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已经将那伙计追进了正屋,此时正守在门口不让里面的人出来,听得吕平川的呼喊,扔掉顶门棍就向外跑。
“南风,多保重。”吕平川不等胖子出门便向北跑去。
“快跑,快跑。”胖子逃跑还不忘拎上那只死鸡。
南风扔掉柴刀,转身向南跑去。
“喂,反啦。”胖子在后面喊。
“快跟我走。”南风高喊。
胖子一听调头向南跑来,但跑到小门时,药铺的伙计正好冲了出来,胖子见势不好,只能调头又往北跑。
南风无力接迎,只能高声喊道,“千万别回去。”
“那我去哪儿?”胖子回应。
南风没有答话,他自己也不知道去哪儿,当务之急是尽快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万万不能被官兵抓住。
跑了几步之后,南风摔倒了,他是故意摔倒引那两个伙计来追的,胖子跑不快,若是那两个伙计去追他,很快就能把他给摁住。
二人正在犹豫追谁,见南风摔倒,便冲着他来了。
等二人跑近,南风快速爬起,往南狂奔,到得巷口拐道向西,往西跑了几步之后又往南下去了,穿过一条南北巷子,再度变换方向往东跑。
眼见那两个伙计已经不见了踪影,他便改狂奔为快走,这时候天已经蒙蒙亮,街上有了稀稀朗朗的行人,狂奔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南风打小儿自这片儿长大,对周围环境非常熟悉,疾行的同时暗自斟酌躲哪儿比较妥当。
思虑过后他决定去东城,东城近日正在举行规模很大的法会,去那里躲着最稳妥,按照常人想法,惹上了人命官司肯定会躲到没人的地方,谁也想不到他不但敢抛头露面还敢去那种人多的场合。
决定了去处之后,南风便开始留心道路两侧的民居和店铺,身上这身破烂单衣太过显眼,得设法换掉,不能让别人看出他是个叫花子。
走出四五里,他也没能搞到衣服,此时已经到了东城和西城交界的南北大道,再往东就是东城了。
南风虽然在长安城里长大,但他对东城却并不怎么熟悉,原因很简单,城里的叫花子都是有固定地盘儿的,如果跑到别人的地盘上乞讨,会遭到其他乞丐的殴打,打到什么程度得看对方的心情,打死了也没事儿,因为没谁会在乎死了个叫花子。
与西城低矮密集的房屋不同,东城的房子大多是独门独院,很大很宽敞,房屋与房屋的间隔也很远。
那个什么法会昨天已经开始了,他虽然没来,却听人说过法会是自正阳门前举行的,皇帝住在皇宫,皇宫外面是皇城,皇城南面的大门就是正阳门。
这时候已经有早点在卖了,与西城的地摊儿不同,东城的早点都是店铺制作,不过这对南风来说也没什么区别,因为不管是地摊儿还是食铺他都吃不起。
不过有一点倒是引起了他的注意,那就是早起在食铺里吃东西的食客有不少都带着兵器,一看就是练武之人,其中还有一些穿着各种道袍的道士。
他运气不错,中途没有遇到同行,一炷香之后来到了正阳门附近。
正阳门前搭起了一个很大的木台,木台有一丈高矮,宽近三丈,东西有十几丈长,高大气派。
木台上铺着红色的毯子,红毯上面是几张座椅,由于人都没有到场,座位上都盖着红布。台子的上面罩着一个很大的黄绸罗帐,想必是遮阳用的。
台下有两列座位,自木台两侧南北排列,东西对坐,每一列都有几十张座椅。
在这两列座椅的东西两侧有很多方形的棚子,每个棚子都有两间房屋大小,里面摆着木桌和板凳等物。
看场周围有士兵警戒,由于时辰尚早,场中只有一些劳役拖着石碾碾压场地。
环视左右之后,南风向东南方向走去,在距离看场两里左右的地方有几棵柳树,树叶还没掉,可以爬到树上去。
到得近前他才发现这几棵柳树长在河渠旁边,皇城外面有护城河,这里是护城河排水的河渠,河渠有两丈多宽,由于昨天刚下过雨,水渠里水势很急。
南风爬上了最大的那棵柳树,找了一处树丫坐了上去,这是棵垂柳,下垂的枝条为他提供了很好的掩护。
直至此刻他才放松下来,随即开始为楚怀柔等人担心,众人本来打算今天到这里谋取出路,未曾想中途生变,原本的计划彻底打乱了。
南风随手折了根柳条叼在嘴里,开始静心细想,事发时是凌晨,药铺伙计就算报官,官府也没办法立刻派人缉拿,至少也得等到辰时衙役们上工,而城门在卯时就开了,在官府抓人之前众人有足够的时间逃走。
楚怀柔和长乐很可能会出城,毕竟长乐是杀人凶手,是官府缉拿的主要目标。吕平川和大眼睛还有莫离在一起,三人在一起目标就比较大,所以他们出城的可能性也大。
楚怀柔和吕平川都是有主意的人,他不怎么担心,他最担心的是胖子,胖子比较憨厚,应变能力不太行,最可能被抓到。
七人这几年一直住在一起,虽然饥一顿饱一顿,却有人作伴儿,不管遇到什么事儿都有人商议,就这么散了令南风很是难过,难过之余难免怨恨长乐,如果不是长乐杀了人,众人此时还好好的在一块儿。
另一方面他也担心冤枉了长乐,如果那胖大夫真的欺辱了楚怀柔,那长乐做的就是对的,他干了件男人该干的事情。
分手之前吕平川曾经问过楚怀柔长乐有没有杀错人,但楚怀柔并没有回答,如此一来事情就没了答案。
“唉。”南风倚上树杈,叹了口气。
在爬树之前他就看到树上有个乌鸦窝,此时离的近了,加上角度问题,倚倒之后他发现上面的乌鸦窝里好像有个白色的东西,虽然不知是什么,却可以肯定不是鸟毛。
心中存疑,就攀着树枝爬了上去,到得乌鸦窝旁歪头向里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双蓝色的布鞋,鞋下面是一个灰白色的小包袱。
南风伸手拿出那双布鞋,鞋的尺码很小,应该是双女人的鞋。
南风将布鞋夹在腋下,又抓出了那个包袱,解开一看,里面整齐的叠放着一套女人衣服,有内衣,有内衬,还有一套青色的外衣,衣服上有香味儿,是女人的衣服。
除了衣服,包袱里一些杂物和一个小钱袋,撑开袋口,只见里面有一些铜钱,还有几块儿碎银子。
见到银钱,南风大喜过望,第一反应就是抓紧时间去买身衣服。
就在他拎着包袱想要下树之际,下面传来了女人的声音,“把衣服还给我。”
南风循着声音的来处,看到了说话的女人,令他没想到的是此人不在地上而在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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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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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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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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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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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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