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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余生还长,宴总别慌>第九十四章 混元神功
  虽然心情低落,南风走的却快,龙云子临走之时看他的那一眼令他心头发冷,他害的岩隐子丢了两根手指,龙云子势必恨他入骨,中途截杀也不是无有可能。

  南风早已能够夜间视物,很快穿过东山树林,到得山下,南风转身回望玉清山,他在太清宗待了一年,在玉清宗也待了一年,他知晓太清宗的太玄真经,太清众人恨不得杀之后快。此番他令玉清掌教弟子丢了手指,又与玉清宗结下了死仇。

  天下三大宗派,他竟然得罪了两个,日后行走江湖怕是会更加艰难。

  叹气过后,南风转身上路,他没走小路,走的是大道,到得此时他走的反而不是那么急切了,龙云子应该也知道黄奇善一事,心存顾忌,想必不会冲他下手。

  不过也说不好,他与黄奇善只有一面之缘,无有深交,黄奇善此时怕是已经忘了他这个人,即便龙云子将他杀掉,黄奇善也不会为他报仇。

  忐忑的走了半宿,直到天亮南风才彻底放下心来,龙云子此时已经过了气头儿,昨夜不曾动手,以后想必也不会杀他。

  此前南风的心情一直很是低落,不过太阳升起之后,他的心情大有好转,树敌一多,人就容易怀疑自己,但细想下来他感觉自己并未做错什么,既然不曾做错什么,也就没必要忧虑自省。

  岩隐子因为他丢了两根手指,算是彻底结仇,但结仇就结仇,怕个甚么,人活着若是没有仇人,反倒少了诸多乐趣。

  调整了心态,南风开始斟酌去处,实则这去处也不需斟酌,既然离开了玉清宗,自然是前往佛光寺找胖子。

  不过佛光寺位于东魏宿州,而他此时位于西魏正西,离那佛光寺当有数千里,怕是要走上个把月才能去到。

  好在孤身上路对南风来说也不是头一次了,当年他就是孤身一人自西魏赶去梁国的,那时他年岁尚幼,又无有灵气修为,走的甚是艰难,此时他有灵气在身,还习得一些粗浅武艺,此去东魏比当年去梁国要容易多了。

  他当日是被烟霄子和烟平子用箩筐抬来的,此番离去便找不到来时路径,不过也不打紧,知道大致方位,往东走就是了。

  中午时分,南风到得一处县城,进城之后寻了客栈打尖儿,顺便换上了自己先前的衣物,一年之前的衣服此时穿着有些小了,却也勉强能穿。

  换下道袍,南风去了前厅,此时正是饭点儿,店里多有食客,南风随意找了处座位,要了酒菜慢慢吃喝。

  他很喜欢这种场合,这倒不是他喜欢热闹,而是客栈酒肆这种地方多有江湖闲人,酒后话多,多有高谈阔论,自这种地方可以听到很多江湖传闻。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走江湖可以增长阅历,增加见识,除了亲眼所见,亲身经历,还有很多事情和消息是听来。

  不过酒桌上吹牛擂鼓的多,喝多了口出狂言的多,真正有用的消息很少,吃过午饭,南风付了饭钱,回到后院躺卧休息。

  由于昨夜不曾睡好,午后便睡了一个时辰,醒来之后外面起风了,很是寒冷,南风便没有急于起床,而是躺在炕上,闭眼回忆昨夜之事。

  昨夜岩隐子一心要将他打下悬崖,情急之下他施出了一记怪招,结果被烟霄子等人认定为由太清宗太玄真经衍生而来的混元神功,此前他的确在推研太玄真经,但一直不曾推研透彻,只推得一些琐碎皮毛,前后也不得连贯,危急关头施出那记怪招并非有意为之,此时提气再试,灵气只能单向游走,不得前后双分。

  将灵气一分为二,沿着相反的方向游走,与行气要领完全相悖,按理说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但他昨夜的确做到了,可是任凭他如何努力,也想不起昨夜是如何将丹田之气一分为二的。

  几番尝试,终究不成,南风只能无奈放弃,他昨夜所用确是混元神功无疑,但他不得要领,只是误打误撞施出了那一回,有心为之却又无从寻迹了。

  虽然施不出混元神功,却能通过回忆昨夜细节大致判断出混元神功是怎样一种功法,道人和武人在与人对阵之时,可以调驭丹田灵气助势加威,但寻常的行气法门只能将灵气调至一处,而混元神功则能将丹田灵气同时调到两处,这种行气法门若是用于实战会有莫大威力。

  寻常行气方法与人对战,若是出拳攻敌就需将灵气调到手臂,不管是否伤到对手,再次出招都需将灵气自手臂收归气海,重新调驭再度出招。哪怕灵气回归发送再怎么迅捷,收回和重新调动灵气也需要耗费一定时间。但混元神功可以将灵气一分为二,同时调至两处,一击不中,不需加以调整,二度攻击紧随而至,别人出一招,混元神功能出两招。

