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余生还长,宴总别慌>第一百章 与狼为友
  这处山洞洞口朝北,冬天多有北风,洞里很是阴冷。

  南风身上带有火捻子,却不敢生火,此时他离诸葛婵娟等人所在的水潭不过一百多里,王仲夫妇都已经晋身居山,一百来里对他们来说算不得什么,生火就有烟,烟雾会暴露自己的行踪和位置。

  南风裹着衣服坐在墙角,他也不打算换别的山洞,山里天然的山洞并不多,朝阳温暖的那些山洞大部分都被野兽占据,没必要以身涉险与它们争住处。

  喘息的同时南风也没有闲着,他在做着最坏的打算,若是被对方找到,应该如何解释自己不告而别。自然不能直说担心对方杀他取药,得说遭到诸葛婵娟逼婚,不告而别是为了逃婚。

  不过十次前瞻有八次是没用的,等到中午时分,对方并没有追来。

  由于山洞太过阴冷,南风冻的无法入睡,硬撑着熬到下午未时,再也受不住了,离开了藏身的山洞,翻过山脊,自阳坡寻了隐蔽之处,砍下树枝挡风,搜集干草铺垫,然后趁着午后较为温暖,小憩了半个时辰。

  冬天天黑的早,天黑之后更不能生火了,南风也没有急于上路,留在了藏身之处,到了晚上,山中多有野兽嘶吼和禽鸟啼鸣,山风嗖嗖,怪声连连,煞是吓人。

  下半夜风停了,天上飘起了雪花。

  这种天气不适合赶路,南风就近砍了些树枝,搭了个小窝棚,藏身其中,躲避风雪。

  南风一直克制着没有生火,实则过了这么久,对方寻来的可能性并不大,但他不敢大意,他宁肯忍受寒冷,也不愿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雪越下越大,很快地上有了积雪,天亮之后南风仍然没有上路,他倒不怕冒雪赶路,而是担心自雪地上行走会留下脚印。

  上午辰时,南风发现了一道淡紫灵气,灵气是自东面过来的,往西去了。

  等那灵气疾掠而过,南风爬出窝棚,跑到高处举目远眺,他认得那人的背影,正是药王王仲。

  等到王仲消失,南风动身上路,昨日至今王仲等人一直在找他,幸亏他此前忍住了没有生火,不然此时已经被抓到了,一旦被抓到,最好的结果就是被逼婚,最坏的结果就是被放血炼药,这两种结果他都不愿接受。

  王仲既然自这里经过,哪怕继续寻找,也不会再走这条路了,南风自林下行走,日落之前走出了四五十里。

  此时他的鞋袜已经雪水打湿了,迫切想要生火取暖。

  入更之前,南风遇到了一处山洞,洞口有足迹,这种足迹他认识,是狼的脚印。

  南风没有避开,而是持刀靠近了洞口,他此时已具洞神修为,寻常野兽他已经不怕了。

  洞里真有一只狼,是公狼,短暂的对峙之后,公狼退走。

  “不好意思,占了你的窝儿。”南风冲公狼挥了挥手。

  这处山洞不大,里面有一些动物的骨骼,还有半只死兔子。

  由于下雪,山中的干草树枝不容易寻得,好在洞前有棵大树,树上有个乌鸦窝,南风纵身跃起,将鸟窝拿了下来,鸟窝里有干草和鸟毛,可以用来生火。

  有了火,便不遭罪了,南风烤干了自己的鞋袜,又将那死兔子给烤了,不饱,又吃了些核桃,临睡之前出去搬了几块青石堵住洞口,这才安心睡下。

  睡醒之后,篝火还有余烬,南风救活了它,坐在火堆旁斟酌思虑。

  他离开宿州的时候曾经跟胖子有过约定,五年之后会回去找他,而今只过了一年他就被玉清宗撵了出来,胖子挂单佛光寺,摸清内情需要时间,此时赶过去为时过早。当日他被烟霄子和烟平子带走的时候,烟平子曾经发现附近有太清高手,由此可见太清宗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追寻,此时赶去宿州只能住在客栈,很容易暴露行踪,还不如留在山里过冬,虽然清苦却很是清净,可以安心练气,提高修为。

