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曾想过,自己的婚姻,会以这样的形式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结婚。
这个词汇,似乎从小到大都不曾出现过林轩辕的脑海中一样。
他想过白头到老,他想过相濡以沫,但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牵着一个女人的手走进教堂,接受众人祝贺的画面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是遇到玲珑之后?
还是遇到王锦绣之后?
帝兵山上有风雪。
风雪袭人。
离开并肩王的住所,林轩辕漫无目的的在山上闲逛,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做什么。
帝兵山上四季花开,如今正值寒冬,梅花盛放,煞是醒目,林轩辕皱着眉独自走在山间,内心取取舍舍,但却又不能取不能舍。
林轩辕不知道皇帝还会不会去昆仑山,也不知道自己的态度能不能影响皇帝的决定,但他说话算数,皇帝只要登山,他将势必全力阻止。
倒是皇族皇帝和战神王,似乎免不了一战。
这一战或许不如将近四年前在伦敦大雨中的那一场刺杀那般惊心动魄生死一发,可其中的坚决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结果如何,林轩辕早已有预料。
至于后续如何,他同样也清楚。
以他的分量,或许可以改变皇帝登临昆仑山的决定,可他既然提出了婚姻这件事,那么他的选择就不大了,甚至没有选择,连时间都没有。
当然,以林轩辕的性格和实力,如果他不顾后果的话,未必就要在皇族受这种窝囊气,他要是打定了就不结婚的主意,大不了就是跟皇族彻底翻脸。
如此以来,皇族固然损失惨重,但这种后果林轩辕同样也承受不起。
不是因为皇帝。
不是因为高手如云的皇族。
同样也不是皇族即将回归帝国带给他的压力。
这一切,都是因为王锦绣。
跟皇族翻脸,就必须要放弃王锦绣。
怎么舍得?
如何舍得?
死都舍不得!
林轩辕深深叹息,随意的在路旁的石凳上坐下来,大口吸烟,脑子里一时半会,根本就想不出任何办法。
他出门的时候,王复雨到是给了他一个建议,可这样的建议,却跟没有没什么区别。
王复雨说,若是实在难以取舍,那就不如都娶。
一起娶了。
这话说的容易,而且看起来似乎也确实是一个解决方法,更关键的是,林轩辕如今有这个实力,有这个条件,也有这个环境。
他没有神州帝国的国籍,一次性娶两个老婆,也够不上什么重婚罪,而此时皇族还没有回归神州帝国,这里的一切法律,都是皇帝说了算,娶两个老婆的条件也有了,听上去是很好的坚决办法。
可也就是听上去很好而已。
实际上也是混蛋做法。
娶一个,对不起另一个人。
娶两个,那就是对不起两个人,甚至更多人了。
一起把王锦绣和玲珑娶了,两人心里就相互没疙瘩了?两人心里不舒服,还在神州帝国的轩辕清欢和赫连晨曦就舒服了?
怎么想都难受。
皇帝当初选择跟陈画楼结婚,很大程度上都是政治联姻的性质,或许他和陈画楼当初就是有感情的,但那些感情,永远都掩盖不了联姻的本质,而如今的林轩辕不求权势滔天,不求千秋霸业,如此一来,想结婚,连个说服其他红颜知己的理由都没有了。
一阵电话铃声响起,打断了林轩辕的沉思。
林轩辕无意识的掏出手机接通,也没看电话号码,语气低沉的喂了一声。
“喂,咦?”
电话中,王锦绣清冷却又甜美的嗓音传来,她敏锐的发现了林轩辕语气中的低沉,楞了一下,原本欢快的嗓音也变得有点小心翼翼的:“怎么啦?听你的声音好像有些不太高兴。”
“没有,我只是在想些事情,你怎么这么敏感?”
林轩辕精神一震,强行振作起来玩笑道。
林轩辕今日被并肩王妃皇甫初雪和并肩王王复雨逼婚,然后又被皇帝逼婚,王锦绣和皇甫灵犀在一起的时候,肯定也会谈到这个话题,他暂时不能答应已经让他有些愧疚,在让王锦绣为难,那就真是畜生都不如了。
“哦,这样啊,快来,我在我们家里,下雪了,陪我来看雪。”
王锦绣应了一声,随即笑道。
“好,就来。”
林轩辕应了一声,挂断电话,直接站起身,走向自己的住处。
王锦绣喜欢雪,很喜欢很喜欢,这一点,在他和王锦绣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两人之间的感情犹如烈火般迅猛,其激情程度自然也超乎大部分人的想象,几年前在埃及那个闷热夜晚的森林里面,林轩辕就是被王锦绣极为华丽的逆推了。
而那个时候还没有成年的王锦绣,在激情退却后,就躺在林轩辕的怀里,用无比遗憾又渴望的语气说,这要不是在森林里,要是在雪地中就好了。
是的。就是雪地里。
不是在家里,不是在床上客厅卫生间厨房沙发之类的场所,也不是在车上。
是在雪地里!
这个人要在雪地里!
林轩辕对这句话尤为深刻,以至于在后来跟王锦绣分开的那几年时间里,每次见到白雪,他脑海中都会下意识的浮现出这个外表清冷内心却无比火热的女孩的样子。
林轩辕回去的很快,他回去的时候,战争殿堂的门正向外开着,呼啸的风雪不停的冲进大厅里,整个大厅的温度都变得极为冰冷。
林轩辕随手关上门,快步上楼,果然在二楼阳台上发现面朝大海欣赏雪花的王锦绣。
小公主披着一身白色的貂皮大衣,小脸在寒风中有些红扑扑的,她的双手中握着一个白瓷杯,杯子里还盛放着大概半杯热茶。
一个茶壶放在她的身边,茶壶里,茶水正在泛着雪花。
“冷不冷?”
林轩辕走过去,从后面搂住他的身体,抚摸着她的小脸,轻声道。
“不冷啊,我煮了一壶茶,驱寒的,你尝尝。”
王锦绣兴致勃勃,随手将手里的杯子递了过来。
林轩辕低头喝了一口,点点头,笑道:“好喝。”
王锦绣嘻嘻一笑,靠在林轩辕怀里,看着面前的雪花,突然道:“帝兵山上的雪要比九州城的漂亮多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九州城那是雨夹雪,这里是大雪,当然要漂亮多了。”
林轩辕脸色柔和,抱着王锦绣的手掌却在微微用力,轻声道:“皇甫阿姨跟你说什么了?”
王锦绣动作微微一僵,随即摇头道:“没说什么啊,就是闲聊。”
“真的?”
林轩辕紧追不舍。
“当然是真的,我骗你干嘛?又没有糖吃。”
王锦绣点了点头,直接道:“别说话,看雪。”
林轩辕果然不再说话,只是默默搂紧了王锦绣,越搂越紧。
有些话,王锦绣不想说。
而他,是真的不敢说。
雪花飘飘洒洒。
天空与大海。
白雪与少女。
此情此景,仿佛永不褪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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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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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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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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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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