,咱快点走吧,赶早不赶晚,”胖子擦嘴起身,“那家伙有些憨莽,天知道他有没有应承别人,早些过去占着,若是孵的多了,还能挑个公母。”

  “要饭的还想吃个热窝头,”南风笑道,“但凡异种,后代总不很多,能得一只就不错了,还挑什么公母。”

  胖子结了账,二人启程上路,说的还是先前话题。

  “到时候咱也别空手过去,多带点礼物,让那蛮子……他叫什么来着?哦,花刺儿,得让花刺儿不好意思赖账才成。”胖子说道。

  “有道理,多带女人喜欢的东西,送给他的妻妾,让她们吹耳边风。”南风笑道。

  “好看的衣裳多买几身。”胖子接话。

  “还有首饰和胭脂水粉,有好酒也带上一些,过去请他喝酒。”南风说道,喝酒之人都有一个弱点,只要喝多了酒,自制力就会差,情绪就容易激动,也会更大方。

  “对,就这么办。”胖子笑道。

  有了计较,二人便沿途搜寻礼物,礼物得提前备下,若是自近处采买,女眷就会感觉不够新奇。

  行走江湖和赶路有着本质的区别,行走江湖的宗旨是没事儿找事儿,而赶路的原则则是不生是非,存了不生是非之心,二人便远避麻烦,专心赶路。

  七日之后,二人大包小包的赶到了梁国西南的戎州,穿过戎州就是兽人谷所在的桃花林地界。

  戎州多有崇山峻岭,戎州城就是一座山城,城池建在山腰。

  由于地势偏远,戎州城并不大,不过五里方圆,城中建筑也不是很多,看那百姓衣着,便知道这里很是贫穷,此外,城中还有不少身穿奇装异服的蛮人,背着箩筐,拎着口袋,不管男女,一律佩刀。

  就在二人沿街寻找客栈之际,南风忽然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胖子也发现了那人,“那个跟蛮子讨价还价的很像李朝宗的马夫。”

  “就是他。”南风暗暗叫苦,车夫在此处,就表明李朝宗也在此处,避来避去,怎么又碰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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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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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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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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