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之时,南风一直是憋着气的,走的不快也不慢,步子不大也不小,此时那黑衣女子可能正在后面看他,可不能让对方发现他胆怯心慌。
一直进了后院正房,南风才长喘了一口粗气。
“咋样?”胖子紧张的凑了过来。
南风抬了抬手,示意胖子不要着急,那黑衣女子此时可能还在中厅,会不会退走还在两可之间。
见南风不说话,胖子走到窗户前,戳破窗纸独眼窥望,“咦,走了。”
“真走了?”南风如释重负。
“走了,你看。”胖子往旁边挪了挪,南风走过去向外窥视,一个大婶儿正引着那黑衣女子往外走,那黑衣女子行走之时多有踌躇,不过最终还是走了。
“你怎么把她骗走的?”胖子很是好奇。
南风回到桌旁,倒茶漱口,先前喝那药汤没有漱口,嘴里很是苦涩。
漱口过后,南风将经过简略说出,胖子听完抬手挠头,“唬走的呀?”
南风点了点头,“没别的办法,打又打不过。”
“你觉着他们以后还会再来吗?”胖子问道。
南风没有立刻答话,想了想方才出言说道,“他们知道我授箓一品,在他们看来我肯定有很大的来头,在没有更多证据证明公输要术被我拿到了之前,他们不会再来找咱们的麻烦。不过公输要术对他们太过重要,他们也肯定不会放弃寻找,假以时日,他们一定能找到更多线索,届时他们会重新怀疑咱们,一旦怀疑咱们,就会设法摸清我的底细,但他们只知道我授箓一品太玄,却并不知道我是哪一派的弟子,除了三宗掌教弟子之外,还有一人授箓太玄,此事定然大有蹊跷,他们是外人,很难对三清宗内部事务进行查证。”
胖子懒得听过程,他关心的是结果,“你就说他们会不会回来。”
“除非找到侏儒的尸体,否则他们不会回来。”南风说道,言罢,见胖子面露疑惑,便主动解释,“侏儒是被我用石头砸死的,如果墨门找到他的尸体,就会知道他并非死于高人之手,到时候他们就可能怀疑是我杀了侏儒,但他们在不知道我底细之前,也不敢冲我下手,墨门虽然是大派,却还不敢得罪三清宗。”
胖子一听,放心不少,“那应该没事儿了,这么久了,尸体估计早被狼狗给吃了。”
南风摇了摇头,“野兽吃的了肉和内脏却吃不掉骨头,那人是个侏儒,尸骨很容易分辨,我当时将他脑袋都打烂了,检验尸骨能看得出来。”
“那咋整,这地方咱还能待吗?”胖子心里七上八下。
南风倒了杯水端在手里,“短时间内应该没问题,时间长了就不好说了,他们如果确定是我杀了侏儒,就算畏惧三清宗,最终也会冲我下手,大不了做的隐秘一些,不走漏风声。”
胖子坐到南风对面,“那咱走还是不走?”
“走,这地方不能待了,不过也不用立刻就走,他们商议对策需要时间,重新寻找线索也需要时间,至少三个月内咱们是安全的。”南风说道。
胖子点了点头,“那还成,要走也得安排一下,不然走的太仓促了。”
“他们可能不会立刻离开,这段时间咱们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以防他们藏身暗处观察咱们。”南风叮嘱。
胖子点头答应,南风喝掉杯子里的水,放下水杯迈步出门,“我回房打坐。”
盘坐练气一个时辰,南风跟胖子打了声招呼,离开县衙,往林云观去了。
天木老道去了太清宗,不过他的师弟和徒弟还在,闲来无事,可以找天木的师弟说话去。若是墨门的人藏在暗处,也可以趁机迷惑他们,让他们误以为他与太清宗关系密切,对方越是摸不清头绪,他就越安全。
南风去到林云观的时候,林云观的道人正在山下伐木,为开春垦荒做准备,见他到来,天木老道的师弟便负责出面接待。
天木老道的师弟道号天寻,与八面玲珑能言善道的天木不同,天寻子比较木讷,不善言辞,为人敦厚。
南风与天寻子一道儿划定了林云观的开垦范围,随后与众人一起自山上吃了晚饭,由于要款待客人,晚饭就做了两个好点的菜,一个是炖冻豆腐,还有一个是熏肉葵菜,主食是糙米饭,所谓糙米就是去壳之后没有经过筛选的谷米,官家吃的米都是精米,去壳去的干净,还会过筛子,去掉那些碎米。
林云观道人不多,一张大方桌,中间放着一盏昏黄油灯,光线很是昏暗,众人围坐吃饭,吃饭时南风与众人说话闲谈,询问众人的情况,道观里的道人有几个孤儿,还有一些是火居道人,也就是有家的,当道士只是为了谋生糊口。
饭后,南风向天寻子提出想要见识一下降妖抓鬼,天木老道去了太清宗,短时间内回不来,等天木回来,他和胖子估计也要走了。
天寻子是个实诚人,道观又刚得了五十亩田地,于公于私都不能驳南风面子,“不知大人想见识甚么?是降妖,亦或是捉鬼?”
“都可以,只要你拿的住就成。”南风说道。
天寻子认真想过,然后说道,“这近处无有鬼魅作祟,也少有鸟兽成精,不过去年夏天我和师兄进山采药,自驹县见到一处废弃庙宇,那里阴气甚重,必有阴魂潜藏。”
驹县离盂县有不短的路程,今晚是去不得了,南风便与天寻子议定,明日出发,赶在夜晚之前去到那处破庙。
南风谢绝了天寻子的留宿,走了半个时辰的夜路回到了县衙。
回到县衙,胖子的房中还晾着灯烛,南风刚想过去,胖子先行推开了房门,“进来,我跟你说个事儿。”
南风迈步过去,“什么?”
“今天傍晚米铺店主又来了。”胖子关上了房门。
“过来干嘛?”南风问道。
“他下午又碰见那个画我的人了,那人去他店里买锅巴做干粮,弯腰时帽子歪了,是个光头和尚。”胖子说道。
“和尚?和尚画你干嘛?”南风很是疑惑。
“会不会是佛光寺的人?”胖子猜测。
“不会。”南风摇头,当日他拓印八部金身的时候曾被一个神秘老僧发现了行踪,但对方并没有难为他,而是让他顺利的拿走了八部金身,现在想来,那个以千里传音与他说话的老僧极有可能知道胖子的身份,对方既然让他带走了八部金身,自不会再派人与他为难。
“我怎么感觉有很多人在背后盯着咱,要不咱还是走吧,早走也是走,晚走也是走,留在这里我心里不踏实了。”胖子萌生去意。
“别着急,”南风抬了抬手,“米铺的店主有没有说那和尚去了哪儿?”
胖子摇了摇头,“没有,不过那和尚不是本地人,说话是外地口音。”
南风也想不出头绪,“你也不用过于紧张,你是西域高僧转世,和尚绝对不会害你,可能是听到了什么风声,想过来把你画下来,拿回去给那些有见识的高僧,让他们看看认不认识你。”
“万一是我上辈子的仇家咋整?”胖子杞人忧天。
“胡扯什么,早点睡吧,明天我还得去驹县一趟。”南风转身迈步。
“般若神功我不想学了。”胖子说道。
南风摆了摆手,“我不去龙空寺,天寻子说驹县有一处废弃的古代庙宇,里面可能有阴魂藏匿,我随他去长长见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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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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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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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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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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