  打定主意,南风起身将山洞打扫干净,自附近砍柴码在洞口。又收集枯草,烤干之后充当床铺。这处山洞西面五里有一条小溪,可以自那里浆洗衣服,若是运气好,还能抓到鱼。

  那条被南风撵走的公狼并没有走远,一直自远处窥望,但它畏惧南风,也不敢太过靠近。

  大冬天的抢占了人家的住处,南风也感觉不好意思,见公狼不走,便蹲身冲它招手,试图诱它过来,但公狼戒心很重,并不靠近。

  在山里过活,食物是大问题,林中多有荆棘,也抓不到野兔山猪,不过南风可以夜视,山中多有禽鸟,大部分鸟类在晚上都是瞎子,南风可以跃上大树,轻松捕捉。

  狼在冬天捕食也很困难,见它肚子时常是瘪的,南风就扔死鸟给它,起初那狼不敢吃,都是等南风走远或者不在时再来衔走,后来慢慢熟了,南风扔鸟给它,它就过来吃掉。

  独居深山,多有孤寂,南风就有心驯它充当伙伴,扔食时越扔越近,一个月后就扔到洞口,那狼也敢来吃,晚上也不走远,就睡在洞口的柴垛下。

  又过了一月,山中到了最冷的时候,南风将公狼引进了山洞,他睡东边,狼睡西边,一开始狼还怕火,后来习惯了,也不怕了。

  不过狼终究不是狗,狼是有野性的,不似狗,天性就臣服于人,南风与它住在一起,时刻要打起精神,只要公狼有犯上迹象,立刻给予惩戒,也不真打,好不容易养到现在,打跑了就糟了。

  天冷了,鸟也少了,南风还能挖山药木薯,但狼是吃肉的,随着二人逐渐默契,南风便与公狼合作狩猎,他负责驱赶,公狼负责隐蔽突袭。

  捕到猎物,南风先吃,然后再给那公狼,这是为了让公狼知道谁是老大。

  有了公狼的陪伴,南风自山中的日子便不至于太过无聊,但他一直不曾为公狼起名,他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离开,不能带着它。

  南风是没给它起名,但公狼还是找到了属于它的名字,南风唤它都是“嘿”,于是它就认为自己叫嘿。

  这段时日南风从未懈怠修行,每日大部分时间都在盘膝打坐,万里之行始于足下,哪怕天赋不好也不能破罐子破摔,高玄修为虽然算不得什么,却也比洞神要厉害一些,旁的不说,至少力气大一些,跑的更快,跳的更高。

  苦修的同时,南风偶尔也会想起自己服食过的龙齿天蚕,他服食的天蚕应该是只公蚕,有脱胎换骨之效,但那天蚕只在重伤弥留之际才会起效,除非身边有王仲那种岐黄圣手,否则就算脱胎换骨,人也死了,没有任何意义。

  实则最稳妥的就是雌雄两只天蚕一起服食,重伤濒死之际便能在起死回生的同时脱胎换骨。但龙齿天蚕极为罕见,王仲夫妇捉到得那只倒是只母的,但他们不可能将天蚕送给他。

  眨眼又是一月,南风打算离开了,冬天马上就要过去了,到了春天蛇虫鼠蚁就会复苏,不宜继续留在山里了。

  南风没什么行李,要走也不需要收拾,但他一拖再拖,一直没有上路,公狼现在已经视他为同伴和首领,他若是走了,公狼会非常失落。

  二月的一天,南风动身了,公狼跟在后面送他,一只母狼自后面远远的吊着,那是公狼新近寻到的伴侣。

  “回去吧,找你老婆去。”南风冲公狼摆了摆手。

  公狼虽然不会说话,却很通人性,知道分别在即,走过来用头磨蹭南风的手。

  南风摸了摸公狼的头,又指了指远处的母狼,示意公狼过去找它。

  此前已经拖延了不短的时日,此番南风便没有多做停留,冲公狼道别,转身离去,

  等到南风走远,母狼跑过来与公狼会合。

  下到山脚,南风转头回望,只见两只狼站在山顶高处,公狼见南风回头,引颈嚎叫,“嗷~”

  “我会回来看你们的。”南风高喊回应。

  上路之后,南风走的很是急切,他此时离高玄修为只有一步之遥,而胖子却一直不曾入门,得尽快赶去佛光寺,帮胖子学到八部金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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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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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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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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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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