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林轩辕在埃尔帕索的联络点没有丝毫耽误时间,只是从主人家里拿了几块面包充饥,然后直接开车离开。
这段距离,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高速,米国的高速跟神州帝国不一样,限速摄像头极多,而且还有测距系统,从这个地点到达另一个地点,距离一旦不符合限速的时速就会被断定为超速,最重要的是对于超速,警察的反应还相当迅速,一旦被堵住,无疑相当麻烦。
米国的高速限速大都在六十到八十英里之间,相当于是一百到一百三十公里左右,限速最高的是孤州,部分路段最高限速也不过是八十五英里,相当于一百三十五公里,按照这种速度跑下去,就算林轩辕不休息,到达萨克拉门托也需要十六七个小时,这样的高速速度,在林轩辕眼里几乎等同于龟爬。
所以林轩辕根本没想过走高速,直接走国道,他玩车的技术比不过皇族的巨蟹座,但在国道上将手里的宝马开出最高速度还是没问题的,而且这两宝马跑车还是改装过的,虽然不是专业极品改装,但最高时速却能达到三百公里,性能还算稳定,以这个速度前往金州,林轩辕在六七个小时就能够到达目的地。
汽车在公路上飞速行驶。
林轩辕眼神专注的看着前方的道路,脑子里却已经开始考虑该如何在不暴露身份的情况下完成刺杀和撤退。
在进入皇族之前,他虽然是杀手界唯一的一位神级杀手,可他自己却很清楚自己这个神级光环是怎么来的,这种光环对于林轩辕来说并不是什么荣耀,他之所以能得到这个光环,完全是因为他刺杀并且重伤了皇帝。
说难听点,他的战神光环,其实就是来自于一次失败。
刺杀皇帝失败!
只是因为他重伤了皇帝,所以才成了杀手界唯一的神级杀手。
而那也是林轩辕唯一的一次暗杀,却是以失败而告终的。
虽然他不介意自己偶尔客串一下杀手暗杀目标,可因为那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暗杀以失败告终,所以他才无比的在意这次的行动。
这次主要的暗杀目标有四个,论难度的话,跟皇帝根本没法相提并论,可林轩辕却异常认真。
这一次的刺杀,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都必须完美无瑕。
这一切都是因为第一次刺杀皇帝的失败。
战神刺皇帝以失败告终,那一幕在别人眼里固然辉煌到极致,可却很少有人知道,也正是那一次的失败,差点就完全击碎了他的武道之心。
武道之心听起来很玄乎,但说白了那就是一种完美无瑕的心境。
可在那次刺杀之后,他的心境始终都不能彻底圆满,以至于接下来那几年,他虽然仍然在杀戮,但却始终浑浑噩噩,甚至战斗力都在缓缓的衰落,再也不复巅峰状态。m.xiumb.com
他的身体各项指标在三年之前就已经到达了震世级的门槛,也就是全身指标都达到了人体极限,可这三年的时间,他的战斗力充其量只相当于一名准震世级的高手。
武道之心在玲珑给他施加的战神意志中缓缓完善,然后是英伦国之行,帝兵山皇帝解惑,米国屠戮,随后是速度突破人体极限,东瀛遇到轩辕清欢,因为平衡法有了希望,随后就是阿道夫带着红袍黑袍潜入京城,战阿道夫,战红袍,到最后轩辕一脉代表着攻击极限的龙拳出世,于刹那之间三拳秒杀黑袍...
直到那一战之后,林轩辕的武道之心才重新回到圆满状态。
也就是那个时候,他再一次回到了突破的边缘。
米国一番血战之后,他顺利突破,成了震世级至尊中的巨头。
可这一次的刺杀如果没办法做到完美的话,那对于林轩辕来说就是又一次的失败,结合第一次刺杀的失败,林轩辕不敢肯定自己的心境会不会出问题。
心境,对于震世级至尊来说,这是最重要的关键,比起任何指标都要重要。
他的心境一旦再次出现问题的话,一年之内,他就会跌出震世级至尊巨头的行列,三年之内,就会彻底回到他突破之前的水准。
这种事情,林轩辕宁死都无法接受。
所以这一次的刺杀,无论如何,都必须要以最完美的状态开始,以最完美的状态结束。
时间缓缓流逝,车窗外夜色如墨,改装过的宝马跑车始终保持在最高时速,风驰电掣,呼啸着接近了菲尼克斯。
过了菲尼克斯,这段路程就接近走了三分之一了。
从埃尔帕索到萨克拉门托,林轩辕将这一路一共分成了三个点,埃尔帕索到芬尼克斯是三分之一的路程,到达洛杉矶是三分之二的路程,然后就是目的地。
皇族在菲尼克斯和洛杉矶都有一个规模较大的隐蔽情报站,跟最外围的联络点不同,这些都是潜伏在米国的皇族情报人员,可以做很多事情,如果遇到意外的话,找到他们可以省下不少麻烦,只不过这一路一直风平浪静,林轩辕也就熄了在菲尼克斯换车的心思,打算一路到达洛杉矶之后在换车,直奔萨克拉门托。
一阵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林轩辕随手按了下方向盘上的接听键,语气平淡道:“谁?”
“轩辕,到哪了?”
皇帝的声音直接从车内的音响中传了过来。
“马上到菲尼克斯。”
林轩辕语气平静的问道:“有新情况?”
音响中,皇帝嗯了一声,缓缓道:“计划有变化,到了目的地之后,先别急着杀人,先找个地方住下,给我个地址,会有人去见你,见了他之后再动手。”
“谁?”
林轩辕皱了皱眉问道,虽然他知道如果不是特别重要的人物的话,皇帝根本不会改变整个计划,但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是千隐。”
皇帝笑了笑开口道。
千隐!
听到这个名字,林轩辕脑海中下意识的想起了另外一个名字。
千幻。
那个在二十多个小时前直接杀了罗伯特.肯尼迪之后又完美冒充肯尼迪葬送了米军第三野战军团的智者!
这样的人,就算是林轩辕,也只知道他们的代号而不知道他们的具体身份。
千幻,千隐,千面,千变,千叶。
这是皇族最神秘的五个代号,林轩辕,王复雨,甚至皇后,也只知道有这个五个人而已,可他们的具体身份,却只有皇帝一个人才清楚。
他们在不同的时间被皇帝放置在不同的地方,具林轩辕所知,时间最长的千面,已经被放出去将近二十五年的时间。
二十五年...
在那个时间段,皇族甚至都还没有正式成立!
“千隐...”
林轩辕神色凝重的喃喃自语了一声。
见识到了千幻的作用之后,林轩辕再也不敢小看这几个神秘的代号,如此说来,千隐绝对也是皇族的重要人物,最起码值得林轩辕在金州跟他一见了。
“是的,是他。见到他之后,你会明白的。”
皇帝笑了笑,突然问道:“轩辕,你知不知道在神州帝国,西南派系的那群人在私下里都怎么称呼我?”
“窃国贼。”
林轩辕毫不犹豫的回答道,说完后他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窃国贼...
听起来不好听,但说出这三个字的人,内心只会更加无奈。
“他们懂个屁!”
皇帝淡然一笑:“不过既然有了这个称呼,那就必须要做一些对得起这个称呼的事情,轩辕,这也许是一个机会,机会难得,我就是做一次窃国者又如何?”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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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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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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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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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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