  此外,由于灵气可以一分为二,便可以通过控驭这两股灵气来调整和维持重心平衡,哪怕处于躺倒姿势,也可以瞬间弹回。即便身形左斜,亦可以瞬间变为右倾。如此一来,对手就无从揣度进攻的方位。

  再者,灵气既然能够兵分两路,想必也能够自一路先后发兵,所谓先后发兵,便是一次出招内含两股灵气,击中对手释出第一股灵气,随后而至的第二股灵气会对对手造成二度创伤,目前尚不知道混元神功最多可以将灵气分作几股,若分作三股,一拳就等于三拳。若能够分做九股,命中一拳就相当于连续击中对手九拳。

  与敌对阵,你来我往,攻防进退,很难击中同一位置,第一拳可能打中了肩膀,但第二拳就可能打在前胸,哪怕刻意攻击同一位置,也很容易出现偏差,混元神功最为骇人的就在此处,一次攻击,内含的几股灵气都打在对方身上同一位置,打疼,打伤,打断,打碎……

  “好功夫,真是好功夫。”南风感叹,这混元神功乃太玄真经衍生而来的功法,与太玄真经包含的道法同为太清掌教济世绝学,当真不是五行拳八卦掌那种功夫所能比拟的。

  想到此处,南风放弃了探索和推研,这混元神功虽然威力巨大,却需要雄厚充盈的灵气做后盾,他此时只有洞神修为,哪怕推出了混元神功的行气方法也无法用于实战,丹田的那点灵气用不了几招就掏空了。

  退一步说,就算几招之内灵气不曾耗尽也没甚么鸟用,洞神修为的灵气威力并不大,威力本就不大,还分开了用,本来还能打死一条狗,一分为二怕是连鸡都打不死了。Χiυmъ.cοΜ

  闲来无事,南风起身出门,冲店家要了些黄纸,自屋里坐着拧卷火捻,出门在外,火种一定得带着。

  卷完火捻,南风离开客栈,自街道拐角的铁匠铺买了把刀,玉清宗太平不表示外面也太平,西魏比不得梁国,西魏穷,越穷的地方强盗越多,他原来的那把剑没有带来,此番前去东魏路途遥远,得带件兵器防身。

  由于天气寒冷,南风便没有急于上路,留在客栈自热炕上又睡了一宿,他虽是乞丐出身,却并不苛刻自己,该遭罪的时候忍得住扛的起,但不必遭罪的时候从不虐待自己。

  次日,风小了,南风启程上路。

  此时东魏和西魏正在打仗,也不方便问人去东魏怎么走,一路向东,傍晚时分到得长安城外。

  由于来的太晚,城门已经关了,南风不得进入,只能拐道向南,沿着当日与天元子南下时所走的那条路向南走。

  南行不远,南风回望长安,他想到吕平川还在城里,是不是留到天明,进城寻吕平川叙叙旧。

  闪念过后,南风转身再走,吕平川现在是大司马的护卫,怕是不得自由,无有闲暇与他叙旧,还是不要给人家添乱了。

  走了几步,南风又停了下来,他离开长安已经两年多了,便是不看吕平川,也可以看看自己当年居住的破庙。

  但这一想法亦是一闪而逝,那破庙早就无人居住了,回去作甚,看那萧瑟破败,看那物是人非?

  南行二十里,大路向东出现了岔道儿,南风拐上了岔道儿,天亮时分,途经一处小城,由于时辰尚早,他便不曾投店,继续东行。

  他本以为用不了多久就能到得下一处县城,未曾想一直走到傍晚时分亦不曾看见县城,休说县城,连镇子都不曾见到一个。

  天黑之后,南风感觉乏累,寻了柴草自路旁避风处点起了篝火,凑着篝火将就了一宿。

  次日继续赶路,还是不曾见到村落,东行的道路也越来越窄,路上多有杂草。

  就在南风怀疑前方是不是没路了之际,忽然发现路上有被遗弃的果核和包裹食物的草纸,那果核上残留的果肉还不曾干透,说明不久之前有人自这里走过。

  既然有人走,自然就不是死路,于是继续往前走,但越往前走道路越窄,路上的杂草也越多,走到最后几乎不得辨认。

  南风停下来斟酌去处,前方是一望无际的大山,往前走很可能没路了。但要退回去他又心有不甘,调头回去得走两天。

  就在他左右张望,犹豫不决之际,忽然发现南方有一道淡紫灵气向他所在的位置快速移动。

  由于不确定对方来意,南风便藏身树下。

  刚刚藏好,那人便到得上空,但此人并未停留,而是自树顶踩踏借力,向东面深山掠去。

  先前飞掠而过的是个男子,当有五十来岁,武人打扮,身后背着个很大的箩筐。

  此人先前曾在树顶借力,箩筐里的东西弹出几片,飘洒落地。

  南风走过去捡起其中一片,发现是片很大的绿叶,再细看,是桑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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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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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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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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